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思宁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大舅舅,原来温润如玉的儒雅君子是用来形容大舅舅这样的人的。
明明一脸病弱,他面上却没有久病之人的愁苦和消沉。
看着自家外甥女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王学敏玩笑道:“宁丫头是吧,舅舅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思宁难得地红了脸,没想到自己竟然对着一个古人发起了花痴。随即想到这人说自己的舅舅,而且还住在自己家,为什么不能看啊。
美的事物人人皆可欣赏,美人也一样。想到这里,思宁顿时又理直气壮起来,说:“舅舅真好看!”
“哈哈哈哈……”浅娘听了思宁的话,忍不住笑出了声,“看来大哥的吸引力不减当年啊,连小孩子都看呆了!”
想到当年,连一脸愁苦的林氏都忍不住笑了,这一刻她心生期望,说不定相公真能在这大连湖养好了身子呢。
王学敏无奈地看了自家妹子和媳妇一眼,笑着摇了摇头。
原来王学敏因为生得好,从小备受困扰,再加上他读书又好,病弱弱的引人怜惜,到哪儿都是众人关注焦点。每次出门都要被扔一身的香包帕子之类的,吓得他很少出门,直到跟林氏成了亲才好一些。
看着思宁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个不停,颇有灵气,王学敏不禁生起了考教的心思,忍不住像对自家儿子和侄子们一样问道:“都读了什么书,字写得怎么样了?”
思宁欲哭无泪,自己虽然大学毕业了,可繁体字认识得不多啊,写字就更别提了,自己那一□□爬字,换了毛笔写估计更丑,恐怕连神仙也认不出来吧。
在美人舅舅面前承认自己是个文盲是不是太丢脸了?!
看着思宁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王学敏越发觉得这个外甥女有趣了,忍不住要逗逗她,就说:“宁丫头写几个字给舅舅看看怎么样?”
思宁欲哭无泪,只想埋头装鸵鸟。
好在浅娘为思宁解了围,对王学敏说:“还没正经启过蒙,只平时玩的时候教她背了几句三百千,字倒是还没开始学。”
“嗯嗯嗯嗯!”思宁小鸡啄米一般点头附和娘亲的话,人家还没开始学字呢,不会也很正常嘛,不许嘲笑人家!
“哈哈哈……”看着思宁丰富的表情,王学敏忍不住笑出了声,“不如这样,舅舅来给宁丫头启蒙怎么样?”
“大哥,你的身子……”浅娘看自家大哥不像在开玩笑,忙说道。
林氏也一脸担忧地看着王学敏。
“欸,放心,我的身子我自己知道,况且给小孩子启蒙能费多少力气?这会儿啊,我觉得精神好多了,连咳得都少了呢。说不定这大连湖就是我的福地,就能在这儿养好了身子呢!”
浅娘和林氏连连点头,浅娘道:“肯定能好,大哥大嫂你们放心住着。”
“这要是能彻底好了呀,我就留在这儿不走了,平时读读书,写写字,妹夫学堂招了这么多人,到时候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吧,我就帮妹夫教教学生,这日子比什么都强。”
王学敏随口许了诺,却也没想到自己的身子真的能好,且还有和沈青山等人一起把学堂发扬光大的一天。
思宁当然知道灵泉水的逆天作用,也知道自家大舅舅很快就会好起来,怕他到时候不好意思反悔,就假装懵懂地问道:
“大舅舅,您身子好了不去做大官吗?”
“是啊,大哥,若是身子真好了,你还不得去考举人试啊,以你的才学,中举人乃至中进士也不在话下吧。怎么能窝在这小小山村呢?”浅娘也当王学敏说的玩笑话。
王学敏与林氏对视一眼,温和一笑,说道:“要在几年前,我还真不会说这话。那时候年轻气盛,总想着为爹娘争光,为了自己的抱负,也为证明自己的才能,也要考个功名。可病了这些年,我才知道这些不过是浮云。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在一起,就比什么都重要。”
林氏两眼泛着泪光,看着王学敏直点头。
王学敏拍了拍林氏的手,继续说:“况且,若是真的能在这儿养好了身子,说明这大连湖就是个福地呀,那我就更不能离开啦,哈哈哈,至于考功名做大官什么的,就留给那几个小子去做吧,我不强求,看他们。何况谁说只有做官才能实现抱负呢?教书育人同样可以啊。”
“大哥这话说的没错!读书人这一辈子并不是只有科举考试这一条路可走的。”原来是沈青山醒了酒起床了。他转头对着浅娘说:“浅娘,如果我说不打算再考功名,让你没的官太太做,你不会嫌我没出息吧?”
“德行!”浅娘瞪了沈青山一眼说,“我什么时候嫌过你了?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只想做官太太的?”
“嘿嘿……”虽醒了酒,却还有些迷糊,沈青山一脸傻笑,“不是不是你不是,是我说错话了,浅娘别生气!浅娘最好了!”
当着哥哥嫂子和孩子们的面,浅娘的脸唰地红了,瞋了他一眼,眼看到了时辰,就起身准备做晚饭了,林氏也去帮忙。思宁在旁边捂脸:被喂了一嘴的狗粮,自家爹爹的样子简直没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