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作者有话要说:
说明一下本文设定
1、女主生活的世界没有《刀剑乱舞》《阴阳师》《fgo》等游戏的存在,能下载到以上游戏是因为女主的手机出现了问题,能连接到异世界。这个异世就当做三次元好了……
2、女主生活的世界真的有付丧神、时之政府、英灵、式神的存在,所以在女主手持异次元手机,在自己的世界下载以上游戏,并疯狂抽卡锻刀的同时,等同于她真的成为了审神者/阴阳师/骂死他(Master)
3、时政/付丧神/式神/英灵们都不知道对女主来说他们是游戏,女主也不知道他们是真实存在的。
4、综上所述,一切都是异次元手机的锅!请不要在评论区骂刀男、时政和女主了!他们都是无辜的!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被绑架了。
在我反应过来这个令人蛋疼的事实之前,一脸冷漠的绑匪先生拉着我穿过了蓝色的光圈。
短暂的眩晕过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正站在一座华美的日式宫殿门前。
看着宫殿漆黑色的大门上血迹斑驳的刀痕时,我意识到了,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这,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绑架!
“先生,这么说可能很抱歉,但还是要提前说好,我是绝对没有时间拯救世界的。”冷漠的绑匪和我对视了一阵,似乎没有开口的意思,我只能先发制人,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这位绑匪先生的意图,只是觉得既然他有有类似哆啦A梦的任意门的能力,那肯定不是什么普通的绑匪。
成为被不普通的绑匪选中的绑架对象,我想我大概是无意中捡到了能释放魔力的钥匙,觉醒了拯救世界/成为魔法少女/成为魔法兄贵的能力。
不要问我是怎么得出结论的,反正电视上都是这样放的!
我也到了可以成为救世主的黄金年龄了,从一只脚踏入高中的大门那一刻起,可能就代表着我将要进入一个神奇的未知领域。
毕竟这里是岛国,在学生时代不发生点什么的肯定只是些少年漫中的路人角色,而我,伟大的仓桥亚奈,怎么说也一定是能领到出场戏份的炮灰角色吧?!
再怎么说也是连续上了三次高二的岛国高中生啊!等等!这么来说,高二这一年的时间重复了三次,果然是为了等待我这个救世主出道吗?!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对于让我上岗当救世主这件事,我还是要拒绝的。
不是我冷酷无情不爱这个世界,而是我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大概只是个有救世主资质的炮灰角色。
嘛……大概就像那个下载不到一个小时就被卸载了的游戏中除了主角藤什么香之外的其他御主一样,根本活不过第一章的。
况且在少年漫中,没有哪个男主角是不逃课的,女主角也没有!而目标是考上东大医学部的我,在没有夜神月的智商这个前提下,是绝对不敢错过任何一堂课的。
所以,不管是拯救世界还是魔法兄贵,请找主角君去做吧!
我会衷心的再此祝愿世界和平的!
嘛,反正相比我这种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体育废柴,怎么看都觉得换个目标去忽悠比较好。
比如说我那位热血的一天能当二十六小时用的班长大人,我觉得他就像是热血漫里走出来的一样。
“仓桥亚奈小姐是吗?”和冷漠的绑匪先生结束了漫长的对视,对方从不知道哪里冒出的公文包中掏出了一份厚厚的文件。
“……是的,我是仓桥亚奈。”
可恶!居然连文件都准备好了,看起来似乎是有备而来的……抱着对方只是随机抓一个幸运的小朋友去拯救世界/成为魔法少女/成为魔法兄贵的想法,以为脱身应该没那么困难的我内心有点发虚。
“既然是仓桥小姐,那么很抱歉,您于三个月前就与本公司签订了工作协议,根据《时政劳动法》规定,您没有拒绝的权利。”绑匪先生板着脸翻看文件,“而鉴于您有私自离岗的先列,公司将根据合同条款,暂时剥夺您的部分人生自由权,在确保您能够好好工作后才会开放现世通道。”
他的语气平淡的像是在陈述什么事实,要不是我就是当事人,肯定当场就要被他忽悠瘸了来着。
“抱歉啊先生,我还没有到正式工作的年龄呢,绝对没有和谁签订过工作协议的!!!”
我讪笑着摆手,否认三连。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一名热爱学习的高中生,怎么可能会浪费宝贵的学习时间帮你们□□工呢?这种事一听就知道不可能的好吧?
绑匪先生听到我的拒绝并没有着急反驳,而是眼神颇带鄙视的撇了我一眼。
“仓桥小姐,您不认账也没有用,您可以随时查看和公司签订的工作协议。请您不要再推卸责任了,我想,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
他一边说话一边从公文包中掏出了一把短刀,继续翻了一会儿后又拿出了一部手机。
――卧槽要凉!!!
看着绑匪大哥疑似要杀人后联系小弟收尸的举动,我打了个寒颤,激动的一把扯着他的衣角,死死不松手。
“别!别!别!有事好商量啊大哥!!!原谅我,我刚才都是开玩笑的!请务必不要一时想不开就撕票啊!您看您都盯了我这么久了,身份信息都弄清楚了,就算要撕票也得先把我的剩余价值榨干净啊!!!”
失算了!
对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我给绑架了,谈不拢后肯定也能轻而易举的就把我给就地灭口了啊!你说我没事儿和他在这杠什么杠呢?!碰到绑匪要小心翼翼的安抚对方的情绪这不是常识吗?!一个没有少年漫男主的光环的炮灰角色,没事我学什么少年漫男主抬杠啊!!!
“……抱歉,如果可以我并不想要仓桥小姐这样的妹妹。”绑匪先生为难的挪了挪腿,很是嫌弃的离我远了点,“我只是在翻找仓桥小姐签订的那份工作协议,并没有要撕票的意思。而且仓桥小姐似乎对我有所误会,我是根据《时政劳动法》的法律,将你从现世带来让您履行您自己的职责的,这是十分正常的执法行为,并不存在绑架的性质。”
我悄悄翻了个白眼,对他打官腔的说辞完全不相信。
我读书少,但也没那么好骗,我很清楚只有国家政府才有权利制定法案,其他什么学校公司制定的都只能叫规则,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时政有胆子称呼自己是“政”也就算了,居然还敢自己制定自己的法律,这明显就是个违法的地下组织啊!
还将自己的行为说的好像多合法似的,你这是合了哪门子法啊?你说的那个劳动法本身它就是不合法的法律好吗?罔顾当事人意愿,私自将人带到这种荒郊野外,这完全就是绑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