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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大结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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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平安一朝,是个异数。

元凤雏在娘胎里,就命定了做皇帝;满月就登基;襁褓里,所有人就叫他小祖宗,行叩头礼;还没学会走路,就先在崇政大殿的那把龙椅上学爬;还没学写字,就先学在御书房的奏疏上盖玺印。

从记事起,就是九五至尊,唯我独大。

当然,除了头顶上那两位……健在的活祖宗。

他头顶上,有个太上皇,还有个皇太后。

在文华阁的史官笔下,在坊间的说书人口中,这两位,都是传奇。

他的父皇,是个传奇的帝王。那一年,一身重伤掉进饮马川,失了踪迹,有近两年的时间里,了无音讯,朝臣们都觉得,是时候该给他造个衣冠冢,以招抚那无处安息的可怜游魂了,他居然完好无损,头脑清晰地回来了!

据说是被水冲了上百里,才被河边浴马的牧民所救,只是在水里溺了太久,脑子进了水,便失了记忆,想不起自己的来处,也就不知该如何归家。遂跟着那好心的老牧民一家讨生活,草滩上放牧,雪山中狩猎,逐水草而居,迎清风而行,本以为,就这样混吃混喝等死到老也不错了,那牧民老爷爷却还想要好上加好,硬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还要把那成群的牛羊和马匹送给他,他终于在莫名的抗拒与头痛中想起,自己是有妻有儿之人,家里还有份大得不得了的家业,等着他回去打理。这才算是回归了身份。

元凤雏每每听他父皇讲这些,总是在心里惊叹,这样也能行,真的是上天眷顾的人。

至于更早些时候的,什么御驾亲征,单枪匹马就敢杀入十万凉国铁骑啊;什么晋王叛乱,三千精兵将他围在沁河边重狙,都没能将他摁死啊;什么蜀地平乱,乔装打扮深入虎穴,在数十丈高的悬崖绝壁上,上上下下来去自如啊……诸如此类,神乎其神,不仅民间的说书先生们爱讲,就连给他讲史论经的御前侍讲,也爱讲,一副势必想让他将自己的父皇作为楷模来顶礼膜拜的热忱。

然而,元凤雏听罢,面上崇敬,心中却打些折扣,并暗自得出一个他认为最中肯的结论——他的父皇,是个有九条命的人。

命大,福也大。

他的父皇最大的福,就是遇到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才真正是个传奇的女子。

批得了奏章,斗得了姨娘,下得了厨房,上得了朝堂。

可不?

从他记事起,一直到十四岁亲政为止,每一天的御书房呈奏,都是他母亲用娟秀而有力的行楷小字,一笔一划亲自批就的;

从他记事起,这皇宫里,就没有出现过那种在民间被称为“姨娘”,在宫里称为“妃嫔”的女人,虽然,隔三差五,还是有些权贵会把族里的女子往太上皇身边送,只是永远也不成功而已;

从他记事起,每天夜里,他父皇的夜宵,他的夜宵,还有后来一群弟弟妹妹的夜宵,都是母亲亲手做的,母亲的手上,除了那深深的握笔茧,还经常沾有米面香;

从他记事起,每天清晨,都是母亲将他唤醒,然后,一身冠冕华服打扮整齐,扔下父亲在床酣睡,母子二人,执手稳步,上崇政大殿,听大朝会,或是上御书房,理江山社稷。

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拿事实说话的。不像他父皇的传奇,都是别人口中的称颂,他从未见过。

所以,当那个御前侍讲的老师傅,也给他讲一些母亲早年的传说,他是信的。比如,身为蜀国的亡国公主,却不受狭隘的家国仇恨之囿;身为女子,却能做太子太傅;手握金山,却不视为一己私有;手无缚鸡之力,也敢上山捉贼;手无寸铁,也敢置身千军万马……

这样的母亲,是他的骄傲,是他的信念,是他心智脆弱的时候,想要寻求的鼓舞力量,也是他展翅搏击的时候,想要依偎的温暖港湾。

而他的父皇,简直就是一个……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躺在福祉里的九命猫,好命人——让自己的女人治江山,让自己的儿子做皇帝,而他自己,从年纪轻轻开始,就做了享清福的太上皇。

元凤雏童年里,最多的记忆,就是这位太上皇,跟他抢母亲。

抢东西吃,抢床榻睡,抢怀抱,抢陪伴,抢亲吻,抢关注,抢爱怜……总之,以一种得道成精的成年人的卑鄙狡黠,欺尽彼时他这个懵懂不更事的孩童。

比如,他想跟母亲黏糊一会儿,听母亲念书,或是看母亲画画,哪怕就是什么也不做,就依偎在她怀里,闻闻那种温软的香气也好,可是,至多半个时辰,太上皇就会来撵他:

“九斤,父皇跟你母后要说话,你到御苑里玩去。”

一脸的严肃认真,感觉是要谈些关乎江山社稷的大事,这种时候,自然是他这个黄毛小儿,乖乖地退让,到御苑里玩泥巴去。

等他长大些,添了二弟,二弟跟他一样黏糊,太上皇倒是一视同仁:

“九斤,把弟弟带到御苑里玩去,父皇要跟你母后说话。”

再大些,添了个妹妹,也是个缠人精,太上皇同样如法炮制:

“九斤,把妹妹带到御苑里玩去,父皇要跟你母后说话。”

后来,添了一群弟弟妹妹,皆是缠人精,元凤雏一见父皇来,就自觉带上他们,去御苑玩泥巴去了。

再后来,元凤雏开了心智,才明白,那经常一说就是小半日的叙话,哪是什么家国大事,比起说话,父亲更热衷的交流方式,是直接将母亲抱上床榻,或者,直接放倒在书案边的地席上。他有时候,退出殿室的动作慢些,不小心瞟见过的。

长到十四岁亲政,国策朝政,开始独自定夺。少年气盛,初识权力滋味,便自以为有那么一丝人情练达了,不觉替他那个成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唯妻命是从的太上皇父亲叹息。逢虞山秋猎,父子二人并坐篝火边时,他终于将心中疑惑问出了口:

“父皇,你多年不问政事,真的……过得开心吗?”

成年男子对权势有种天生的热爱,元凤雏已经看惯了,那些绞尽脑汁,趋之若鹜。他也渐渐学会了,用这种人心所欲,去驱使他的臣属。而他的父皇,真的……能免俗?

“开心!”

彼时,太上皇正在烤一条鱼,那是随行而来的皇太后最爱吃的。听到儿子问话,立即给了肯定回答,没有丝毫犹豫,眼睛还一直盯着那被炙烤的鱼儿,生怕过了火候。

那火光映照的脸庞,依然如刀琢一般流畅,岁月在他脸上,写下的不是颓老的迹象,而是醇酒般的味道,眉目深深,眸光精亮,嘴角微漾,神情专注,有种可以让人溺进去的温柔。

可不,元凤雏一个转头,就看见旁边托着食盘侍立的小宫女,眼含秋波,粉腮如霞,小心而又放肆地,将太上皇凝望着,一脸的花痴样。

他瞪了她好几眼,那死丫头都没有发现。

这种时候,元凤雏觉得,他对自己的妖孽父皇,还是有那么一丝丝嫉妒的。

他自己也生得俊俏,长得强壮,文武皆通,人才皆备,而且还是大兴历朝以来最年轻的亲政皇帝,可是,为什么,只要他跟父亲站一起时,她们的眼睛里,就看不见他!

元凤雏表示很心塞。

再后来,他男子初成,尝到了情爱,被那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折磨得要死要活,同时又被那各种世家利益,祖宗法制拉扯得快要支离破碎的时候,他才终于理解了他父皇的高明——放弃皇权,做一个被架空的太上皇,却能保全一份完整的爱,给最爱的人。

母亲何其幸,身为女子,既得一生一世一双人,又得皇权独断青史留名,这是数遍大兴历朝历代,也找不出的第二例,不是女皇,胜似女皇。

他亦何其幸,历代皇家的兄弟之争,在他这里,连个芽儿都萌不出。因为,他生来就是皇帝,他的弟弟妹妹们,生来就臣服于他。

父皇的这种大舍大得,元凤雏自持,还做不到。

他能够把心爱的女人宠上天去,却放不开手中的权柄,心中的顾虑。权力嘛,只有握在自己手中最安全;女人嘛,也只有放倒在床榻上,才最销魂;至于儿子嘛,还是多多益善,个个龙虎,最为宜。

当然,这本就是帝王之道的正解。侍讲的先生是这么讲的,历朝历代,那些但凡能堪称明君圣主的,也是这么做的。

这个时候,元凤雏才真正意识到,他的父皇,的确可称之为传奇。

传奇之处,不仅在于那些九死一生的峥嵘传说,更在于明明可以坐拥江山,三宫六院,却能一辈子爱一人的执着,还有那份视权势如浮云的洒脱。

因为,明君易做,情种难为。

海誓山盟易许,平淡琐碎难熬。

迎合世俗容易,对自己诚实,却很难。

试问,世间有几人,能够紧握住自己的真心,在世俗的洪流中,逆流而行?

又试问,世间有几人,能够放开生来的所有,在光阴的流沙中,从容一生?

做到了,即为红牙快板上的称颂,雪花笺纸上的传奇。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不打算写番外了。之前的曲折,已经写尽,之后的恩爱,大家自行脑补。苏苏和小九,有自己的世界,从现在里,我这个后妈退出他们的世界。

这篇文,从开文到完结,历时一年,这在日新月异的网文届,相当于一万年,所以,在这里,真的要对能够追文到此的菇娘们,说声抱歉,也要说声感谢,感谢大家对我这种龟速的忍受和不离不弃。我想我是不是该去换一个笔名,叫“闪电”。

至于元瑛和牧言的故事,这篇文写到后头,都把他们回避了,因为作者的脑洞已经无法抑制地扩散开来,所以,准备开一篇新文,专门来写这种公主和将军之间吹眉毛瞪眼的互怼,当然,人物重新设定。不过,在下下一篇新文《公主家的马夫》的写作中,我会深深地感谢元瑛公主和牧言大将军,是他们,给我提供了无穷的灵感,当然,也要感谢平阳公主和卫青大将军,他们,才是我所有公主文的最初源泉,也是我脑子里永远也绕不开的情结……

当然,在《公主家的马夫》之前,本着先来后到的顺序,我准备还是先把《干掉皇叔》这个天坑填了。欢迎菇娘们搬起小板凳到隔壁的《干掉皇叔》等待,近日将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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