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ADR(1 / 2)
“美国上市?”普莱姆基有些懵,不明白张晨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话题。
张晨微笑道:“普莱姆基先生,您应当已经知道,除了Matrix,我还是所罗门美邦的董事和火种源资本的董事长。而火种源资本旗下也有可以提供IPO服务的考伊斯基金,如果你想要赴美上市,我可以为Wipro提供全方位的协助。”
既然双方早有合作意向,Wipro对张晨自然做了相当程度的信息搜集,很清楚张晨现在所拥有的金融影响力。但赴美上市?这个消息也太突然了点。
普莱姆基沉吟良久:“Mr.g,Wipro早在五年前,已经在BSE(孟买股票交易所)完成了IPO,现在是印度的上市企业,我们并不准备从印度退市,转而去美国注册。”
如果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美国,这是一条无法铁律,没有公司能够违背。Wipro的注册地在孟买,实际运营地在班加罗尔,普莱姆基不可能为了一个赴美上市的花头,既修改注册地,又从孟买股票交易所退市,损失太大了。
张晨笑了笑:“不需要退市,如果赴美上市,我们完全可以采用ADR(美国存托凭证)的模式。事实上,现在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基本都是采取ADR模式增强自己的融资能力。”
“ADR?”普莱姆基可不是什么土包子,他虽然因为父亲的去世中断了在斯坦福的学业,但多年的商海打拼,尤其是在孟买上市的过程让他对资本市场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ADR的要求更加复杂,费用更高。而且,Wipro的融资需求目前来说并不强烈,坦白说,Wipro目前没有ADR的打算。”普莱姆基坦然道。
事实上,几乎所有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都要通过ADR的方式进行,这也是为了规避美国证券法。
美国证券法规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注册地必须在美国。美国是全世界最大的金融市场,所有融资需求强烈的公司,如果不能再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无疑会大大影响其融资能力。
也正因如此,ADR也就是美国存托凭证应运而生,通俗来讲,就是一家外国公司把股票交给一家美国的金融机构托管,美国的金融机构把相应的股票包装成存托股份或存托凭证,再发行出去,这样发行主体就变成了这家注册在美国的金融机构,从而规避了美国证券法。
后世几乎所有华夏公司在美国的IPO,包括马爸爸的阿里,都是通过ADR的形式在美国发行。这种存托股份同样可以获得股票代码,也同样需要向SEC注册,监管比普通美国公司更加严格。
当然,ADR也是分级的,只有最严格的有保荐第三级ADR才允许公开发行,而第三级ADR已经与普通股票在交易商几乎没有差别。
但同样,ADR也有缺点,就是成本。
由于托管机构的存在以及审查监管费用的问题,ADR的成本普遍比一般美国公司上市高了不少,虽然这个费用是可以和交易所谈的,但5%的额外发行成本总是少不了的。
因此,如果不是融资需求非常强烈、对自己的公司发展非常有信心,或本国证券审查机制过于严苛,难以实现本国上市,那么很多公司并不愿意花这么高的额外成本在美国上市。
对于普莱姆基这种极端重视成本的人来说,额外多花这么多钱去美国上市,实在很难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