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丹麦人的领之持斧的狮子哈夫根(1 / 2)
对于思维亚人,他们需要南方的牧场以供应生产。
对于丹麦人,他们不但需要牧场,还有意联合思维亚联盟,至少要把部分的加盟部族招揽到自己联盟的麾下。当然,这种行为并不容易,因为“背叛”这种行为,是双方都无法容忍的。
丹麦人挖墙脚的行为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既然相对“和平”的手段无法达成丹麦联盟的意愿,终于在公元828年丹麦部族联盟的春季大会,与会的多达十二个部族,他们齐刷刷推选实力最强大的罗巴德部族的首领哈夫根成为联盟首领。
罗巴德部族,所谓罗巴德,在古诺斯语中就是“红色大船”。
因为罗巴德部族的主体非常靠近厄勒海峡,他们拥有着非常优越的地理位置,商业活动的相对发达,他们部族实力自然没的说。
该部族贸易获得了大量茜草,他们用以印染麻布,也用它装饰战斗长船。
有一艘多达一百人划船的巨大长船,它被雕刻上夸张的狰狞船首装饰,即是一只龙头,它又被涂抹上茜草燃料仿佛巨龙张开了血盆大口。人们相信,这个装饰物的已经出现,许多敌人就会被吓得望风而逃。
它被称呼为“红龙号”,也是部族首领财富与权力的象征,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王冠”。
哈夫根是一个有想法的狂人,在部族的决斗中他斩杀了所有挑战者,整个部族崇拜他的赫赫武威。
在部落联盟的会议上,也有人质疑他的实力。
而哈夫根毫不犹豫的提出联盟的古老传统——决斗。
因为怕死而拒绝?
不!拒绝即是懦夫,懦夫将遭遇部族的驱逐。
基本上被哈夫根点名的质疑者没有拒绝的权力。
所谓的决斗,两个联盟的首领各自派遣一位勇士参与进来,甚至是首领亲自上阵。
两个勇士会进行生死对决并以失败者的死亡而结束。勇士的死亡即代表了所属首领的失败,亦是其所属部族的失败。
年老的首领不会愚蠢的亲自上阵,他会派遣部族里最勇敢的人。
而勇敢者也非常为之效劳,因为赢得了胜利,其个人的威信将因此暴增,借由此资历成为新的首领也很有可能。
哈夫根可不会置身度外去遥控一个勇士为他代打。
他是自信心爆棚的人,其个人的实力同样也有目共睹。
哈夫根有着非常健壮的肌肉,有传闻称此人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只烤羊。他总是挥舞一把并不锋利的伐木斧,莫看斧头不锋利,凭借着蛮力,他轻轻松松砍倒一颗碗口粗的树。
蛮力如此,砍倒大树不成问题,那么砍翻一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拜这幅蛮力所赐,他不需要多大的智谋就得到了许多部族的拥戴。因为构成部族的一个个小家庭,他们在见识到哈夫根的凶狠后,非常自愿的乐意归顺他的旗下,从而获得安全感。
就算有的部族对哈夫根带有怀疑,其麾下的大量家庭的流失是实实在在的。
因为哈夫根确实是那种传说中的勇士!
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发。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首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首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发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
他们甚至在神罗和丹麦王国接壤处的汉堡建立自由市,并和遭遇压迫的萨克森人建立商业联盟。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商人就是商人。而且在新的时代,因为新的科学技术使得汉萨同盟的商人们发现了一种惊人的敛财之道,而这个敛财之道也被千年后的工业国家奉若圭臬——进口粗加工品进行精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