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1 / 2)
莫府今日很热闹,花间小径上人来人往,走几步就能见着夫人小姐们被一群丫鬟婆子簇拥着,高高的昂着头在那里徘徊闲聊。
古时没什么娱乐活动,好不容易得个走人家的机会就得珍惜,
顾得欢仔细观察了一下,那些夫人小姐们头发上都插满了首饰,脖子上闪闪发亮,有些人的手腕上甚至戴了好几个手钏。
真是非常用力啊。
难怪莫愁要给自己改发型簪首饰换衣裳,自己若是以进莫府的那副形象出去看堂会,简直是让她丢面子。
一路上都有人不停的和莫愁打招呼,莫愁笑盈盈的问安,似乎每个人她都认识。
大户人家的孩子就是见多识广,顾得欢觉得换成她肯定记不清这么多张脸孔,还有这么多复杂的亲戚关系。
什么舅舅的三姨父家的侄子的夫人……这种山路十八弯的亲戚,居然也能被记住?顾得欢扪心自问,她还真没这天赋,就算她记忆力超强,对于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是一片茫然。
莫家的主院设在中门之后,一色的青砖墙,琉璃瓦,阳光下闪着亮,富贵逼人。
莫愁带着顾得欢进了院子,不远处就见到大堂,朱红色走廊,挂着一排鸟笼子,旁边还有几个银架子,几只鹦鹉脚上栓着银色链子,在架子上跳来跳去,见着莫愁过来,有一只白色鹦鹉卷着舌头娇滴滴道:“大小姐安。”
“哟,这鹦鹉还真会说话呢,我是第一次见。”
“这鹦鹉来自婆罗洲,十分聪颖,是我姨娘托人从京城带过来的。”莫愁伸手逗弄了那鹦鹉一下,那只鹦鹉展开白色的翅膀,跟雪花儿一样,扑棱棱落到了莫愁肩膀上,一个劲叽叽喳喳:“大小姐真美。”
莫愁让小丫头子抓了一把小米给她,摊在手掌心:“赏你。”
顾得欢担心的看着那只鹦鹉勾起的喙,有些担心,莫愁这手掌细皮嫩肉的,被鹦鹉啄了就糟糕啦。
“你别担心我……”
莫愁刚说出了这几个字,就见着那边走来几个人,她欢欢喜喜的扬起手:“表哥,表哥,你怎么才过来呀!”
少女的声音清脆,里边带着一丝丝娇嗔,顾得欢在旁边听着都觉得那声音真是舒服,好似春风拂过脸孔,柔和的触摸着每一寸肌肤。
那边走过来的少年戴着白玉束发,穿着素白色长衫,腰间一条黑色镶金丝腰带,中间也镶嵌了一块白色羊脂玉,他剑眉星眸,鼻子高挺,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高贵气质。
前世看小说,男主都是穿着白色衣裳,今天这位崔公子,长着一张男主脸,衣裳也没穿错,就看他与莫愁小姐姐能不能修成正果了。
“表妹,这位小姐是谁?好生眼熟!”
男主走了过来,没想到他第一句话却是问起了这个N号的女配。
莫愁笑靥如花的回答:“表哥,你可能是在女学见过她罢?她是我女学的好友,今年才进来的,闺名顾得欢。”
“哦,我记起来了,上次在女学门口见过你。”
男主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顾小姐,彼时你正在和你同父异母的那位妹妹争执,禹州女学门口相当热闹。”
顾得欢给了他一个白眼:“难道崔公子就不记得你曾亲口夸赞过在下的诗?”
为什么就记得她与人争吵的样子,自己又不是一只刺猬。
崔景行有些诧异,这位姑娘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刚刚走近的时候,他觉得和莫愁表妹站在一处的这位姑娘有些面熟,却没有与那日见到的粗布衣女子联系在一处,因为那位姑娘留给他的印象是棱角分明,穿着打扮也十分另类,在一群穿着绸缎衣裳的小姐中间站着,特别有个性。
而今日她换上了娇软的衣裳,打扮得标致无比,他还真有点认不出来。
“哦哦,对的对的,魏山长曾给我们看了姑娘的那首咏杏花,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照影来,这两句写得真真绝妙!”崔景行朝顾得欢拱了拱手:“那时候我就想着,若得机会能与姑娘一块讨论诗歌便好了,没想到今日竟然得见!”
“那好啊,表哥,看堂会的时候你和我们坐一处便是。”
“姑娘,万万不可!”
站在莫愁身边的白芍赶紧出声提醒:“到时候堂会夫人小姐们坐在一侧,表少爷自然不合适坐过来,千万莫要落人话柄。”
莫愁白了她一眼,嘟嘴道:“就你扫兴。”
崔景行冲着莫愁温柔的笑了笑:“表妹,无妨,我们先进大堂给姨父拜寿,然后再一起谈谈诗词便是。”莫愁是个极易满足的人,听了这话登时又高兴起来:“好啊好啊,咱们一块儿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