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时空之花(2 / 2)
赶尸之谜
以上的“赶尸”方法,对许多人来说,却是半信半疑,因为死尸竟会跳动,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令人难以置信。但在术数的立场来看,“赶尸”并非绝无可能的事,因这是属于“五术”﹝山、医、卜、命、相﹞中的“山术”范围内,“山术”注重画符念咒,研习超自然的力量。
然而撇开符咒不谈,单从死尸是否能够活动而言,这是真的有此可能,在中国历代资料当中,常有尸变的记载,所谓尸变是指,死尸受了某些外间因素而突然复活,但这复活的死尸已失了人『性』,只是一具没意识的行尸而已。而尸变通常发生在雷电交加的时候,这可能因雷电刺激起死尸体内还未完全散去的静电所致,于是那死尸便像通了电一样,在毫无意识下活动起来。而法师们是否掌握了这窍妙,所以懂得控制这短暂复活的方法呢?
随着“赶尸”这行业的没落,这将会是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谜。[1]2赶尸历史编辑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传说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立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条件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九神变412
范围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