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沙漠之灵(请(2 / 2)
草原之王狮子在沙漠中仍然是拥有绝对优势的头号强者,在卡拉哈里的干旱沙漠环境里,凭它们的个头,力气,凶猛,群居性和适应能力,在所有食肉兽中是无可匹敌的。大羚羊等大型动物最怕的就是狮群的围攻,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能压制住除了成年象之外的所有食草动物,它们是神树族头号竞争对手。
斑鬣狗在大草原上是可与狮群争霸的第二号强者,但是这种野兽在卡拉哈里数量不多,所以无足轻重,反倒是它们的一个亲戚成了一种能与沙漠中狮群争霸的种群,那就是棕鬣狗。
棕鬣狗是大自然卓越的幸存者。它的个头比斑鬣狗小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体重只有四十几千克,远远小于斑鬣狗的七十千克,但是它们的身高也与现代的健硕的德国牧羊犬差不多。
它是现代世界上四种鬣狗中最珍贵的一种,由于对非洲南部干旱地区、半干旱地区的适应能力极强,所以在卡拉哈里沙漠中一直保持着可观的数量,在史前世界更是多得不可计数。
这些棕鬣狗生活艰苦,所以导致它们的胆子极大,经常靠近神树族营地,几乎每晚族人都是在棕鬣狗的叫声中度过的,两三天就能有一两只过于自信地被守夜的猎手弩箭射死,第二天成为送给自己现在女人或者将来的礼物。
野狗,这是一种比较可爱的成群搜食者,它们身上的棕色、红、黑、黄色和白色的区域很杂乱无章,只有尾巴上有特定的白毛。和斑马、猎豹等身上有斑点条纹的动物一样,每一只非洲野犬的斑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有经验的动物学家可以通过色斑进行辨别个体。
野狗是真正的狗,张凡虎一直就想捉一两只来饲养。不过养食肉动物可与饲养斑马等食草动物概念完全不一样,绝对会受到很多人最激烈的反对,所以张凡虎一直在等一个机会。
野狗的耳朵特大,常常高竖头顶张开耳朵向四周转动已收听各种信息,这就好像两个园月饼。不过,它们最喜欢的地区还是大草原,在沙漠的总数量较少,因而影响不是很大。
游行侠花豹是孤独的潜随猎物者,它们足迹也蔓延到了沙漠地区。它性情凶猛、个性孤独,喜欢伏在树木的横枝上和沙丘、灌木等地方,伺机袭击过往的动物,是单独外出必须防范的一种动物。
猎豹是大草原的精灵,善于快速猎食,在卡拉哈里沙漠上还有其足迹,只是数量同样很少。
黑背胡狼这种模范夫妻是足智多谋的获食者。它个头较小,长相似狗,行动敏捷,在非洲的七种食肉兽中是最弱者,五年多前张凡虎一到史前世界就抓了一家做进入神树族的见面礼。不过也不可小看黑背虎狼,凭它的足智多谋的才能也常常可以智胜竞争者。
三百多人的猎队不可能全部集中在一起,那纯粹是浪费力量,张凡虎把队伍分成十个小队,每队三十余人,每个队伍独自外出。深秋的沙漠那是万里无云,他们完全可以靠张凡虎交给他们的最简单的看太阳辨别方向,而且每个队都有原著名新猎手,可以确保在这据营地数十公里范围内的信息完善。
枯树族与野鸟族现在是越来越觉得加入神树族是完美之举,也越来越佩服神树族的猎手,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男人,那些新猎手也为自己能入猎队而深感荣幸,因为他们不就之后也是这样拥有强大实力的人。当然,对于创造了这一切的张凡虎那是更崇拜得无以复加。
新猎手们进入神树族猎队先受了为期一周的基础训练,然后就被拉出去观战,他们在沙丘后看到了猎队中前辈们把一只只大羚羊、细纹斑马活捉,把一只只黑斑羚等供肉食的猎物射杀。
而且不仅在捕捉猎物方面,即使是自己族内前辈们传下来经验也被他们用得淋漓尽致,经常在一条干枯的小草茎下面挖出一大块味道甜美的大块茎或者根;看到某种枯草然后沿着某种方向就能发现一洼清凉的清水,当然也就发现了猎物……
卡拉哈里沙漠不会在继续寂寞,她上万年的高龄终于要遇到一种巨大的改变,原本生存在内的众多精灵之中又有一种能够排上名次了,那就是——人!
人,这才是征服草原、征服沙漠,以至于征服整个世界的万物之灵,从此以后,沙漠有了灵魂。
现在的神树族拥有人口七百余人,其中两百多一点猎手,还有三十余个少年准猎手,将来他们注定也是最受尊敬的猎手。剩余的近五百人在沙漠中可不是每天玩耍,就单是抓回来的大羚羊、细纹斑马需要的牢固栅栏就是一项不可小觑的大工程。
神树族拥有近百只斑马,所以抓回来的细纹斑马或者其余斑马几乎都是成年的,当然也有今年出生只有近百千克的小斑马,它们与神树族饲养的斑马群可以慢慢合群,有了这一条驯化它们也并不是很困难。
族人们还有一项重要的活就是割回来它们吃的草料,十余头野牛、近百匹斑马、上百只角马,还有新增的大羚羊,这可是每天消耗十吨的草料啊。即使猎手们每次回来都得“顺点”草回来,这可以减轻他们老婆、兄弟们的压力,尤其是那些有老婆的猎手身为一个大男人割草却格外卖力
明年雨季之后全新的神树族又将迈上北上之路,那时第二批野牛也成年了,牛车也有近十辆,再加上两匹角马一拉的车和新驯化的大羚羊拉的车,那需要的车辆可是很多的。总之,神树族即使身体停了下来,灵魂前进的脚步也不会停下来!
所有人,都是沙漠上的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