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章 大墓穴(2 / 2)
不对,自己貌似不在那个蜗居的贫民窟里了,感觉这是一栋豪华的别墅,装饰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瓷砖,还在墙壁上挂着一幅幅山水画。他被那个电子声音给搅浑了,这才开始注意起了环境。
这到底是在哪里?难道自己尼玛的狗血穿越重生了?
电脑就在面前,可是崭新的iphone被人咬一口的苹果电脑,他嘘了一口气。等等,给我的大学同学打个电话,说哥已经穿越了。
他看了一样,电脑显示器旁边,他习惯放手机的位置,一台苹果牌的“爱疯6s”,还土豪金的。不是吧,他揉了揉眼睛,亮瞎了眼,怎么会这样?苹果牌“爱疯6s”都还没上市吧。
嘘忒,我到底是穿越到过去了,还是未来?打个电话给我那帮大学死党看看!
他手颤抖地拿起那台土豪金的“爱疯6s”,看着那屏幕上的时间,他傻眼了,2002年4月1日。
不是在做梦吧?2002年乔布斯都还没研究出风靡世界的“爱疯”吧!他抬起手,狠狠地掐了一下脸庞。
“哎哟,痛死了!”嗯,会痛,那就不是梦,可尼玛这手机也穿越过来了?那乔布斯岂不泉下有知,死不瞑目了。
“咚咚……”
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音,高阳吓了一跳,立即警觉起来,双眼瞪着那高雅的门。
“阳少爷,老爷和夫人有事找你呢!”一个声音略微甜美的女子声音传来。
阳少爷?尼玛,这到底怎么回事呢?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位衣着浅蓝色衣衫的佣人模样的三十左右的少妇笑盈盈地走了进来。
“阳少爷,老爷、夫人听说你熬夜写书,辛苦不堪,特让我上来叫你下去喝点燕窝、雪参补补身子。”佣人少妇笑着说。
“呃,我……我……”高阳毕竟对于这陌生的环境太不熟悉了,一时之间不懂怎么回答,摸了摸肚子,只好笑道,“被你一说,我还真是饿了。”
佣人少妇便顺水推舟地说:“那阳少爷就跟碧云下去,老爷、夫人等着呢!”
高阳没辙,只好一边查看这家子的住宿环境,果然是一栋豪华的别墅,所有的材料都是“高大上”,走出卧房,回廊的别墅中央,垂吊着偌大的圆形吊灯,略微浅鹅蛋黄色格调,流露出极其豪华的气息。
雅致的客厅,一位衣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子,蓄着浅浅的胡须,国字脸,身材魁梧,有几分威严肃穆,中年男子对面是一位衣着浅粉色系绸缎旗袍的少妇,显得雍容华贵,一副贵妇人的独特气质。
高阳心里琢磨道,这就是所谓的“老爷、夫人”,也就是自己的“父母”。
怎么办?高阳心里是十五只桶打水——七上八下,忐忑不安,难道要喊这两个陌生的中年夫妇为“爸妈”?
可是,容不得他多想,那位看起来高贵的少妇早已笑盈盈地对他喊了一句:“阳儿,怎么样?你的书有头绪了么?”
高阳头脑一懵,难道自己现在侵占的原身体的人也是一个网络写手么?不科学啊,如果现在真的回到了2002年,那应该网络小说都还只是起步阶段吧,至少三少、番茄、土豆等等大神都还没封神的。
“我要码字,我要更新,我要封神,我不要做太监!”残存在高阳脑海中的一点原来身体主人的意识冒出了这个念头,直接刺激他的神经,他脱口而出。
衣着旗袍的贵妇笑容尴尬了一下,脸色僵硬了了一会,旋即又笑着说:“阳儿,你这是说什么话呢,虽然你天生……是比别的男孩子小了一点,但有总比没有的好,怎么会是太监呢!”
高阳错愕之余,心里犯疑:难道之前的这个身体的主人丁丁太小,被人称之为“太监”?还是患有什么先天性缺陷?
“我要码字,我要更新,我要封神,我不要做太监……”高阳竟然不受控制的被那点残存的记忆驱使着他再一次说了这么一句话。
西装中年男子面容一沉,压低声音说:“阳儿,你不要着急,我和你妈这些年都在寻访名医,我们一点会找到最好的医生把你的……医好,毕竟我们高家,你是一脉单传。”
旗袍贵妇亦是上前一步,白皙的玉手轻轻地抚摸着高阳的头,安慰着说:“阳儿,你别害怕,我和你爸哪怕是耗上所有的积蓄,也一定把你这病治好。”
病?高阳诧异不解,难道自己裤裆里的丁丁像蚯蚓那么一点,是因为患上了某种疾病?哦,天痿,即:先天性阳~痿。难怪当自己说到“太监”,“父母”都面色凝重,原来那个身体的主人患上了天痿。
不对,高阳立即从大脑中回过神,我并不是“天痿”,而是因为之前太监了二十本书,被读者愚弄,植入了某种病毒,让我的性指数降为38。(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