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定男主,穿书文(2 / 2)
夺人机缘等于欠人因果,这种早晚坑到自己的事,林琳是不会让自家男主干的。就是当好人儿也不是轻易能当的,比如说红云道人,就爱帮帮这个,帮帮那个。其实你帮什么啊帮?被帮的人都不一定领情呢!你帮他们了,他们欠你因果了,等以后还得还,你还不给人家机会还。
靠,那就只好让你去死一死了,身死万事皆休!你一死,因果也不欠了,不知多少人高兴呢!
所以在洪荒大陆上,好人也不是能轻易做的。独善其身才是最好。
林琳这么一琢磨,别人内定的法宝不能抢,遇到事了最好也少掺和,行文如果这么下去的话,这篇文写起来还能有什么意思呢?总不能让源道人一路独角戏唱到最后吧!
不行,得给他找个对立面才是。
比如说……来个多穿?或者写个穿书文?
多穿也就是再加几个穿越人士,比如说穿来个种-马男,泡泡洪荒妹子,收收洪荒小弟,再抢枪有主的法宝什么的。或是穿来个玛丽苏女,在洪荒大陆上弄个后-宫什么的,嫖一下大家都喜欢的通天教主、帅哥孔宣、什么帝俊太一之类的……
可这些又关男主什么事呢?想要跟男主扯上关系,或是种马-男玛丽苏女觉得男主是没听过的人,威胁论一下想弄死他。或是收小弟嫖-汉子弄到男主头上,惹出恩怨什么的。
这么一想,好想也可以写一写啊!
林琳先把这个梗放下,又思索起穿书的可看性来。
穿书这个梗在现在还没有人写,哦,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除了同人文外,还没有作者写主角穿到一本虚拟的书中的小说。
林琳要是写出来的话,倒也蛮新颖的。以她的名气,看得人也多,这题材也能很快火起来,她再想看这类文,就不用等到几年后任由穿书文自己火起来了。
这是一个好处。
再一个,写穿书文的话,文中设定就要遵从所穿的那本‘书’,可以不用那么事事考据,写的时候也能把脑洞开的更大,别人要说洪荒不是这样子,林琳大可解释说洪荒不是,但是男主穿过去的这个洪荒是别人笔下的洪荒,本来就不能要求跟真洪荒一样嘛!
而若是穿书的话,也有两个写法。一个是穿到原文,一个是穿到原文某角色或知道原文内容的某人重生or穿进去的有所改变的‘书’内。
这样好像更有意思一些哦!林琳摩挲着下巴想到。
既然觉得有意思了,林琳立马抛掉多穿那个梗,一心思索起穿书文怎么写来。首先自然是要把‘原文’先设定出来了。
她想了想,从言情、种-马、耽美里面挑了个种-马。就写一个现代穿过去的屌-丝种-马男,魂穿成一条幼龙,在龙凤麒麟大劫中一边躲着逃命,一边暗搓搓的偷三族尸身(这事小说中干一干可以,真放在洪荒那会儿让人知道了是很恶心人的行为)。
等到躲过这次大劫后,他也化了人形,又去四处搜刮知名宝贝,间或收徒弟交好友泡妹子,为什么不是收小弟,实在是他的水平收小弟也收不到好货,不如结交一下洪荒大神,比如三清啦,比如帝俊太一啦之类的。至于徒弟,就可以从小养起了,比如孔宣和大鹏兄弟俩,比如三宵姐妹赵公明什么的,而妹子,女娲就算了,人家有伏羲,但不泡女娲可以泡泡别人,比如凤族的青鸟、十二祖巫里那几个女的、嫦娥啦、九天玄女啦之类的。
种-马男当然不能只干这个了,他还要有强大的武力。这就要有反派了,而最适合的反派莫过于四方二圣,坑一坑他俩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如此,让哪个原文配角穿过来就很清楚了,比如说跟龙族有大仇却被龙族收徒的孔宣和大鹏兄弟俩,就可以重生穿一穿嘛!而穿来的看书的人呢?则可以再安排一个现代妹子穿成男主后-宫一员。
咳咳,现代妹子能从了种-马男的,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可以安排在这个妹子逃不过因美色而引起的种-马男算计,因而成恨,报复回去。
这下子洪荒大陆终于够混乱了,林琳的男主就可以不用顾忌的掺和一脚了。
只是这脚要怎么掺和的合理,林琳还得琢磨琢磨。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