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 2)
臭名昭著的东区。
警笛声总能响上一整天。
街角便利店新进了批货,全是零食,花花绿绿,把两排货架都塞满了。
收银员小孟站在收银台前嗑瓜子,眼睛在监控屏和货架那儿来回转。
店里就一个顾客,一直背对他,年纪看着不大,穿着身黑色校服,书包松松垮垮背着。他站的笔直,盯着货架上的薯片已经十多分钟了。
小孟忍不住出声,“喂,你到底买不买?不买别在这儿杵着。”
男生这才有了动作,他慢吞吞地挑选,拿了几包薯片,还有一瓶汽水。
小孟上下端详他,眼神戒备。
被密切注意的男学生终于挑好东西走了过来,手腕上的表是最新款智能手表,脚上的鞋也是名牌货。他头发理的很短,泛着栗色的浅,好像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干净好看得很,哪哪都不像坏学生。
向来以貌取人的小孟彻底放了心,语气变好许多,“看你的校服,是十三中的吧?”
男生把手里的东西往收银台上轻轻一扔。
没回答,伸手就往书包里掏。
小孟觉得他毫无威胁力,聊的更起劲儿了,“也不怪我多虑,主要是你们学校的少年犯太多了,隔三差五就来我店里抢钱,不给就打人。哎,你看起来不像东区的啊,怎么会去那儿念书?那学校乱得很......”
他的话没能说下去。
眼看这一脸纯善的男生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把枪,对准了他。
“你好,抢劫。”
祝高兴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很讽刺。
美好的期望祝福,听起来很喜庆,却在起了这个名字不久后就被车撞成了植物人,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五年。
当然,这还是一天前的事。
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睁眼,他像个被戳瞎了眼睛的木头人,躺在满是刺鼻药水味的房间里苟延残喘。
那段时间漫长又无聊,没什么人来看望他,除了定期做检查的医生护工,就只有一个人每天都会来,不知道叫什么,长什么样,只知道他来了就会坐到床边,开始叨逼叨,像个专门负责讲故事的保姆。
祝高兴又在包里掏了掏。
小孟害怕的把一堆零食往他面前推,哆嗦着声音说,“就拿点儿薯片?是不是太少了?要不再挑点别的?别掏了......你想抢什么就抢什么我绝对不反抗......”
然后眼睁睁看着他,掏出一本书。
封面纯黑色,印着几个充满了内味儿的字,《冷面阔少和他的替身情人》。
小孟:“......”
这什么意思。
这场抢劫是他有史以来遭遇过最诡异的。
祝高兴不慌不忙地翻了两页,这才看向小孟,态度礼貌,“实在不好意思,请配合一下,装作誓死不从的样子抢走我的枪,然后打电话报警。”
他说,“别紧张,我会全力配合。”
小孟像在看精神病,“你到底想干什么......”
祝高兴说,“没什么,只是想去少管所学点儿知识。”
念书的人身上总带着股香,声音似乎也有催眠效果,经常把祝高兴念的昏昏欲睡,但内容一波三折紧张刺激荡气回肠,总能让他精神起来。
读的就是这本披着虐心虐身旷世绝恋的皮,内里三观不正的狗血垃圾。
主角和祝高兴同名,命运比起来,也说不了谁更好,谁更坏,似乎没差多少。
他家境显赫,却被父母忽视,被手足欺辱,还被送进民风最差劲的东区,在最混乱的学校里读书。常年被欺压,他变得敏感孤僻,被迫辍学。
然后遇到了主角攻,被他当替身养着,爱的卑微又可怜,一辈子躲在主角攻身后当笼中鸟,后来被养成废物,还为了他被人杀了,主角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爱,痛到发狂,仿佛开了大,牛逼的干掉大反派,跑去祝高兴的墓碑前流泪,似乎感天动地,真爱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