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邂逅(1 / 2)
据闻百年前,金陵曾有养出一位颇具才情的大才子,父亲早亡,由寡母一手拉扯大。这孩子也争气,学识渊博,年十八时正准备入京赶考,可临别前母亲病危,他竟要为照顾老母放弃功名。周围的邻居看不下去,带着他去祭拜佛祖以求安心,结果拜完回来,母亲的病居然大好了。
于是他安心赶考,一路高中,最后成了春风得意的状元郎。
衣锦还乡时,家中旧宅却空无一人。原来老母早就病入膏肓,只为不拖累儿子才联合邻坊演了一出戏。在才子离家不久后,就去世了。
老夫人闺名一个“娇”,此生最骄傲的便是这争气的儿子,故乡人命之为“骄林”。随后人历代传唱,不知哪一代哪一位嘴快了些,到了百年后,这片林子便也就成了“骄儿林”。
百年过去,那个小村子也早就并入秦淮,成了郊外的一处连绵百里的广袤林地,并上后来各种诡异的魑魅魍魉的传说,再无人烟。
骄儿林的诡地之名也因此流传。
阮重笙哼着小曲漫步在林间。
所谓的业火,按照裴回铮的说法就是“吓吓辈小的,烧死没用的。”他在修道方面还是颇有造诣,就算遇见什么厉害的东西,明哲保身肯定没问题,自然敢凑热闹。
而且嘛……
他拍拍自己腰间的两把被布包住的剑,絮絮叨叨:“扈阳,扈月,我天天擦你们,都舍不得用,打起来的话,你们可得给我争气啊。”
两把剑“嗡嗡”颤动,似乎在回应主人的自言自语。
阮重笙安心了,于是他继续往前走。
他走了一会儿,突然顿住了。
眼前的树木葱郁渐渐消散,草木穷处,蓦然出现一潭池水。
春末夏初,是草长莺飞,芙蓉千朵的时节。
粉衫少女在溪边撩起衣袖,努力地探着身子往河里够。
阮重笙走上前,惊奇:“姑娘,这是做什么呢?”
少女回头看了他一眼,有点羞涩地往边上挪,嘴上低声应道:“摘莲蓬。”
阮重笙放眼望去,满池菡萏,莲叶田田。便是岸边,也都簇满了粉嫩花朵。
他哈哈一笑:“姑娘,我来帮你。”说着,他也撸起袖子,学着少女往河里捞。
少女很惊讶,羞羞答答地瞥他,见阮重笙一脸新奇非常有趣,羞羞怯怯地开口:“这池子里的莲蓬剥出的莲子很好吃,所以我背着家人过来打捞……”
阮重笙闻声答道:“莲子味苦,不如熬粥来得清香。”
见他这样好搭话,少女也放下心来,开始尝试着和他交谈。
两人几番来往,日头渐晚,少女用篮子装好了一大捧莲蓬,邀请阮重笙去家中用饭。
阮重笙摆手,道:“不啦,我还有事呢。跟你一个小姑娘去家中,也会坏了你名声。姑娘快走吧。”
少女咬唇,不得不放弃了这个主意。接着见阮重笙转身伸个懒腰,继而盯着水中倒影发呆。
少女慢慢抬手,似乎想挽留。
“姑娘?”阮重笙回头看了她一眼。
少女突然后退一步,低着头小声道:“没、没什么,公子小心,别跌入河里。”
“好。”阮重笙却也不再多语,眼尾低垂,似不经意往旁边瞥了一眼,便指着清溪里几尾小鱼,乐呵呵与她道:“此处可真……”
“——如今的散修,防备心都这般弱了么。”
清凌的声音蓦然响起,林间倏忽一阵清风,白绫随风而起,寸寸铺来。
树林阴翳间,一道白影徐徐落下。
胜雪的白衫,左肩上一簇凤羽,并上清冷如月的神态,倒真似九天仙子降临人间。
那是个极美的姑娘。她一步步走来,每靠近一步,粉衣少女就胆怯一分,直到与阮重笙都不过相距三步之遥的时候,少女已经慌忙大叫:“你……你是什么人!”
来人也是少女的模样,身段窈窕,气韵出尘,只是瞧着太冷,反而老成。
纵使美人如花,可望不可即矣。
白衣女子启唇,话语简洁:“灵州,木摇霜。”白衣,凤羽。可不是灵州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