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死得其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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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花草树木摇曳着枝条嫩叶,虎啸狼嚎,虫鸣狗吠。有情剑道因为有情所以万物共鸣,因为共鸣所以入道,情即是道,道即是情。
“万物有情。”这一招打出看似轻轻飘飘飘,软软弱弱,毫无战斗力。其实不然,一个剑客用剑杀人容易,就仿佛像屠夫杀猪,猎手灭狼,普通人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但是用一把杀人的剑,来引起万物共鸣,这就不仅仅是技了。前文说过,三重境界,技,艺,道。万物共鸣已经无限接近于道了。
“何方鼠辈?现出身来!”任千寻瞅着三丈开外的一棵树,目不转睛,脸色阴沉,大喝一声,如平地惊雷,万钧之势,堂堂正正,犹如天神下凡。
清风吹过,小草摆首,杨柳翩翩起舞,雄鹰在高空盘旋,稀稀疏疏的几声鸟叫,一片祥和美丽自然的山林风光。除任千寻外,可不见一个人的踪影。
“出来吧,我已经发现你了,没必要躲躲藏藏。”任千寻沉声接着说,一副了然如胸的样子。数秒后,不知是真的没人,还是藏身的功夫极其了得,但还是没人任何人应声。
“三丈四尺三外碗口粗的柳树东西四十五度角的人,你可以出来了。”任千寻缓缓的道,但声音在两次爆吼之后已经有些嘶哑了。
“任千寻,你是如何发现我的?”一个青年男子在柳树边走了出来,步伐极其丑陋,但是七扭八拐之下却走出了两丈有余,距离任千寻只有一丈之地了。
这个时候,任千寻举起了铁剑,摆出了有情剑道,守护剑法的起手式。此时青年男子只要再进半步,任千寻就要出剑了。
“剑下不斩无名之辈?说出你的名号。”任千寻想起以前看武侠剧的经典台词,信口道来,自己觉得很酷。但是编者我只想说:莫装*,装*遭雷劈。
“名字不重要,只是个代号而已。”青年男子淡淡的说了一句,甩了甩头。编者我还想说,天朝的孩子都被武侠剧糟蹋了。
“你走吧,我不杀无名之辈。”任千寻继续耍酷,一副高手的嘴脸,好像敌人的生死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你说的,我走了啊,任千寻。有缘再见。”谁都没想到,气度不凡的青年男子扭头就走,太没品了吧。
“站住。”青年男子还是往前走。“给我站住。”青年男子还是继续走。“听见没有,站住啊”青年男子充耳不闻,不管不顾还是自顾自的前进。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任千寻面子有点挂不住,一剑劈了过去。不是守护剑法,是最粗浅的剑法,力劈华山。什么力劈华山啊?古人就喜欢这些弯弯绕,其实就是挥剑一劈,简单到极点,就是一力降十会。
剑气四溢,所向睥睨,势不可挡。说时急那时快,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急,待我看来。青年的男子的袖子被砍了下来,轻飘飘的落到了草地上。但他的左臂却没有伤到分毫。
“有意思,锁骨术吗?”任千寻冷冷的道。
“好厉害的剑法。”青年男子失声道。
“说出你的名字?”任千寻说着举起铁剑威胁道,他还是在纠结名字的问题,不得不说,任千寻他就是犟,犟的出奇。
“好好好。我叫休普斯。”休普斯摆了摆手,无奈地说。“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骗人!拳王休普斯是m国人,白种人,头发应该是金色的才对,可你。。。”任千寻一脸你骗谁啊,我不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