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人妖与猛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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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丰源疯了吗?居然与一个在摔跤上浸尽了数十年心血的高手比摔跤?
答案当然是没有。
两人的手很快触碰在一起,高疯子用的是摔跤上常见的技巧过肩摔。
而毛丰源呢,他并没有使用任何技巧,反而是借着高疯子抓向自己的力量,身体急速地撞向高疯子。
“砰”地一声,高疯子控制不住力道,被毛丰源撞倒在地。
毛丰源居然就这样简单、蛮横地一撞,就将一个摔跤高手撞倒在地。这是摔跤技巧吗?
当然,这道理就跟没有尾巴的猴子仍是猴子,没有头发的人也是人一样,我们不能说不结果的树就不是树。
毛丰源简单而又直接地一撞。
没有人能形容这电光火石的一撞。
用语言、用图画、用文字,都没有办法形容那一撞,因为那不单是快,也不是奇,更不是绝,亦不是优美,而是这一切的结合,再加三分惊艳,三分潇洒,三分惆怅,一分的不可一世。
一种惊艳的、潇洒的、惆怅的,而且还不可一世的技巧。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造出这样一套简单有效的应对办法!
毛丰源在撞倒高疯子的同时,身形一欺便飞奔了出去,没有丝毫的停留。
高疯子飞速爬起,飞跃过墙,墙后已无人,只剩下一把半米长的尖刀,兀自摇晃。
高疯子知道刀锋已嵌在自己兄弟的胸膛里,而下手的人去得还未远,因为刀柄仍有微温。
但他却不想追赶。
因为他惊魂未定。
出道数十年,他还是第一次被人从正面击倒在地。他的胸前至背心,现在还隐隐作痛,只没伤到肌肤。
他暗自惊惧的是:那笑嘻嘻的年轻人居然能想出这么有效的手段,居然在一瞬间便破了他的过肩摔。
更可怕的是,高疯子知道,如果自己不是有李岳和焦红等人在身边,以那年轻人的身手,如果和自己单打独斗,恐怕就连自己也未必能克制得住!
这年轻人到底是谁?
他练的是什么功夫?
究竟是什么人在墙后,居然在自己和一众高手的伏击下,仍能轻易地重伤了郭山虎,然后从容地逃去?
高疯子觉得心头如同吞了块沉甸甸的铅铁,这是他出道成名以来,前所未有的感觉。
“振新堂”有这样的敌手,恐怕得要重估敌人的阵容了!
“兄弟盟”有这样的强助,实在不容忽视!
高疯子正在这样疑惧的时候,毛丰源也觉得心惊肉跳。
高疯子那一击,确令人心惊胆战。
他奔出十里开外,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已经完全麻木。
好一记过肩摔!
更可惊的是高疯子并没有专心全神地施展出过肩摔。
那时候,高疯子已不得不分神。
毛丰源也正好觅准那一个绝好时机闯出去。
如果是全力一击,威力会不会更大?
毛丰源这般想着,不免也有些惊心。
幸亏柴少云策划得好,否则自己真要坠入“振新堂”四大高手的合击里,只怕绝难全身而退。
想到这里,他不禁又好奇起来了:
王老大到底是谁?怎么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振新堂”的重地里,一击得手?
他只觉得柴少云安排的事情,除了他自己每一步每一记每一着每一环节都洞若观火、透彻清楚之外,别人都如在云里雾中,像被一只命运之手推动着,去面对和接受连自己都可能不知道是什么的挑战。
毛丰源当然没忘记一件事。
事成之后,立即赶去王宝和酒楼。
所以他立刻赶赴王宝和酒楼。
他要去赴这个约。
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约会?
人生里,总会有些约会,是你意想不到,而且也无法控制、无可预测的。
毛丰源去只感到好奇、有趣,并没有因而觉得沉重、负担,因为他并没有把成败看得太重,把冒险看得太严重。
不把得失看得太重,对自己而言,总是件好事。放轻松点,但全力以赴,绝对是可以并行。
所以毛丰源一路行去,居然还有点心情,去观看这条热闹的街上的热闹。
毛丰源觉得很好玩。
他一面行去王宝和酒楼,一面想出个好玩的点子:如果在市肆中的这些人,都如一些武侠小说内的情节一般,忽然全变成了经过严格训练的杀手,来对付自己,那自己会怎样呢?
他这样想着,就觉得很好玩。
连对街那几个蹲在地上玩玻璃珠的小孩子,都觉得很好玩。
还有对街那个在王宝和酒楼附近,卖瓜子花生的小贩,也觉得极好玩。
更好玩的是王宝和酒楼外,有一名游客。
王宝和酒楼附近当然有游客,这一点也不出奇。
作为上海滩福州路上最有名的酒楼,自是游客络绎不绝。
这里要是没了游人,那才是奇事。
这个人当然也是个人。
只不过,这个人,毛丰源一眼看去的感觉,便觉得他不仅仅是个人。
不仅是人,还是名奇葩人妖。
这个人长的又矮又粗,满脸横肉。却偏偏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明明长得特爷们的一个人,却偏偏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像个小媳妇。
毛丰源觉得这人很好玩,几乎要比他自己还要好玩的时候,突然遇上了袭击。
狙击他的不是那个他觉得特好玩的人,而是三个不相干、毫不起眼的人。
因为这三个人太不相干、太不起眼了,任谁经过,都不会注意到他们。
他们实在太平凡了。
他们只是三个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