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番外一(2 / 2)
想了想,他也说道:“你也很厉害。”路景宁却像是在思考什么,对他这句话没什么太大的反应,过?了一会儿后又特别真诚地问道:“你们这些Alpha都这么厉害吗?”
闻星尘看他似乎有些挫败的表情,下意识地想安慰,但是认真想了半天,挑着?一句对方大概会喜欢听到的话说:“应该,我特别厉害一点。”
虽然他跟闻暮乔并不亲近,但是从其他人对他的态度来看,大致还是可以感受出自己和其他同龄孩子之?间的不同。
这种不同,应该就是源于能力上?的差距。
路景宁原本觉得,打不过?路空斌也就算了,现在连路边随便捡的Alpha都比不过?,这个事实让他确实感到非常挫败。
这时候听闻星尘这么一说,他的心里?才稍微舒服了一些,轻轻地“嗯”了一声,一脸认真地将小拇指伸了出来,语调里?带着一丝小傲慢和小倔强:“来拉钩,以后我们再比过?!到时候,我一定要比你还厉害!”
闻星尘在他那灼灼的视线下,鬼使神差地,也将?手伸了出去。
两根小小的手指就这样轻轻地勾在了一起。
星光浅薄,这大概是,不为人知的最久远的一个约定。
……
军部难得批准下来的假期,本来一切都无比的温馨舒适。
直到某天,闻星尘也不知道路景宁为什么突然间又心血来潮,一大早不睡觉居然把他拖起来,说是要玩什么扳手腕。
问起原因的时候,路景宁一脸认真地看着?他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昨天做了一个梦!”
闻星尘眼底的眸色隐约闪烁了一下:“梦到我们在扳手腕吗?”
路景宁:“你怎么知道???”
闻星尘看着?他那有些愣然的表情,眉目微微地弯了起来:“好巧,我也做了同样的梦。”
又?或许,这并不是什么巧合。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给这段过去放个标签,大概可以挂一个【破镜重圆】~手动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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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病秧子后我靠亲热反派续命》by饮尔
文案:
时诉安光荣牺牲后,穿书了,变成一个家世极好、气质矜贵、颜值秒杀一众一流明星的豪门小少爷。
按理说他不亏。
可惜才穿来五分钟,残酷的现实就砸到了美滋滋的时诉安头上——
他根本不是什么正经的豪门少爷,原身父母双亡,带着弟弟寄人篱下,每天要小心谨慎恪守本分不说,还是个身体极差、马上就要嗝屁的病秧子!
时诉安刚被现实砸得头懵,这身体就犯了病,眼前一黑呼吸困难的他被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
这系统告诉他,只要多与谢家那个不受待见、性格偏执的长孙谢无偃亲密接触,就能续命!
时诉安自认是钢铁直男,对此嗤之以鼻,他堂堂八尺男儿,是那种为了活命就抛弃原则抛弃节操的人吗?!
【再次发病后】
时诉安(濒临死亡、奄奄一息):我……我……现在偷亲他一下还来得及吗?
**
谢无偃身为整本书的最大反派,从小面丑残疾,受尽践踏,渐渐养成一幅冷血偏执的性子,后来更是愈发狠绝阴戾,成为人人避如蛇蝎,嫌恶畏惧的最终boss。
尤其有一点,因为幼时经历,他从小到大都很厌恶一些长得漂亮娇气废物的金丝雀。
直到谢无偃遇到一个叫时诉安的人,明明五步一喘十步一咳,打的拳法连吓唬人都不足以做到,却坚持挡住他面前一众冷嘲热讽和拳打脚踢。
甚至在急喘咳血后,那人还转过身蹲下握住他的轮椅把手,对他微笑,问他有没有事。
谢无偃觉得他大概是有些变态,在看到那护他的人唇舌间一点血红时,他第一反应不是感激,也无内疚,只觉得格外好看,无比快意,快意到他想把这个人从此锁在身边,折断翅膀,戴上脚环,鲜血淋漓。
那该是多么极致的风景!
可是再后来——
谢无偃心底的“折断金丝雀”念头却死得不能再死,他只怕这个叫时诉安的人会冷,会热,会疼,会苦。
他竭尽全力,只愿能护其随心所欲,一生安愉。
***
时诉安(努力调动病秧子身体打军体拳):我一点都不是金丝雀,我可以保护你!
谢无偃(一把拉住,将人按在怀里):那就保护我一辈子。
永远别离开。
年下变态腹黑占有欲极强攻vs外表精致病弱内里硬汉能屈能伸率性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