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雨后的集体婚礼(1 / 2)
雷雨持续着,卡威现在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不但收获妻子,还住进了妻子住了十多年的闺房。
莉莉娅何尝不是感觉突兀呢?
她必须遵从父母的决定,必须嫁给这个名叫卡威的年轻人。
在议事厅逗留时间仿佛一年般漫长,出闺房的时候自己还拉着妹妹的小手,一切就像小时候那般。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已为人妻。虽是不和传统,父母和罗斯大首领已经作为见证人,完全认可了婚姻的合法。
婚礼?那是必要的。
婚礼不过是走一个过场,现在的两人已经是被所有人认可的夫妻关系。
莉莉娅尝试接受这个事实,祈祷自己嫁给他真的能获得幸福。到现在,她学习多年的家务工作终于正式派上用场。
卡威注视着这位身材不高的女子,她纤细的手正折叠着自己卸下的皮衣,以及整理皮带等其他物件。
莫说莉莉娅内心满是谨慎,卡威何尝不是?
他看着莉莉娅耷拉着长发辫的背影,不禁盘算起自己的未来。
这个姑娘的确非常漂亮,她能成为很好的母亲么?能生育抚养许多小铁匠吗?
“你不要再做了,早点休息。”
卡威的话莉莉娅听不懂,女孩的手抖了一下,连忙扭过身。
虽然没有睡在木床的经历,卡威不排斥新的睡眠体验。再说这房间明显比自己老家装饰得更漂亮整洁,还有自己身下压着的花纹麻布床单,明显散发着特殊的香气。
他拍打起床铺,莉莉娅明白这是要她过去。
女孩拘谨地坐在自己丈夫旁边,轻轻贴着他的麻布长袍。
她灵巧的鼻子嗅到了丈夫身上散发出的特殊气味,那不是惹人不悦的汗臭,是一种诡异的气味——硫磺。
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难道罗斯人都是这样奇怪?
莉莉娅现在还不知晓硫磺皂的秘密,新婚丈夫是难以捉摸的人,出于安全,也许保持安静最为聪明。
其实仅就身高来说,莉莉娅比诺夫哥罗德同龄的姑娘更高一些。这是因为她十多年的人生相比于他人就是“养尊处优”,吃得好一些,自然显得更为健康,健康的女人也意味着漂亮。
卡威的满是老茧的大手轻轻搭在她的肩头,又说了一些态度温和的话语。
莉莉娅虽是听不懂,她能明白对方的情谊。现在的她作为女人,更是做好了那方面的准备。
“莉莉娅,你真漂亮。我能娶你为妻,真是我的幸福。”
听得,女孩轻轻扭过头,她侧着脸的模样甚是好看。
“看来你还是听不懂我的话。好吧,你会逐渐学会我们的语言。”
卡威松开了手,整个人平躺下来,一张他自带的鹿皮毯子盖在身上。
“我这一天一直在划船,我用sopa洗了头,终于舒服了。我很疲惫,我先休息了。莉莉娅,你也休息吧。”卡威自顾自的说,根本不管新婚妻子是否听明白。
看得他直接躺倒,莉莉娅即是松了一口气,内心突然又有些遗憾,内心里嘀咕:“难道我的姿色并不令他满意?不对吧。”
本也疲倦的莉莉娅躺了下来,裹着自家的五层麻布缝合成的柔软麻布毯。而她的手抚摸起自己最新获得自丈夫的极度珍贵的项链。
此刻,木门之外,白树庄园的一名族人奉命趁着雨夜,偷听房屋内的声音。下达命令的正是里古斯本人,他已经把罗斯人的大首领以及几个重要手下伺候就寝,接着就心情复杂的等待族人前来汇报一个结果。
议事厅内依旧灯火通明,里古斯如坐针毡等待消息。
雨夜里,那族人急匆匆走来,当即汇报:“庄园长,他们已经入睡了。”
里古斯如同被刺了一刀,疲惫的身子突然绷直,眯着大眼睛瞪大如牛眼:“我女儿她已经?!成女人了?!”
“不,那个罗斯人没有动手。房间里非常安静,他们已经休息了。”
“诶?那个卡威还真沉得住气?!”得到这个消息,里古斯瞬间对卡威萌生新一层好感。
里古斯自己实在不懂得罗斯人的婚姻习俗,哪怕是去年嫁给罗斯人的姑娘们,她们都是经过了罗斯人自己办的婚礼,才纷纷成为女人。
天空持续惊雷,越是这样的天气,卡威出于自己的信仰也必须保持完全的克制。
索尔,工匠的守护神,亦是雷神。卡威不敢亵渎自己的信仰,他更是出于身心的疲惫,现在只想好好休息。
所有的罗斯人都入眠了,得知女儿仍旧纯洁的消息后,里古斯也不再坚守。
雨水冲刷着泥地草滩,整个诺夫哥罗德陷入沉睡。
雨下了一夜,天亮之后雨水已经停止。
初夏的雨水总是这样,来也快去也快,不像是深秋的降雨往往持续好多天。
雨可是停了,大雨之后整个世界变得泥泞,这种情况贡品仍要按计划去收,就是泥泞扔所有人心情实在堪忧。
天是阴沉的,加之从里古斯那里获悉,罗斯人离开后松针庄园也有样学样的收贡品,奥托决意要好生制裁一下他们。
雨水毕竟影响了索贡的时间安排,瞧瞧现状,奥托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只用一个白天的时间,就把所有庄园的贡品收完。
计划赶不上变化,继续逗留几天是无可奈何的。
还是想想开心的事吧!
大清早,里古斯见到了自己的长女莉莉娅,从她的嘴里获悉一夜之后卡威并未对自己动任何的手脚的事实。
“也许卡威是个有节制的罗斯人。好吧,你先休息一下。过一会儿祭司回来,我们就在家里把婚礼办了。”里古斯抚着女儿的脸说。
莉莉娅点点头,接着就在母亲安排下去梳妆打扮。她知道,妹妹斯维特兰娜也在等候着自己。
里古斯亦是派人通知卡威,既然做了女婿,也当按照诺夫哥罗德人的礼节,换上本地男青年的传统衣服,参与诺夫哥罗德式的婚礼。
按照诺夫哥罗德传统,婚礼就该在男方家里进行,之后也是在男方家里举办一场庆祝的宴会。
毕竟罗斯人的老家过于遥远,他们也不是诺夫哥罗德的居民。
里古斯已经和奥托商量好,自己的女儿必须在老家先行办一场婚礼。他实在觉得这么做自己是占了便宜,婚礼在女方家办理,他就可以骄傲的告诉别的庄园长,自己招到了一位赘婿。
等到小女儿长大了,她与罗斯首领独子的婚礼,也必须在自己家中办理。那又是更大的便宜!
里古斯在庄园里一直有着崇高的身份,他的女儿们地位亦是高贵。
尊贵的人家有着这方面的讲究,普通居民哪里这么麻烦?
庄园长里古斯已经把消息放了下去,大清早,一批庄园的居民,就带着自己到了待嫁年龄的女儿,来到庄园的广场聚集。
几位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祭司早早来到广场,这些神婆穿着明显故意耷拉着麻布条的外衣,头上顶着一圈藤条编的头冠,手里拿着耷拉布条的手鼓,围绕着广场中间的水井跳大神。
和罗斯人完全不同,白树庄园的祭司可没有那么多的权力。庄园祭司存在的价值,除了节日祭司做点祈祷风调雨顺的仪式,就是作为巫医,给病人吟诵一些据说是祝福的咒语。
主要仍是她们跳大神念咒语,基本对病患只能起个心理安慰。庄园的居民不怎么相信祭司,他们更乐意相信庄园长里古斯的决意。
祭司不能通过念咒语把索贡的罗斯人轰走,唯有庄园长,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让庄园支付一些可以接受的代价,遏制住罗斯人的狂暴。
一批庄园的女孩身穿素衣头顶花冠,她们穿着毛毡皮靴,踏在泥泞的广场上。
迎面走来的则是一大群罗斯人,他们在罗斯大首领亲自带领下,踏入这集体婚礼的现场。
里古斯本打算交出三十名姑娘,结果消息传达后,愣是有五十名姑娘被父母送到现场!
为何?!
就在刚刚过去的雨夜,那些带着孕妻归来的罗斯青年,他们不仅仅自我证明了对妻子的照顾,也拿出一笔可观的馈赠补贴了妻子娘家人的生活。
那些家有待嫁女儿基于打探消息的家庭,得知这个现实,曾经的犹豫不决荡然无存!
把女人嫁给罗斯人!女婿会带着女儿回来探亲,探亲等于获得财务馈赠!罗斯人年年都来,自家年年都能获得馈赠!
如果把女儿嫁给别的庄园,那群人可没有罗斯人这么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