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微末(2 / 2)
我猛然想起,他瞧得这样认真不会是我又沾地瓜到嘴角了吧,用力擦了擦了,同他拔了拔腰,“喂,你没有瞧见吗,你弄脏了衣福云的裙子。”
他可能是耳朵不好,似乎并没有听清我在说什么,更加认真的瞧我。那马转来转去的转得大家都来瞧我,我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讲理的人,比颉利还不讲理,我说了这么多,他虽然没有反驳但是一声也不吭。而且这样居高临下的瞧着我,好像我是一个犯人。
瞧了很久,我才能确定他那是发呆,他大大的眼睛定在我身上时里面有很激烈的争锋在。又似乎是在追溯于从前的过往,可是我觉得能记住以前事情的衣福云都没说认识他,那我一定就是不认识他,而他这样不断续的瞧着我,应该是一种冒犯。虽然我从小在突厥一边长大,但来了唐朝这么久,我还是懂一些的。于是我反瞪着他。
迎着那般辗转不绝的目光,感觉到衣福云在拉我的手,她是要默默将我拉开。转到一个小巷子时我明白她的用意这里马驰不进来,我有一点泄气,看来衣福云已经看出这小子是个高手。我咬了一口地瓜,觉得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让衣福云洗洗裙子,还能顺带也给我洗洗,也没有什么不好。
我跟在衣福云身后,津津吃着地瓜,猛然觉得她似乎是在退步,还将我的半个地瓜撞到了地上。足以说明这真的是一个退步。
我“啊”了一声,抬头看见那姿势优雅的马来打胡同那一端幽幽走来,明显我们这是遭劫了呀,再向这单骑后面瞧瞧,还好,他是一个人来的。
衣福云低低的声音同我讲,“公主,你从左边第二个胡同跑出去,在天楼等我,记住一定是第二个胡同。”我不想走,不想到一步也不肯挪动。因为那个人,即便在此时格局如此不适宜瞧到衣福云身后的我时,也依然努力瞧着我。
我忘了说,他有一张冷漠的脸,脸上有一眼千年的冷厉,而且他的脸上有一道疤。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一个好看的人,因为他这样与众不同。那道疤并不是来分毁他的俊逸,只是让他出尘,如是而已。
他的样子干净透彻。孤独的目光似乎一下子亮丽起来,他忽然调转过马头,急然驰去,似乎只是在灵飙一闪之际,驰去天外。
他终于以背影遗弃了我们,我觉得他一定是认错人了。有些人像水一样流去,但当你再看到那些湍流的水流成一个样子,却也再不是他,之后再怎么相似也必定回不到之前。我有一点落寞,空着手,同衣福云静静在小巷中穿行。
我没有问衣福云,她为什么会认为她会打不过那个人。但我觉得他们是认识的,因为我看见她宽大的袖中小小的指尖一直在抖,那素衣上绣的桐花也随之轻轻抖动起来,汇成一个小小的花海一般。
衣福云吹熄烛火,依依的身影在门外立了一小会儿,她转身离开的姿势很从容却带着一段忧伤的情绪。
我悄悄跳下床,胡乱穿上鞋子,却又不得不重新穿过一次,因为左脚穿到右脚上,一绊一绊的不好走。如此的磨蹭出去时,当然瞧不见衣福云。我失望地坐在台阶上,不期然一个人从天而降,落到我的面前,像一只麻雀那样轻快。一瞬我想他是不是一不小心掉下来的,不过,他绝不是掉下来的样子,他好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