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最后的探戈(2 / 2)
“我就不喝了,最近手术不太顺。”
“你不是‘肖一刀’吗?怕什么。”她凑近他笑道,“再说,我独自喝不好吧?有一条流传甚广的喝酒定律你知道吗,啤酒要和一群朋友喝,二锅头要和一个朋友喝,白兰地要一个人喝,红葡萄酒嘛,一定要一对男女喝。”
肖之清打量着杯身,好像在注视酒的挂杯状况,其实他在犹豫,今晚……我将和她别离,尽管我们不是情投意合绝对意义上的情人,但相互的需要和情感的慰籍已成为这段日子的习惯,一旦失去,我会想念她……今晚……
“嗯,我陪你喝好了。”他浅饮一口,仍然看着酒杯说:“从品质方面来讲,红葡萄酒富含钙、镁、钾、铁等矿物质和维生素,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一种叫做‘多酚’的神秘物质,它可以减少心脏病的发病率。”
“生物学家说它可以促进新陈代谢,商人说它可以让皮肤美白,诗人说它是可以让爱情永恒!”
白萍说着,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把酒干了。
“临走前,我想问你,墨丹的失踪你真的不知道缘由?”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
“你把她赶到那又苦又累又烦人的儿科,也够狠的。”
他好像良心的发现,有点愧疚地说:“是啊,儿科很烦人。每个被孩子的体温和小病折磨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太难伺候了,他们都像发疯的乌眼鸡盯着你,希望你一味药下去,孩子肺部的罗音就消失,或者体温就稳定了,请问,这世上有这种良药吗,细菌和病毒也是有生命的,它们也会变异,谁能控制?这天下哪有包治百病的药啊。因为没有这种药,儿科成了医院最嘈杂最烦恼的地方。”
“可怜的墨丹。”
他看着她有些不解道:“当初,你不是一个劲地让我给她点颜色瞧瞧吗,今天这是怎么了?”
“那是过去,此一时彼一时,我没想到她会在我眼前消失。想起她不太讨厌的那些往事,还有她对于晓阳所做的……”
一提于晓阳,他的眉头一皱,那个阳光般的大男孩身患绝症而突然离去,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尽管最后的日子他们合作并不愉快,他看出于晓阳想金盆洗手,不再干医药代表的活。
“你还爱他吗?”
“什么是爱?”她瞪大眼睛看着他,“那只不过是一种感觉,自我蒙蔽的感觉罢了。‘爱’,这个感觉有时是自欺欺人的!”
“那就是说……你不爱了。因为他患病。”
“放屁!食髓知味,骨头还算什么。你以为我是这样想的?错!我爱过,感觉过,这就够了。可是,我的爱于他无益,还坚持着有什么意义,还不如让一个能使他快乐的人来接替!这就是爱,你懂吗?”
“因此,你要去周游世界,告别你的爱了。”
“这个你猜对了。”她的脸上带着一丝苦笑。
“只有改变环境才能忘掉一切。长着么大,我还没有见识七星酒店,听说是建在海滨的一个人工岛上,帆船形的塔状建筑,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棒的酒店。我要在那儿体会什么叫‘金碧辉煌’,还要在哪200米高处俯瞰整个富豪之都的迪拜城。”
灯光渐渐变暗,一首“最后的探戈”舞曲响起来,他举杯说,“好,我陪你喝个痛快!”
“不,”她的眼睛露出魅惑之光,按住他的手,“你要悠着点。”
他沉吟着微闭双目,颔首点头,放下了酒杯。
我要摆脱一切不愉快的回忆和联想。他告诫自己,今晚也许是我人生放浪形骸的最后时光,尽管这突如其来的预感让他莫名其妙,但他的确有一种预感……
不再去想手术台,不再去想剖开的腹腔和“宫殿”,不再去想那不该闭眼的沉睡之人。
“你去了异国他乡,别被哪个糟老头留住,哪怕他再富有,你也要回来。”
“废话!我不缺钱。而且我很清楚,和一个皮肤松弛面露倦容,只想找个靓女陪伴的老男人**,比起和一个皮肤紧绷,腹肌迷人三百六十度都行的男子**,那感觉相差太远!尤其是……”
“是什么?”
“你知道,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哪儿?”
“不知道,你的口味一向怪异。”
“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手,就像你!”
他感到和她在一起,空气中丝毫没有情侣的味道,而是**的味道。
“来,”她放下酒杯站起来,向他伸出手,“我们来挑一曲‘最后的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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