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和玉帛(六)(2 / 2)
其实也只是想开开那眼界,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连他都没听过。所以,“既然你能用,使着也顺手,那就给你了。”
是啊,千里马也要靠伯乐出头不是?
实际上,她从得到镯子后就一直在想要怎样才能向他讨来一点点金蚕丝。
毕竟这些东西是他的,他才是王府的主人,他才是王爷。她不厚脸皮,从小便懂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我不要……
为了又有一个趁手又锋利的武器,她才强挺腰杆要来了镯子,心里默默安慰自个,这些东西是他不要的废品,也是她发现的,她拿了也没事的。
可拿到镯子后,猛然地发现没有东西和它相配,又猛然发现金蚕丝好死不死正好可以当镯子的附属体。
这下,再让她去要,就困难了。
寻宝寻到两个,总不能两个都归她自己不是?
纠结好久也没纠结出什么结果,以至于回房后,百里慕把金蚕丝放在自己面前时,她自己都能听到她心脏砰砰砰地狂跳。
呜……好高兴啊好幸福啊好奢侈啊……
要在古代找个自己喜欢的武器,委实艰难!!
在确定东西都归她后,猛的抱起俩宝贝说道:“百里慕啊百里慕,这份人情我记住了,以后让我颜初七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
听着她的话,他笑了。
嘴角上扬眼眸带笑,初七怔愣了好一会儿……
所谓媚骨风情,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