乌鸦民俗的三大源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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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民俗有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占卜,视为吉兆,二是视为凶兆,三是视为孝鸟。
用于占卜是对古代战争中侦察经验作扩大化,移花接木宣传迷信。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鲁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5年)秋天,楚国以六百辆战车突然攻打郑国,一举冲入远郊之门,又冲入外城门。到内城门时,城上的闸门仍然高悬而不放下阻敌。楚国统帅才认为郑国有人材,有准备,诱敌深入,于是又后退了,并且当天夜里全部撤军。其实那是郑国军力不足,只好不下闸门,冒险设空城计。楚军退后,郑国也准备逃跑,间谍人员却报告说楚幕有乌。”即楚军撤退仓促,连帐篷都没有拆,上面停有乌鸦。这证明其中无人,所以乌鸦敢来寻食。郑国就没有逃跑。
《左传.襄公十八年》载,这一年(公元前555年)晋国攻打齐国,首战大胜。他们在一些高险不能布军之处立上旗帜,设为疑兵,巧意又在战车上扮一个假人充数,战车后拖上许多树枝乱跑,以扬起尘土。齐君登高山观望,误以为他们人多,就在夜里后退。次日早晨,有人向晋君报告说:城中乌鸦的声音很高兴,齐国人恐怕逃走了。又有人报告说:城上停着乌鸦,也有没人管的马乱跑,齐军必是逃跑了。
这是古代利用鸟的活动来正确判断敌情的名例。有较多的人在某处,一切鸟都受惊扰而不来,不限于乌鸦。只是乌鸦体较大,鸣声响亮,易被人见到。成语“门可罗雀”,是说少有人来,院中常有雀鸟,也是同一事理。
军事侦察中从鸟的活动捕捉信息,是方便而有效的。《孙子兵法.军行》中就总结了这个经验,形成一套理论。“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来车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意思是:我军距离敌近,敌军却寂静不动,必是依靠有利地形守待。我军远,敌军来挑战,是有备而希望我们进攻。专在易受攻击之处布阵,实是对他们有利的,(不要当成他们的失疏)。许多树枝摆动,意味着对方在前进。有许多草堆为障碍物,是迷惑对方。鸟突然飞起,是下面埋伏的人惊动了它;野兽惊跑,是多量的人隐蔽在附近。尘头高而尖,是有战车来,尘头低而宽,是步兵在前进。
“杖而立者,饥也;汲而先饮者,渴也,见利而不进者,劳也。鸟集者,虚也;夜呼者,恐也;军扰者,将不重也。……”是说:军士拄杖而立,是很饿;打上水就饮,是很渴;前进有利可取却停下来,是太疲劳,心有馀而力不足。鸟儿很多,必空虚无人。夜中呼喊,是心虚怕受攻;营中吵闹混乱,是主将无威信。
这两套重要的理论中都泛说“鸟”,是周全的。如果专说“乌”,就会片面、神秘化而有贻误。《左传》两言“乌”,可能是实际的偶然性,但观察者和判断者是当成一般的鸟看待,不带迷信色彩,如果是别的鸟,判断相同。
以鸟判断敌情有相对的科学性,但占卜职业者有意利用它来骟人,就说鸟有神异的预知天能,可用以占卜未来的吉凶。自然就是越过真理一步,反而成为谬误。这都是古代鸟占迷信之源。
古代鸟占中最早的是用乌鸦占断,而且是吉祥的预兆。这比喜鹊报喜的民俗还要早。
周文王准备伐纣时,曾暗渡黄河侦察商朝军事情况。《史记.周本纪》:“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覆)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白色洁亮,古人视为吉祥之色。鱼有鳞甲,与兵士的甲衣相应,古人以为是军战的象征。所谓“有火自上复下”,可能是周武王站着聚神观察迹象,欲见隐微之处,太疲劳,头晕目眩,眼前冒火星而又发黑。史官也是巫者,对此作改变,反向说成吉兆,与白鱼一致。“其声魄”,古人解释为鸣声安详。其实“魄”是“拍”的借字,句言拍翅膀有声。
说是一团火变为赤乌鸦,自有巫者的神秘根据,这就是上古神话:太阳中有三足乌叫阳乌。阳乌自然是赤乌鸦了。赤火、赤鸦,与眼前冒火星相承;乌鸦之乌又与眼前发黑一致。巫者随机应变,指鹿为马的本领真让人佩服。
但谨慎的周武王并不相信巫者的奉迎。也许他估计到自己实力还不足,又从头发晕预感到不是吉兆,所以明白地说随从者并不知天命,时机未到。又过了两年,他才伐纣一举成功。
这个历史事实已说明,乌鸦的吉兆是骟人的,但无人揭露。太阳中有三足乌是神话,另有原因,此不叙。阳乌之名是誉称,犹言光明之鸟。这一说法与军事上的从鸟来判断敌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乌鸦是吉兆的迷信说法,自然也是巫师们的创造。
又有汉代讲说阴阳迷信的大师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隐去了火团变为乌鸦的情节,因为不易使人相信。又加上口含谷种一层,寓含一个新的朝代将诞生之意。分明是武王说天命未到,大大扫了诸侯们的兴,又被篡改成皆大欢喜。
《诗经.小雅.正月》:“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是说:可怜我这个人呀,到哪儿找福禄去呢?你看那乌鸦呀,都落在什么人的屋上?为何不落在我屋上?毛传:“富人之屋,乌所集也。”乌落富人之屋,即乌知谁家富,是吉兆。但仔细想来,大约是富人家抛弃浪费的饭食多,乌鸦及许多鸟都可饱腹而光顾的。
汉代应劭《风俗通义》佚文:“《明帝起居注》:‘上东巡泰山,到荥阳,有乌飞鸣乘舆上,虎贲王吉射中之。作辞曰:“乌鸟哑哑,引弓射,洞左腋。陛下寿万岁,臣为二千石。”帝赐二百万,令亭壁悉画为乌也。’”(《文选.赭白马赋》注等有引)这位勇武的卫士射中乌鸦左翅下,得乌鸦就是得吉。于是他不放过机会,在称颂汉明帝万寿后讨当俸禄二千石的郡守官。皇帝却只赏钱不封官。乌鸦是吉祥鸟,却当了牺牲品。
三足鸟本是没有的,但史书中记载天降祥瑞,出现三足乌的不少。《东观汉记》:“章帝元和二年,三足乌集沛国三年。代郡高柳乌子生三足,大如鸡,色赤,头上有角,长寸馀。”
孙权嘉禾七年时,武昌官员报喜,三足乌飞到宫殿。孙权也说他已亲眼见到,于是改年号为“赤乌”,共用十四年,是最长的。
武则天授元年,有地方进献三足乌,她十分高兴。但当太子的李旦却看出了破绽,说前面一只脚是假的,武则天扫兴,一脸的不高兴。果然,过了一会儿,那只假腿就自己掉在地上了。
乌鸦的吉兆本是从周武王开始的,基点太高,一般人不敢奢望。乌鸦报喜,不像喜鹊叫客人到,有一定的联系,也就是说,即令附会性的“实证”偶合也是要少得多。再加上乌鸦黑色,鸣声是噪音难听,给人不舒服的感觉。乌鸦曾是周朝兴起之兆的历史“常识”,绝大多数无文化的人不知道。乌鸦报喜的一说渐次衰落,从而异向增生了它是坏事先兆的俗说。自然,此说的基本背景仍然是古代从鸟的活动判断敌军虚实。
这一转变也较早,汉代已有文献记载。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
汉焦延寿《易林》是著名的算卦书,比《周易》还详细、具体,其中已把乌鸦纳入,而且全是凶兆。
卷一《坤之蒙》:“城上有乌,自名破家。招呼鸩毒,为国患灾。”是说:城上有乌鸦鸣声像“破家”二字,就是呼唤像鸩酒那样严重的毒药,国家将有大难。卷二《比之睽》与此全同。所言“城上有乌”便是从《左传.襄公十八年》搬来的。但那是齐军逃走,由乌在城上可判断,有特定条件。一般情况下,城上飞来乌鸦,就不是什么的前兆,更谈不上祸事。
卷七《大过之涣》:“乌鸣庭中,以戒凶灾。重门击柝,备忧暴客。”是说:院中乌鸦叫,要戒备凶灾,多设门卫,防备凶暴的来客。卷十四《旅之困》相同。
但是,形成对比的是任何鸟,甚至鸡也是凶兆,而且又扩大到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