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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血色淋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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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他母亲温柔善良,是司马家的旁系,拥有治愈系异能,可能是母亲的单纯,心无杂念,所以她修炼极其迅速,是司马家想要重点培养的人才。

可惜母亲有一次奉命去医治一个官员的时候,她的命运彻底改变了。她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那时候那个阳光的男孩明明穿的很是破旧,可是却把捡到的一个厚厚的皮夹子还给了前面的人,前面人没有听见,他就那么追了人家两条街,把东西还给失主后,他心满意足的走了。

而这一幕正好被她的母亲看见了,对于一个单纯的少女,她深深的被眼前这个坚强,善良的男孩迷住了。

她从小生在家族里,即便是从小就被好好培养,没有看到太多的丑陋,可还是知道很多家族里的肮脏事,只不过是被她很好的隐藏起来了。

她每日辛勤的修炼,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离开这个巨大的笼子,而她的运气也确实不错,她修炼天赋极好。

这个干净清爽的男孩,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于是她一直偷偷的跟着他,看见他把吃剩的饭喂给了路边的流浪狗,看见他一个人徘徊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每天忙忙碌碌的打了好几份工。

可是他好似一点都不觉得命运对他不公,依然笑的那么灿烂,晚上就回那个只有几平米的小屋。她偷偷的打量过,那个屋子虽然都没有她的卫生间大,但是却干净整洁,还有一股特有的阳光的味道。

她就这么偷偷的跟着他,从开始的好奇到后来慢慢的迷失了自己的心。看他明明生活的那么艰苦,可是却依然那么阳光,干净,对待生活更是充满了热情,坚强的面对所有的困难。

于是,从来没跟男生接触过的她,竟然做了件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她竟然主动走到了那个男孩的面前,把自己身上最宝贵的银链送给了他。虽然是个不值钱的东西,但是那是她妈妈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她一直都很宝贝,哪怕是她后来得到了家族的重视,金银珠宝一堆。

她一直记得那个男孩看着她突兀的出现,那双明媚的眸子是那么的诧异,她等了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以为他不会收的时候,慢慢的收回了手,可是却有一个修长干净的手先她一步,把链子拿走了。

她抬起头高兴的看着男孩,然后慢慢的他们相爱了。原来那个男孩早就发现了她,一个单纯干净的女孩,因为他看见过女孩救过一直受伤的流浪猫。

家族里几次让她回去,她都给搪塞过去了,就那么与心中的男孩在几平米的房子里过起了小日子,男孩承诺一定会让她过上好生活,于是他干活更加的卖力了。

可是女孩却总是不断的央求男孩搬家,男孩爱她入骨,自然是同意了。一直到女孩生下了儿子,两人就那么快乐的过着日子。

可惜幸福的日子是短暂的,即便他们不断的搬家,司马家的人还是找到了他们,那时候郑毅五岁。司马家痛心他们看中的人才竟然违背他们,还和一个穷小子私奔了好几年。

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们,女孩只有治愈的异能,没有一点保护自己的本事,看着他们不断的伤害男孩,心里痛苦,答应只要放过她老公和儿子,她就跟他们回去,永远听命与他们。

男孩早就已经长成了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老婆受人要挟,于是拼死反抗,但是他即便再有力气,又怎么能敌过那些身负绝技的人,最后惨死在司马家人的手上。

小小的郑毅就那么看着他们杀死自己的父亲,然后还嫌弃的擦了擦杀他父亲那只罪恶的手,说这肮脏的血脉脏了他们高贵的身体。

母亲那明亮的眼都要哭瞎了,拼命的用异能救治父亲,可是没有任何效果,最后自杀在了父亲的身体旁,嘴唇动着,好似在说什么。

郑毅看见了,她母亲说的是:“毅儿,对不起,是因为妈妈,爸爸单纯的生活才会变的这么复杂,最后还惨死,妈妈必须要去陪着他,你要好好的活着,妈妈对不起你。”

最后郑毅被带回了司马家,每日接受着残酷的训练,代替父母承受司马家的怒火,比别人的训练难了百倍,多少次与死神擦边而过,都被他心里的复仇**给挺过去了。

他更是有了“小杂种”这个外号,按照他们的说法,是她母亲不知好歹,身为身的后裔,竟然与普通人勾搭生子,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小杂种。

郑毅一直默默的承受着,他随父亲,没有任何异能,但是却有惊人的毅力,终于受到了司马家高层的关注,让他等到了机会,一直乖乖的听取他们的摆弄,取得信任,当一只蛰伏的老虎,等待着有一天给他们致命的打击。

叶倾用胳膊捅了下旁边不动的人,郑毅被惊醒,这才发现,身边都已经没人了,只有叶倾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而四周簌簌的声音,让他知道,他们已经行动了,郑毅笑了笑,都那么久了,希望父母在天上保佑他,让他能够把杀死他们的凶手送去阴朝地府向他们赔罪。

叶倾一直都知道,郑毅跟司马家族是有仇的,因为只要一提到那边的事情,她就能发现郑毅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嗜血和仇恨,跟她是那么的想象,所以这次她特地把郑毅叫来。

也算是圆了他的执念,让他亲手瓦解这个家族,算是感谢他一直以来的守护,她能做到的,也就仅此而已了,她的心只有一个,早就被那个厚脸皮的妖孽给拿走了,这辈子注定辜负这个好男人了。

几人分散开来,这时候天才刚蒙蒙亮,趁着里边的人没有发现他们,叶倾等人迅速的向着司马家族挺近。

几人进去后,并没有急着做什么,反倒是偷偷的藏了起来。等了一会后,终于有人出来了,叶倾使了个眼色,旁边立刻有人上前,“咔嚓”骨头断裂声响起,然后那人迅速的换上他的衣服。

叶倾要来,岂会没有准备,就那么硬攻,那样损失最大的方法,她自然是不会用的。

看着自己人换上的那套白袍,叶倾弯起了嘴角,在哪里开始的,就在哪里结束吧。

前世她就是死在了大比上,而今天正好又是大比的日子,三大家族再次集中在这里,这样多好啊,省的她一个一个的去找了。

她都已经安排好了,趁着各个家族的精英都不在,已经吩咐一队人去攻人家老巢了。

司李家和慕容家若是回去看见自己的大本营被人给灭了,不知道是何反应呢,哦,不对,他们应该是再也回不去了。

就像当初她父母进去灵山,再也没有回来一样。

大比的时候,家族里的子弟都会穿统一的服装。叶倾熟门熟路的带领着众人来到了弟子居住的地方,然后把他们快速的解决,换好衣服。

郑毅奇怪的看着叶倾,他本来还想要带路的,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可是叶倾竟然比他还熟,一个人走在前面给他们带路。

叶倾看所有人都换好了衣服,众人慢慢的把那些尸体踢到了床下,然后如同主人般随意,躺在了床上。就跟所有正在熟睡中的弟子一样,只不过他们的眼睛却是睁的大大的,耳朵不时的动动,听着周围的动静。

时间到了,几个房间里躺着的弟子同时一跃,哪里像是刚睡醒的人,一个个精神奕奕,摩拳擦掌的等着干票大的。

听着外边开始渐渐忙乱的脚步声,叶倾知道,比试就要开始了,而两个家族的人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叶倾等人也跟着一起忙碌着,搬搬凳子,擦擦桌子,端端茶水,然后安静的站在司马家的队伍里,等着看他们收到自己的第一份大礼。

众人慢慢的到齐了,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叶倾危险的眯起了眼睛,司马灵,我们又见面了,看你那么面色红润,这几年的日子过得不错吧。也是,没有了她在上面压着,她怎么会过的不好呢。

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当初她是怎么杀的司马紫薇,她可是到现在都记得那冰凉的匕首是这么插入她的心脏的,那样的感觉,可是让她记忆犹新啊。

司马德踱着悠闲的步子,慢慢的走了上去,那是属于自己的最高荣耀。

他们一直在研究可以快速提升异能的药,老天就是眷顾他司马德啊,本来一直没有什么进展的研究,让他一筹莫展。

只能靠着紫薇那个死丫头,可是没想到她死后,自己还没来得及找到新人代替她,继续保持司马家的荣耀时,那个一直没有起色的研究竟然有了进展。

这怎么能不让他高兴呢,别以为他不知道,上次慕容家那个慕容景之所以能打败司马紫薇,还不就是靠的药物。

所以他一定要超过慕容家,上次被他们赢了,都怪那个没有的死马紫薇。

他为了尽快把第一的位置夺过来,找了多少个人实验,投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终于成功了,而第一的位置,理所应当的又回到了他司马家。

坐在高高的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两个老不死的,司马德裂开了嘴角,把他们踩在脚下的感觉就是好啊。

司马德这个老狐狸的一举一动早就被叶倾看在了眼里,笑吧,高兴吧,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站的越高,摔得越狠,我等着看你的下场。

三个老狐狸派出自己家族的人上台去抽签,然后悠哉的喝起了茶水,这次李家和慕容家也是有备而来的。

药物的研究被司马家那个老不死的抢先了一步,这次他们可是都带着自己的最新成果来的啊,司马老家伙开心的太早了吧,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叶倾看了下时间,八点零五分,比赛已经开始进入第二场了,时间差不多了。

叶倾眼尖的看见了那个正要上场的人往嘴里塞了个什么东西,然后异能的光芒突飞猛涨,浅蓝色的光芒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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