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开发商和建筑商(二)(2 / 2)
“第三个约定,江南地产选择了诸位,就是看中了诸位的实力,我们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和挂靠。”
前两个约定算是自废武功,这一个约定算是废掉建筑商的武功。
非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这是在高州建筑市场禁而不止,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大量无执照、无资质、有关系、有资金的包工头希望进入施工市场分一杯羹,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正规的施工企业管理成本高,在利润空间压缩的情况下,也乐意出借资质、出让工程给下家,不劳而获的获得固定利润。
很多房地产商为了各种关系,甚至还授意施工方违法分包、转包或出借资质。
第三个约定算是针对双方都有效。
三个建筑商都是明白人,对于这条没有异议。
“第四个约定,建筑质量大于天,也是我们要成立业主监督小组的原因。我们会给监理打招呼,绝不会和你们拉拉扯扯。还有质检站的同志,我们会让他们每一步都盯紧你们。原因很简单,这是江南地产的第一个产品,我们不想坏了自己的名声。而且,我和董事长都不是科班出身,必须依靠外力进行监督。”
“第五个约定,你们还是需要按高州规矩进行垫资,我不想彻底改变高州建筑市场的规矩。但是,江南地产会根据进度拨款。实话给你们说,江南地产资金雄厚,自有资金和银行资金都充足,简称不差钱。我在这里代表董事长承诺,不会有意拖延你们的辛苦钱。”
三人想起一片掌声,这次是真心的。
随后,由三个建筑商提建议。
朱永波首先提议:“希望能对江南地产提供的图纸图纸会审,会审后,要有图纸会审纪要。如果图纸有明显的瑕疵的,图纸会审纪中要体现。”
这一条与建筑质量有关,张小兰和侯沧海都同意。
司马国文提出与结算有关的提议:“希望做好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影响到工程量变化和工程款增减,签证必须及时,而且要详细具体。在签证过程中,希望业主方代表以及监理方尽量不要拖延。”
这一条也是合理建议,张小兰和侯沧海同意。
苏希望则提出合法分包和内部项目承包管理的问题,最后还开玩笑提出不要用房子来抵建筑款。
这个问题,由参加饭局的工程科老戴进行了回答。
这一顿饭,将江南地产和三个建筑商的合作方式都讲得非常清楚。
对于三个建筑商来说,这是与开发商合作历史上最为透明和公平的一次协商,也是对双主都有利的协商。
大家都有了信心,也各有盘算。
(第一百八十七章)(晚上争取再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