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2 / 2)
但这把戏伤及无辜,常跃心里有点愧疚,伸手给叶至哲夹了一筷子菜。
饭桌的另一面,单如海的注意力已经又回到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张口就是道家是佛学,是诗是词是艺术是哲学,总之绝口不提自己的公司。
他说的到底对不对、好不好,常跃是一文盲,听不出来,但是他感觉出来了,单如海根本没有把自己公司当成一回事,什么亏损什么股权,都是浮云。
用单董事长的话说:金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东西,只有艺术永存不朽!
常跃这下放心了,觉得自己就算收购了芦安化纤,说不定单董事长还会对自己热烈欢迎,将董事长的位子拱手相让。
“我听说你对这个公司有兴趣?”应胜江隔着叶至哲问他。
常跃埋头吃饭,当没听见。
“我给你把它买下来怎么样?”应胜江继续说,“让你玩个高兴。”
常跃抿了一口酒:“要犯精神病你自己犯去,别拉我。”
叶至哲头唰得低下了,生怕被应胜江的怒火波及。
但他没料到,应胜江还是笑眯眯地,说:“为什么?你对赚钱不感兴趣吗?”
常跃真是厌烦透了他这种说话态度,起身就往外走:“我去卫生间。”
“哎哎哎,那个年轻人,包厢里就有卫生间。”单如海热情地从百忙中抽出空来为他指路。
常跃却头也没回。
一下子,单如海就不高兴了,觉得常跃蔑视了学识渊博同时高风亮节的自己。
尤其他这个时候已经有点醉了,立马拍案而起:“你!留下!你为什么听不见我说话?告诉我,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摆谱?”
满桌子的人,不是哪个公司的董事,就是投资人,见应胜江的朋友和单如海产生冲突,都站起来劝说。
但单如海根本不听,他受众星捧月惯了,敢公然这么不给他脸的人还没出生!尤其这个时候,所有人关注的目光都在他身上,这让单如海感觉良好,比喝了一斤茅台还给劲。
他长臂一挥,指点江山般从容道:“在座的各位,都是久经商场的前辈。年轻人,我不问你从哪里来,但是你现在的行为,让我看来很不顺眼。
你,不尊重前辈,目中无人,狂妄自大!”
单如海端着酒杯,从桌边绕了一圈,一个个点道:“张董,九州通信的董事,李董,御风集团的股东……
丰先生,虽我与他二人今日初识,却对他钦佩不已。丰先生过去人称北地熊猫,是三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北京城内,那可是大大的有名!”
被他点到的人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彼此尴尬地对视一眼,而丰鹤则是缩成一个球,恨不能就此从包厢里滚出去。
单如海拍了拍胸脯:“我单如海,三岁吟诗,八岁能作,弱冠之年便已获得博士学位,游遍五湖四海,现如今,我继承祖业,经营芦安化纤……”
“不好意思,我打断一下。”常跃淡淡地说,“是st芦安。”
满室的鸦雀无声,常跃微微冲在座的人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我、我,”叶至哲眼见着常跃走了,心一横,对应胜江说,“我也去卫生间。”
他进来的时候看过了,应胜江的保镖在酒店外,现在当着一桌子人,应胜江应该不会对自己怎么样,他甚至都敢看应胜江的表情,没得到他的允许,就大步冲了出去。
这样的机会可能只此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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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跃!”
常跃在酒店的走廊尽头抽烟,听见有人在后面叫他:“唔?”
叶至哲大步冲到他面前,本没几步,但已经开始气喘吁吁。
一段时间不见,他变了很多,甚至是刚进包厢的时候常跃都没有认出来。他记得第一次见叶至哲的时候,他还是个清清爽爽的大学生,虽然有点幼稚无知,但是精神气足,看得人心里舒服。
但今天再见,叶至哲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模样似的,双颊凹陷,眼圈青黑,人也瘦了很多。常跃还以为是他和应胜江厮混,不注意身体的结果。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叶至哲没等常跃反应,就紧紧地抓住他的胳膊,警惕地往两边看了两眼:“你能救我吗?”
常跃神情严肃起来。
因为吸毒和受虐待,叶至哲逻辑都开始变得不清不楚,刚才鼓起勇气当着应胜江的面从包厢里跑出来,已经用尽了他的胆量。
现在他一边说,一边不住地往身后看,生怕应胜江什么时候就从包厢里追出来,再把他抓回去。
就这样,常跃费了好大劲才搞清楚,原来叶至哲和应胜江在一起,不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毒品。
应胜江刚开始对他还假作温柔,让叶至哲以为自己遇到了意中人,结果过了没多久,他就翻脸不认人。
而且应胜江手里掌握着叶至哲全部的家庭资料,手里握有他上床时候的照片,威胁他听话,让他给自己做事,如果不听话,就立马断掉他的毒品,并且把他是同性恋的事情告诉他父母。
“你的事,就是、是他让我说,让我说出去的。不是我想说的。”叶至哲泣不成声地说。
他虽然心里也恨,但是却不至于让常跃身败名裂。
是应胜江,他用尽手段威胁他,让他和好几个城南营业部素不相识的男人上床,然后假装倾吐真相,告诉他们常跃不举的事情。
因为常跃突然进出大户室,变得有钱,那些人嫉妒他也有好些日子了,流言要散开几乎就是一夜间的事。
叶至哲一直以为常跃深恨自己,直到上次在应胜江的办公室遇见,常跃并没有表现出对自己的厌恶,他才开始在心中抱着希望。
他希望常跃在知道内情以后,能够拉一把自己。
“他、他折磨我,他让我生不如死……”叶至哲此时已经没有了任何理智可言,拉着常跃的胳膊,倾诉这段时间自己遇到的事。
可是有些东西他还是不敢说,甚至连回忆起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是支离破碎的,看不出是想哭还是想笑。
常跃一边认真听着,一边拍他的背,他的动作很轻,面上的神情却是冷漠。
应胜江的手段,不用叶至哲说,他也知道。
虽然常跃没经历过,但是他身体的原主经历过,那一幕幕的回忆刻在他的头脑里,这辈子都不会忘。
“好了,没事了。”他说,“你想让我帮你什么?带你离开他?然后戒毒?”
本来叶至哲还趴在常跃怀里哭,听见他说,突然就站直了,哆嗦着说:“不不不,不不,那就不用了,你让我离开他就行了。”
常跃看了他一眼,嘴上没有反驳:“那行,我这就带你走。”
“可是!”叶至哲惊叫道,“不能走,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他很可能会追出来,而且他的保镖就在楼下!”
常跃将烟按熄在垃圾桶上,平淡地说:“他如果不想让你走,你是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其实现在,你已经自由了。”
“啊?”叶至哲不敢相信。
但常跃知道自己是对的。
应胜江做事周密,否则也不会走到现在还好好的。他这样的人,怎么会给叶至哲留下如此轻易的空子钻?
叶至哲显然是没有了利用价值,再留着只能添麻烦,专门带来北京给常跃做人情的。
这只是一个顺水推舟的举动,让常跃亲自把人放走,让他知道,应胜江之所以没有将叶至哲宰了,是为了常跃的人情,为了让他高兴,为了给他积德,为了他不得不受惠于自己。
叶至哲还是半信半疑,只亦步亦趋地跟随常跃,常跃拿出手机来给胖哥拨电话,叫他找辆车来接人。
“……我先给你找个地方住,等我回丰镇的时候,再带你回去。”
叶至哲本来还想问哪里能买到毒品,还想问自己能不能跟着常跃工作,但他最后将这些疑问都咽回去了。
他决定尽量自力更生,不能太麻烦常跃,以防厌烦,毕竟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他忐忑不安地走着,时不时得四处张望,最终,目光停留在走廊的另一头。
高大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