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2 / 2)
鸣人问起她来时,小樱也只是含糊地回答说是luo婚,所以根本就没办什么婚礼,虽然男方家境不是很好,但好在对她很贴心。而她那有钱的老爹竟然也就同意了他们不办婚礼!之后还给了他们张卡叫他们旅行结婚去。
虽然性质一样,不过小樱还是更愿意称之为“蜜月旅行”,因为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说了没有婚礼就是没有!旅行结婚都不行!只有蜜月旅行我才可以考虑考虑嘛~”
对此鸣人的反应只有抽动着嘴角,强忍着没有拆她的台。
之后小樱就说,因为知道鸣人家也养了狗,所以就先把自己的狗带来给它做个伴,免得它寂寞。
对于这个说法鸣人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不过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要在他们家暂住的小家伙。
小家伙不像傻大胖那样是纯种狗,它是哈士奇和拉布拉多的串儿,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哈拉子!
结果,小樱这个无良的主人居然就真的给它起名叫“哈拉子”了!
每次鸣人喊着它“哈拉子”的时候都有些异样的感觉,偏偏那笨狗它自己每次听到都乐得不行,哈拉子都能流得老长,鸣人也就只有无奈妥协了。
“晨幕,”刚进家门的鸣人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换着鞋子一边朝屋里问道:“今天是谁送你回来的啊?”
“没谁!”眼见着大胖再一次将晨幕小豆包的心血“刷拉拉”地推倒,小豆包也不恼,一边继续重新摆弄着一边回答他老爸的话:“没有谁接我,我今天可是自己回来的哟!”话语中是明显的得意。
但鸣人却感觉有些理所当然般的,没有给晨幕意料中的表扬。
小豆包撇撇嘴,倒也不是很在意。
也是,鸣人从小到大也从来没有人会去学校接他,他自己不是也一样顺顺利利地每天都能回到家吗?所以那些非要去接孩子的家长,在鸣人眼里才真的是大惊小怪呢!
当然这也是由于鸣人虽然对现在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之前的想法是早已根深蒂固了的,由于鸣人来的那个世界,虽然战火不断倒也算是一定程度上的平和安定,那里没有这个世界的复杂,有的只是纯粹的力量,纯粹的恩和怨,所以在这里会存在的绑架、拐卖之类的事情,完全就是被鸣人抛诸脑后。
所以说,小晨幕能平平安安地在鸣人手里生活到现在,实属奇迹啊!
不过好在,现年三岁半的小豆包,已然有了些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了。
不仅如此,他最近还发现了,自己好像也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了!
晨幕想起今天早上被自己偷偷藏在储藏室里的,已经粉身碎骨了的壮壮同学的木质小饭桌,不由有些小骄傲,同时又有些不解。
——今早他在偶然中发现,自己的力气居然能像方川阿姨故事里讲的巨人一般,这实在让他惊呆了好一会儿。
而这个结论的直接证据就是那已经被拍得稀里哗啦的小饭桌!
他想问爸爸,为什么他会跟其他小朋友有些不一样,不过鉴于他老爸那不靠谱的性子,小晨幕最终还是决定,自己研究的话可以会比较好!
而且,他还不想被他老爸当成个怪物来看待……
现在平静的生活其实就是这样,每天吃吃睡睡的,他老爸上班他上学,说起来倒也简单。
而此时,大胖和哈拉子正辛勤地埋头在自己的食盆里。据小樱说,她家的哈拉子是很挑食的,所以当时还特意嘱咐鸣人要小心对待,结果来了他家之后,这狗每天跟着大胖吃食时都能争个你死我活的,鸣人实在没哪里能看出它挑食来!
“爸爸,”晨幕包子正坐在桌子边,乖乖地自己用勺子舀了一勺胡萝卜,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今天我们班的织田书倩把她的一朵小红花,从黑板上揭下来给我了……嗯,她还说她喜欢我!”
“织田书倩?你们班转来的新同学?”鸣人随意地问道,一边偷偷把那盘胡萝卜往儿子那边小心翼翼地又推了推。
“不是,”晨幕把嘴里的胡萝卜咽下去,然后说道:“爸爸,织田书倩就是小美呀!”
“噢,你这样说我就知道了嘛~”鸣人笑笑,“不就是你们班的‘美羊羊’么!”
想到那个扎着两个羊角辫,每次看到他去接晨幕时都会甜甜地喊他“叔叔”的小女孩,鸣人对她的印象还是很好的,又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道:“儿子,你……对她有没有什么想法啊?要知道,她可是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啊!”
“可爱那是当然的了!”小豆包挺挺小胸脯,看起来很是骄傲地说道:“她可是我们班的班花!而且就连壮壮把自己的鸡腿给她一半,她都没有答应壮壮要交往的请求,反而说喜欢我!”
见到他这副得瑟的小表情,鸣人实在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家儿子的小黑毛,惹得儿子不断甩着头来试图逃离他的大掌。
终于摸够了的鸣人这才放过了儿子,又有些好笑地问道:“那晨幕,你是不是……也喜欢那个小美啊?”
闻言晨幕小包子有些支吾:“我……虽然她喜欢我,但我不太喜欢她……她太幼稚!那次被人把头发揪了一下都能坐在地上哭起来,哪里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虽然我也不讨厌她就是了……不过其实在我心中,小美和壮壮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兼小弟!”
说一个女孩子是兄弟什么的,这感觉总有些奇怪……还有啊晨幕小朋友,你才三岁哎,说人家幼稚,这样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