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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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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助理是个半大小子,听过前一个助理的评价,有些害怕杨子规,此时听见他的声音,立即缩了缩脑袋,小声回答一句:“棕色那件?那件送去干洗了。”说完,见杨子规皱眉,又转身大喊起来:“不过,玫姐早上又送了两件过来,也是品牌赞助的,不比那件差的。”

杨子规不是感觉不到小助理对他的畏惧,但他丝毫不在意,转身进到卧室,“嗯”了一声告诉他:“行了你回去吧,今天没你的事了。”

刘宁原本一直坐在外面的小客厅里看剧本,这会儿见助理离开,立马站在杨子规身后,笑着问他:“是林家小姐喊你出去?”

杨子规没有否认,找出里面刘玫刚刚送来的新风衣,往身上一撑,回头问:“还行?”

刘宁摸着自己的下巴,啧啧称奇:“苟富贵,勿相忘啊老杨,我要是女人,就干脆把你锁起来,就你这张脸,这身段儿,看一眼动凡心,看两眼掷千金。”

杨子规丝毫不搭理他的感叹,转身进到浴室,一边挤牙膏,一边回他:“我以为在你眼里,一切类似包养的关系都是庸俗的代名词。”

刘宁摇头否认:“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被仙女儿包养那能叫包养吗,那是探索人类的生命奥秘。真的,你别不信,你俩在我心里一个塞一个的像神仙,我都根本不能随便想象你们靠在一起的画面,因为我觉得你两在一起就得玩了命地上/床,你们必须得上/床,生命和谐的本质在你们身上最具有观赏价值,你两的结合,比一切庸俗的爱情都更具艺术性。”

杨子规觉得这人要是活在古代,他可能见不着明天的太阳,吐出嘴里的牙膏,低声发问:“你这么思/春,我建议你姐给你找一个富婆,自己创造一下这种具有观赏价值的结合。”

刘宁挥手表示不同意:“我和富婆不一样,我们在一起,只能叫做猩猩的苟合,丝毫没有艺术的价值,咱们男人的菁子多么珍贵,得用在更加畜生的事情身上。而且我姐这两天忙得焦头烂额,外头有风声说我姐夫弄死了自己的前妻,就是你那前经纪人秦一蓁,这事儿太可怕,我光是听着都不能呼吸,更不要说博/起。”

杨子规稍稍有些意外,侧过脸来,想要开口说话。

没想话到嘴边,房间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杨子规用毛巾擦净嘴角的牙膏沫,打开门,发现是赵晓年。

两人站在原地说了一会儿的话,再关上门,刘宁已经满脸兴致盎然,无比断定地说到:“老杨,这个女人喜欢你,你可真是个禽兽。”

杨子规转身回来,没有回答,只是问他:“你对她有兴趣?”

刘宁连忙摇头,举手发誓道:“我对于心有所属的女同志一向十分尊重,我坚决维护她们独立思/春和共同致富的权利。”

说完,他又思考一瞬道:“她好像是明润的人,跟你在剧里演的是一对?”

杨子规点点头,没有否认:“是。”

刘宁于是往墙上一靠,看着他问:“那你说,她会不会是想要和你炒一炒。”

“炒一炒?炒什么。”

“炒CP,现在年轻人流行的说法,由剧里的情侣引申到现实,一种观众潜意识里的寄情效果。”

杨子规皱眉回答:“不会,我不会同意。”

“为什么?有时一个剧组为了热度,会专门打造这种东西,效果不错,这是你家林仙女儿的剧,她想来也不会怪你。”

杨子规也不知道怎么的,听见刘宁那句“你家林仙女儿”,低头扣腰带的小拇指就微微一抖,低声回答了一句:“我不会同意。”

刘宁于是没有再说,他看着杨子规认真整理衣服的样子,轻声叹一口气,把脑袋靠在自己的手肘上,装作不在意地开口道:“不过,就算是仙女儿,这上/床的事情做得多了,其实也就那样。我听郑玲珑说,林七的未婚夫是姚家人,美国回来的,搞科研,专门做化学药品,一心给畜生扎针,很不是个东西。”

杨子规手上动作一顿,挑眉问他:“你跟郑玲珑关系这么好了?”

刘宁脸色一变,连忙反驳:“你可别乱说,我上次光是给她拍了个短视频,就两天没睡好,下面这哥们儿一个月没有战斗力。”

杨子规没搭理他,他知道,刘宁在劝解自己,但他也不只是在劝解自己。

林溪等他的地方是城北一个高档酒吧。

杨子规到的时候,她已经在包间里吃了两盘水果,看见杨子规推门进来,便弯起眼睛,勾嘴笑了起来,也不起身,只是抬起手,隔着沙发,从后面搂住了杨子规的脖子,让他稍稍弯下腰来,那一副娇气柔弱的样子,和她当初在赵泽青面前时极其相似。

杨子规伸手轻刮她的鼻梁,轻声问她:“心情不好?”

两人虽然不是能够互相打听彼此隐私的关系,但在这样温柔煽情的气氛里,一个合格的情人,总该有些嘘寒问暖的义务。

林溪于是松开自己的双手,轻拍身旁的位置,笑着回他:“是呀,坐过来。”

杨子规脱下身上的风衣,走在她身边坐下,让林溪自然而然地靠在自己怀里,她身体的柔软通过手掌传到他的头顶,彼此靠近,像他们天生就可以这样毫无芥蒂的亲密。

“我过几天要去南边,可能会离开半个月,你会想我吗。”

林溪拨弄着手里的点歌遥控,一边漫无目的地挑选,一边轻声问他。

她其实并不期待得到杨子规的回答,轻笑出声,只是伸手轻抚他的下巴,小声问他:“为了给我送行,唱首歌吧,你喜欢唱歌吗?”

杨子规不喜欢唱歌,他不但不喜欢唱歌,他甚至极少在别人面前唱歌。

因为他自小五音不全,唱起歌来没有调性,魔性穿耳,很要人命。

林溪才不相信他的推辞,点了一首《朋友》,转身便将话筒递到杨子规手里。

杨子规无法拒绝,闭眼深深呼气,只能起身走向了那边的屏幕。

林溪望着他的背影,手里的摇铃渐渐停下,趴到在沙发里,笑声十分响亮。

世间总有一些不期而遇的快乐,就像你不知何时神仙落入凡间,成为了一只不解风情的猪。

杨子规觉得自己或许就是那一只猪,坐回沙发,双耳发烫,脸上故作沉静。

林溪伸手轻揉他的脑袋,看似安慰,气息喷在他的侧颈,毫不客气地定下结论,“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

杨子规点头回答:“所以我一般不干这种要人命的行当。”

林溪于是笑容越发灿烂,她像是在这一刻忘记了那些埋在心里的压抑与苦涩,倾身靠在他的怀里,小声问他:“那你以后还会给我唱吗。”

杨子规沉默一瞬,告诉她:“嗯,只要你想听。”

林溪于是伸手拉住他的手,将他修长的手指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她问:“你知道吗,很多少数民族,其实是靠唱歌来寻找爱人的。”

“我知道。”

“哎,你如果生在那样的地方,可要怎么办才好。”

杨子规将怀里的人渐渐抱紧,不以为意:“这没什么好担心的,只要等我唱歌的姑娘愿意听,我就会从天亮唱到天黑,被人嘲笑也不要紧,我不光要唱,我还要没日没夜的唱给她听。”

她歪着脑袋,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成了那个寨子里等待情郎的姑娘,而杨子规是那千里迢迢来的小伙儿,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用与情/欲,只是单纯的渴望。

山路拐了好几个弯,他跨过几个月亮,只为了唱歌儿给她听。

“你也唱一首好吗。”

杨子规抱着林溪很久,见她又一次沉默,突然开口道。

林溪侧头看向他。

他的这张脸可真好看啊,即便他唱起歌来十足吓人,可只要看着他这一张脸,似乎那些难以入耳的音律也变得没有那么可怕,甚至带上了格外的意趣。

林溪从他怀里起身,笑着告诉他:“好啊。”

她给自己点了一首简单的情歌,不长,短短三分钟,像是专门为了音乐而生的嗓子,入耳不忘。

她唱歌的动作十分随意,左脚搭在高脚椅的横梁处,右腿随意伸直,触及地面,双手握着面前的话筒,长长的脖颈向上扬起,像是天鹅落在地上的羽毛。

她唱完了歌,也不放手,依然坐在原地,盯着屏幕,脸上没有表情,目光很长,屏幕里的色彩打在她的脸上,阴影变换,晦暗不明。

好一阵,她像是忽然清醒过来,终于转过了头,嘴角微微往上勾起,看向沙发里的杨子规,嘴唇对着话筒,低声问他:“好听么。”

杨子规没有回答,他看不见林溪此时眼里的情绪,那让他觉得失落,当你爱上一个声音的时候,你总会本能地渴望它的表皮。

林溪没有生气,从座位上起身,一边脱下身上的外衣,一边走到他面前坐下,伸手搂住眼前男人的脖子,低头轻蹭他的鼻尖,睫毛微微抖动着,继续问他:“好听么。”

杨子规伸手勾画出她的腰线,他终于看见了林溪此时眼睛里散发着的光,哑声回答:“好听。”

林溪于是轻声笑开,歪着头又问:“有多好听。”

杨子规闭上眼睛,抬头轻吻她的手指,脑中浮现无数画面,他觉得好笑,于是便告诉她:“如果我得用歌声来找到自己心爱的人,那我一定会为了你翻无数的山,爬无数的河,跑死无数的马,不管多远,我都会追着你的声音去。”

“就为了我?”

“就为了你。”

林溪于是笑得越发开怀,她解开自己衣扣,露出里面幼白的皮肤,将杨子规的脑袋抱在怀里,让他可以看见自己胸口那一颗痣,那痣的旁边有一块细小的疤,像是经年留下的,淡了,却依然丑陋,“那如果你发现,那个歌声其实来自一个被囚/禁多年的老妖怪,她可能会吃人,可能随时会杀了你,你怎么办呢。”

杨子规手指微微颤抖着,他低头靠在上面,深深地呼吸,把所有骨子里的欲望安静地放进怒吼的灵魂里。

“我能怎么办,傻子一向不长命。”

林溪沉默一瞬,终于扬起嘴角,低声笑了出来,她垂下头,下巴抵在杨子规的头顶,手指插在他的头发间摩挲,轻声告诉他:“以后有机会,跟我去黑山的马场看看吧,那里有我的马,它也会唱歌给我听。”

杨子规点头答好。

他此时一整个灵魂都是饱满的,思想的欢愉充斥着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所以他并不知道,那匹马其实已经老得跑不动,他当然也不知道,那匹马的名字,曾经叫作信安。

有些事,就像一颗胸口的痣,那些咬不下来的肉,就算贴着骨头,有一天也终会腐烂老去。

作者有话要说:把自己给写牙疼了,啧,有点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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