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星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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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域的一处平原之上,一个头顶长着两个细小尖角的女子在朝着前方不停的奔驰着,她的容貌和身躯都是和人类女子没有什么区别,头顶上的两个细小尖角更是让她增添了一丝异样的美感,她名为霍思燕,是冥域霍斯族的一位族人,霍斯族,有着人族的血脉,故而身形也是和人类极为相似。
“骗子,给我让开!”霍思燕对着身后的一位高大雄壮的霍斯族族人大声吼道,那个跟随他的高大男子,名为齐翩,他的样貌粗犷,脸庞上有一道从眼角处划到了嘴角的疤痕,头上的尖角比起霍思燕要粗壮数倍,**着上身的他,让人一看便觉得他是一个铁血的汉子,但霍思燕对他的称呼,倒是让人有些惊讶。
齐翩苦笑了数声,紧跟上了霍思燕的脚步,他对霍思燕的斥骂没有回答,也没有否认,只是赔笑的同时,警惕着不停的向着四处张望着。
“齐翩!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杀了一头玄阶巅峰的骷髅鹰?”霍思燕停下了脚步,她回头望向了齐翩。
“呵呵,那是当然!区区玄阶巅峰而已,我可是皓月境巅峰的强者了!当然不在话下了!”齐翩见到霍思燕发问,笑嘻嘻的回答,他的左手大拇指被自己紧紧握住,耳朵也是在一瞬间跳动了一下。
“骗子!我讨厌你!别跟着我!”霍思燕看到齐翩的动作立刻就是发怒,大声咆哮着迅速离开了原地。
“思燕!思燕!我没有骗你啊!我真的是杀了一头骷髅鹰才迟到的啊!你相信我啊!”齐翩在霍思燕的后方不停的追赶着,奈何霍思燕有意将他甩开,前进的速度奇快无比,让齐翩极为吃力才是勉强跟上。
“哼!这个死骗子!要我等这么久!还说没有骗我,没有骗我,耳朵动什么啊,没有骗我,握大拇指干什么!”霍思燕喃喃自语,不停的斥责着齐翩。
齐翩和霍思燕自幼相识,霍思燕深知,齐翩有一个习惯,在撒谎之时,他会不自觉的握住自己的大拇指,同时耳朵也会不由自主的扇动,这两个动作,已经成为了齐翩撒谎的标志。
自从记事以来,霍思燕便每日都要见到齐翩的这两个动作出现数十次,即便是他随随便便的一句话语,霍思燕也不会去轻信。
虽然齐翩时常的说谎,但他对霍思燕,还是如同兄长一般亲厚,从未恶意的去欺骗过霍思燕,因此霍思燕也才能够直到现在依然和他是好友。
“我又发脾气了,一看到他撒谎,我就忍不住。要是凌山哥哥在这里,我肯定不会这样的。”霍思燕想起了自己刚才对齐翩的话语,不禁面上一红,她平日在部族里都是一副温柔娴淑的模样,部族里的男子,有不少都倾心于她,而她则是,对部族之中的青年强者凌山情有独钟,若说有谁能够看到霍思燕发怒的模样,便唯有齐翩了,每当齐翩撒谎,霍思燕几乎都要对他发上一通脾气。
“你快着点啊,慢了就赶不及回去看凌山哥哥了!”看到齐翩姗姗来迟的身影,霍思燕心中似乎又有怒意,她对着齐翩大声一喊,又加快了脚步。
“来了!来了!你别急啊!”齐翩一脸憨笑,加快了前进的脚步,在霍思燕转过头去后,他双眼之中闪过一丝寒芒,同时也是散发出一股杀意,他的反常,是因为霍思燕所提到的那个名字。
“凌山!百年之内,我定取你性命!”齐翩暗自许下了誓言,他对凌山的恨,可谓滔天。
二人朝着霍斯族所在的驻地迅速赶去,月光之下,霍思燕那美丽的容颜让齐翩数次看的痴了,只是他的心中,更是喜欢霍思燕以前的样子。
在百年之前,霍思燕曾经被一头妖兽追杀,虽然侥幸的逃生,但她的身躯开始溃烂,脸庞之上,也是长出了许多流着脓液的红色斑点。
后来霍思燕有幸服用了一株奇异的草药,在那草药的效力之下才是恢复过来,不仅皮肤变的光洁白皙,连容貌也是变的更为美丽。
只是,齐翩对于霍思燕的变化,却没有那么喜悦,他更希望,霍思燕能恢复到以前的模样,既不出众,也不美丽,齐翩觉得,那才是霍思燕最为动人的样子,因为那个时候,齐翩和他的关系,是最为亲近的时候。
数个时辰之后,霍思燕和齐翩,赶回到了部族之中,霍斯族的部族驻地,在一处高耸入云的山峰里,这是一个崇尚野蛮和力量的部族,在霍斯族之中,强大的力量,便是部族地位高低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