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霸业成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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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伤也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一生的事业,雄心壮志转眼成空,也清晰异常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据说人临死的时候会将生平之事流星一样的划过脑海,霍伤也一样,想到这一生终究是一事无成,不禁倍感凄凉,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但他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无比的惊讶,唐朝只是点了他身上十八处**道,并没有杀他,唐朝在这一刹那间,化拳为指,转换天然,如羚羊挂角,丝毫不着形迹,就好象是唐朝本来就是用的指。
舍瓦惊叹:这样的武功,天下已难有抗手,怪不得师傅以前常常说,武功越高,拼的招数越少,而实力越多。那隆的武功虽然远没有达到化境,但是眼光却是在的,说的一点不错。
霍伤脸上的惊讶神色一闪而过,苦笑道:“我知道了,你是想收服我,为你所用,但是这怎么可能,呵呵。。。。。。”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一指点出,点在霍伤脸上的颊车**上,这颊车**道乃是人身大**,控制牙齿的开阖,此**一点,牙齿顿时动弹不得。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看出他想自杀而死,所以赶紧阻止,心中却也微微的佩服,化境的高手,果然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不肯轻易为人所用,就算是死,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奴隶。
这一点,唐朝是理解的。舍瓦这样的高手跟着自己出身入死,并不是唐朝有什么打动了他,而是他自愿的,为了对谢小意赎罪,他要完成这个女人未了的心愿,辅佐唐朝灭了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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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后来和狼正轩以及李格桑结拜为兄弟之后,终于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真正的爱一个女人,是使她获得幸福,使她的心愿得偿,而不仅仅是占有的,所以,当他明白谢小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就算是为他自杀而死,也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李格桑的居多,他也终于从一个像野兽一样痴情的男人变得有了人情味,认识到自己的无耻。
他帮助唐朝,不仅有为谢小意的意思,还有为李格桑赎罪的意思,也许,当他喜欢谢小意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李格桑的妻子,也是这个南诏国王最心爱的女人。
自己这样裸的去抢夺别人的妻子,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恶的。
人就是这样,失去人性的时候,做的事情就是禽兽之行,在他当时看来,获得自己喜欢的女人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随着谢小意的死,悲剧的产生,他才开始反思,于是又从兽变成了人。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要说让他随即听人的安排,颐指气使,那是万万不行的。
就更不用说在西域建立马贼军队,纵横大沙漠,想要创建国家,横行天下的霍伤了,要他做别人的手下,这实在比杀了他还难受,所以他宁愿死,也不接受降的屈辱。
这就是项羽当时在乌江自刎时的心情:“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以绝世武功,本以为早已经是天下无敌,但还是不能奈何这年轻人。
“唐朝,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精力如此旺盛,似乎有永远不枯竭的体力?”
要知道,功力再高的人,只要体力跟不上,照样得被击败,唐朝刚才之所以能击败霍伤,并不是武功上比霍伤强,相反,霍伤的武功庞杂,精湛,腿法更是天下第一,但却失败了,就是因为人的体力,即使是霍伤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也不是无穷无尽,总有个极限,他之所以失败,就败在使用腿法过多,消耗体力过剧,被唐朝在一瞬间击垮。
其实,平心而论,要不是霍伤急于取胜,两人有攻有守,以他绝顶的轻功,是不容易败的,并且,即使是败,也会保全得住性命,至少可以和唐朝拼搏个两败俱伤,但他过于心急,再加上对自己的武功有一种超然的自信,以为对方在自己的腿攻之下会一败涂地,想不到唐朝的轻功,远处于他的想象,这才着了道儿。
即使下次再打,唐朝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这就是比武时候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了。这次比武,在霍伤兵败之时,锐气已经失去,天时地利都不占优,再加上唐朝阵中有舍瓦这样不弱于他武功的人物存在,这就是一种无形的威胁,虽然说好了一对一的过招,但谁能保得住在唐朝危急的时候舍瓦不出手相助,这虽然看似乎很公平,别人助,自己这边为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个蓝鲸可以拿得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