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后起之秀 第十四节 兵行险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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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晓天为第四特混舰队的行动犹豫不决的时候,斯普鲁恩斯却被一纸电报招回了珍珠港。可以说,此时最困难的绝不是第四特混舰队的黄晓大而是尼米兹与斯普鲁恩斯。
在第四特混舰队轰炸了威克岛之后,斯普鲁恩斯就按照尼米兹的命令调整了第五舰队的行动,可以说,当时斯普鲁恩斯是很不情愿让没有完成训练工作的第五舰队上战场的,可他又不能违背命令,因此在安排第五舰队的行动时,斯普鲁恩斯就格外的谨慎小心。
最让斯普鲁恩斯头痛的是,在他决定第五舰队的行动,也就是2o日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对手是谁!
斯普鲁恩斯不止一次的抱怨过情报部门的低效率,如果他连要对付的敌人是谁都不知道的话,那还怎么与敌人作战?可以说,斯普鲁恩斯把这个问题差点就直接向尼米兹挑明了,如果情报部门无法提供在中太平洋上活动的唐帝国特混舰队的具体情况的话,他甚至不愿意率领第五舰队出战。
别说斯普鲁恩斯,连尼米兹也很是光火。在六月初,尼米兹就向金反应过情报方面的问题。因为海军部并不负责情报的收集工作,所以金上将也只能保证尽量为尼米兹提供帮助,而无法做出任何明确的保证。如果不是金竭力反对的话,尼米兹肯定将这事捅到总统那里去了。对于斯普鲁恩斯的抱怨,尼米兹也只能安抚,他总不能跟着斯普鲁恩斯一起抱怨吧,这可是动摇军心的大事。
抱怨归抱怨,斯普鲁恩斯还是得硬着头皮上。在收到了尼米兹的命令后。他立即与特纳商议了行动方案,而这是一个按照最坏打算做出的行动方案。即,轰炸威克岛地是第一特混舰队,而且是由谈仁皓亲自指挥的,而且其轰炸威克岛的目的就是要迫使第五舰队出战,并且最终战胜第五舰队。另外斯普鲁恩斯还考虑到了一点,可他没有向特纳说明,这就是,第四特混舰队也在中太平洋上活动。而且就隐藏在威克岛附近某个海域。等着第五舰队去送死。换句话说,唐帝国海军动用了两支特混舰队来对付第五舰队,而且是战斗力最强悍,编制最完整的两支特混舰队来对付第五舰队。
以此为基础,斯普鲁恩斯安排了第五舰队两支特混舰队的行动。
为运输船队护航的是特纳指挥的第52特混舰队。按照斯普鲁恩斯的要求。第52特混舰队将伴随运输船队前往威克岛。并且与运输船队保持1oo到15o海里地距离,尽量呆在运输船队地后方。并且尽量安排侦察机搜索周围海域。
这实际上是斯普鲁恩斯放出地试探信号,不管是运输船队还是第52特混舰队,在斯普鲁恩斯看来,这都是去“送死”的,而能不能击败对手还得看第51特混舰队的行动。当然,斯普鲁恩斯很明确的告诉了特纳这一点,甚至抓住舰队离瓦胡岛还不算太远的机会。让特纳调整了舰队航空兵的编制结构。
按照美国海军的标准,一艘舰队航母上一共有三个大队与一个独立中队地作战部队。其中战斗机大队,轰炸机大队与攻击机大队(鱼雷轰炸机)各有36架战机,以及一架备用战机。另外还有一个独立的侦察机中队,而该中队一般配备8到14架侦察机,另外,这些由轰炸机改装的侦察机也可以执行轰炸任务。因此,一艘航母上最多可以携带86架轰炸机与37架战斗机,这已经是“埃塞克斯”级航母的极限携带能力了,其中有接近4o架战机不得不停放在飞行甲板上,而无法存放在机库里面。
这与当时唐帝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标准配备相当,只不过,唐帝国海军一般不设备用飞机,而会在航母上多携带一些零备件。实战也证明这是最合理的搭配方式,而且两种不同的轰炸机可以按照不同的作战要求而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在以执行对地轰炸为主地作战行动中,用来执行水平轰炸任务的鱼雷轰炸机就应该多带一点,而俯冲轰炸机地数量则可以适当减少,如果战斗机具有强悍的对地打击能力的话,还可以考虑多部署战斗机,减少轰炸机的数量。而在执行对海作战时,可以根据敌舰队的防空能力来适当增加俯冲轰炸机的数量,或者是根据任务的需求,而增加战斗机的数量。
这次,斯普鲁恩斯就让第52特混舰队增加了战斗机的数量,削减了鱼雷轰炸机的数量。第52特混舰队在2o日的时候就做了调整,每艘航母多带了两个中队(一个中队12架)的F6F式战斗机,减少了一个中队的TBF与一个中队的sB3c。另外,将一个中队的sB3c换成了侦察型号的sBd(当时执行侦察任务的仍然是o3d,侦察型号的sB3c还没有大批量提供给作战部队)。这样一来,第52特混舰队就多出了72架F6F战斗机,而所携带的轰炸机足以组成一个强大的攻击波,并且在安排了足够的舰队防空战斗机之后,还有足够的战斗机为轰炸机群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