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逻辑规律(1 / 1)
设想一个理工男和一个文艺青年的认识过程,刚开始,似乎没什么问题,当聊天逐渐深入时,发现有些不对劲了。理工男心里抱怨,我在讲这么重要这么深刻的东西,他根本一点反应都没有。文艺青年则暗自抱怨,这人情商太低了,简直是块木头,然后感叹一番人生若如初相见。最终,谈话不了了之,以后再遇到,寒暄客套一番了事。他们各自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分别基于理性和感性。
理性的基础是逻辑,理性思维者通过不断的总结实践,抽象出了逻辑的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一旦违反这些基本规律,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错误。同一律是指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这似乎是废话,但其实不然。如果不注重同一律,很容易导致转移话题,混淆或偷换概念之类的问题,致使答非所问,不知所云。它暗示我们,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概念和客观事物本身是两样东西,如果没有做好对应,混淆了不同的概念和事物,会造成难以预知的混乱。矛盾律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两个相反的判断不能同时是真的,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假的。而排中律则说,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两个相反的判断不能同时是假的,其中必然有一个是真的。这三条规则是逻辑的基础,也是理性者思想的地基。
中国古代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断就是典型的违反同一律的例子。门卫的意思是白马属于马,而公孙龙的逻辑则是,既然公孙龙不是龙,那么白马自然不是马,公孙龙说的是白马不等于马,这与门卫的理解并不是同一件事,所以属于偷换概念的诡辩。而这种不符合同一律逻辑的诡辩故事却被人津津乐道,颇具文学价值。而康德在名著《纯粹理性批判》中,正式引入了著名的二律背反的概念。在讨论时间有没有起点,空间有限还是无限;物质能够无限分割还是存在最小单位等问题时,康德通过严密的逻辑分析发现,这些例子的两个相反命题可以同时为真或同时为假,这就是二律背反。二律背反是对形式逻辑中矛盾律和排中律的一种挑战,矛头直指逻辑学的基础。黑格尔发展了这种说法,并指出二律背反并不仅仅限于这几个例子,而是一种普遍的规律,广泛存在于大量的逻辑之中,这些思想最终催生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这样,在科学界,尤其是自然科学界大行其道的矛盾律和排中律,在哲学界开始有了不同的声音,这些观点必然会以某种方式作用于自然科学界。
在数学领域,布劳威尔提出,所有基于选择公理或排中律的数学证明都不可靠,需要慎重对待,这引起了希尔伯特的不满,他反击道,禁止数学家使用排中律就像禁止拳手使用拳头一样,会让我们失去大量的有价值的数学定理。而作为数学家的罗素,因发现罗素悖论而把数学界搅得天翻地覆,罗素悖论说,假设前提为真,可以推出前提为假,反之亦然,由此得出矛盾。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本人居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颇有些耐人寻味。而在物理学领域,量子的波粒二象性的概念显然违背同一律,而叠加态的概念则与矛盾律和排中律格格不入,电子不仅可以处在自旋向上或向下的状态,还可以处在向上和向下的叠加态,我们甚至可以说,电子除了在这里和不在这里之外,还存在第三种可能的状态,那就是在与不在的叠加态。玻尔的互补原理更是体现了微观世界不同于传统领域的逻辑规律,建立起了一整套微观世界的新的逻辑规则。
理性思维者会在这些基础逻辑的突破面前受到震撼,并逐渐吸收这些新思想,建立起一套新的,适用范围更广的逻辑,使自己的知识体系重新自洽。而感性思维者则对这样的逻辑体系深感不解或者不屑,他们一般沉浸在古今中外的小说或名著里,往往对逻辑并不会太在意,在他们的印象里,逻辑规律是一些自然科学家们才遵守的清规戒律,他们更加注重的是自身的感觉与体会。至于理论的逻辑为什么必须自洽,理性者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而感性者却通常不会在意这些。显然,这两类人往往缺少共同的基础,缺少彼此认同的东西。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共同知识基础的人在交流时才会产生共鸣,才能够有共同语言,从而相互认同,相互理解。不同类型的人们思维方式上的差异有时会超乎想象。理性思维者共同的交流基础一般是对一套公理体系及逻辑规律的认同,而感性思维者的交流则一般源于共同的习惯。当人们接触到与自身知识结构类似的新知识时,一般很容易就能理解,而学习与自身知识体系完全不同的新知识时,则困难的多,而且往往容易本能的排斥新知识。显然,知识结构不仅影响人们面对外界刺激时的响应,而且影响人们获取新知识时的学习效率。
那么究竟是理性更好还是感性更优越呢?这显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如果能够融合这两种思维方式,既具有理性思维又具有感性气质,显然再好不过。感性和理性往往对应人的右脑和左脑,是人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与环境高度适应的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理性人也有感性的一面,同样感性的人也并不是毫无理性,只是每个人的侧重不同而已。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充满智慧的人。美国小说家菲兹杰拉德说,检验一流智力的标准,就是在头脑中同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想法时,仍能保持行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