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灵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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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镇如其名,群山环绕,偏僻闭塞而落后。
一条柏油马路横贯镇中心,这是全镇唯一一条像点样子的街道。而全镇,除了镇政斧,没有哪怕是一栋超过八层的楼房。不过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镇上各种各样的商铺,还是应有尽有的。
木森从县里坐中巴车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了,青山镇虽穷僻落魄,人气倒也不差,只见马路上人头攒动,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只是这些人流,要么就是镇上的商户住户,要么就是周遭的村落里趁早赶过来,以低廉的价格卖掉地里多余的菜,或捕到的野味,再顺便买些生活用品回去。
木森下车后,径直走入了一家名为‘山间野味’的饭馆。山间野味馆里吃野味的人没有,吃面吃粉的却是有几个。
事实上青山镇的野味馆有好些家,但本镇人花钱来吃野味的,真不多,那么这些野味馆的野味,基本上就是靠节假日里县城里过来的人来吃。
在平素时,它们什么生意都做,早餐,快餐,外卖,甚至夜宵。没办法,都是被逼的,不多元化经营,裤衩衩都要亏掉。
“小二,来碗牛肉面。”
木森找了个空位置坐下,笑意吟吟对着厨房里吆喝。
“好咧,马上就好。”厨房里有人清脆地应答着,似乎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下一秒钟,一个红光满面的脑袋探了出来,看到木森,先是一愣,随即喜形于色,三步两步地走了过来,手在搭在肩上的毛巾上搓了搓,一巴掌就拍在了木森的肩膀上:“木子你个家伙,怎么这个时候跑回来了?”
“怎么,这个时候不能回来啊。”木森笑呵呵,反过来亦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头。
这家伙名叫耿新思,是他高中的同窗,两人的关系一直都铁得紧。
高中时期,耿新思的成绩虽然比全校第一的木森有差距,但也算是很好的了,但因为家里嘴巴多书包多,委实穷困,在高考前夕,做为家里长子的他当了逃兵,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就偷偷地南下去了粤省,尚稚嫩的肩膀扛起了家里的经济大梁。
前年的时候,送完家里的最后一个书包后,他回到镇上,开了这家野味馆。
“怎么样生意?”木森问道。
“老样子,惨淡经营,收入比在粤打工,没强多少,不过胜在自由,没人来指手划脚。”耿新思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了一丝无奈的苦笑,反问道:“对了,你往几年,不都要到过年才回来的吗,这次怎么?”
“感觉外面的生活有些乏味了,回来休养一段时间。”木森笑说着,挑了挑眉,又一本正经补充道:“有钱没钱,回家种田……其实,我是回来种田的。”
“你回家种田?滚蛋吧。”耿新思见木森似乎说得认真,顿时露出了一个鄙夷的神色,说道:“你要是回家种田,就算你爸妈答应,你们村里人都不会答应……而且,镇里也不会同意,书记和镇长大人,会亲自拿个扫把,下田将你撵上田埂……你别忘记了,你可是我们那一届,全市的理科状元,我们青山镇有史以来,第一个进入清华北大的啊!你种田,简直就是暴殄天物,超级大材小用,他们能答应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