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浪子收徒--朱家小弟拜师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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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静嘿嘿笑了笑,道:“只要丁大小姐在朱家与莫茹碰上,肯定会大打出手,而你,正好出面救下莫茹,与她交上朋友。睍莼璩晓
小七嗯了一声,道:“是个好法子。”
东方静道:“只是,在朱家,她姓何。不姓东方,你记住,报仇归报仇,可不要伤害莫茹。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我虽然不是好人, 可也没有丧心病狂到要伤害自己的妹妹。”
小七哦了一声。
城西效外有个朱家村,朱家村内有个脾气爆烈的朱恨,朱恨有个女儿,叫朱珠。
朱珠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年纪才十六岁,绣得一手好针线活。很多人都找她刺绣。
她家就一个瞎了眼的老爹和一个小弟,小弟的名字叫朱凌风,可是每个人都喊他小弟。整个家,就靠她一个人绣点针线活换点小钱养着。
因为母亲死的早,因为家里穷,小弟的衣服是补了又补,缝了又缝的,从小,他就没有玩伴。只有一只叫旺财的小狗陪他玩。
小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每天带着小狗晃悠着。因为钱不够,私熟一直不肯收人,何姐姐送来的钱,朱恨也不肯要。
朱恨要小弟习武,可小弟喜欢读书,因为,村子里的老人们对他们的孩子说,要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才有出息,才不用在乡下受苦。
所以,小弟发誓,一定要用心读书,一定要让他的阿爹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只可惜,私塾的先生不肯收人。所以,小弟只好常常到私塾的院子里,悄悄的躲在窗下听课。
今天一大早,他又和往常一样,躲到私塾的窗下听课,却不小心被发现了。
恼怒的私塾先生带着家人赶了出来,旺财要保护小弟,给乱棍打死了。
小弟哭得非常伤心。他恨死私塾的先生了。旺财被打死后,私塾先生揪着小弟的耳朵,找到朱恨,告了一状,小弟挨了一顿好罚。
小弟没有了旺财,比姐姐没有了针线还要糟糕!姐姐的针线没了,邻居的阿婆大婶们,都很乐意把自己的针线送给姐姐。她们简直拿姐姐当自己的女儿看了,有儿子的人家,只盼着朱珠能嫁给自己的儿子。
可是小弟没有了旺财,就不会有别人家给小弟送来小狗。反而一个个在说:“这孩子,没了旺财,就没那么野了。不会整天跑得不见人影。”
小弟没精打采的走在小巷子中,不知不觉,走到破庙,因为破庙中有个流浪汉,村子里的小伙伴都害怕恶少欺负,没有人敢和他玩,只有这个又痴又傻的流浪汉,才会陪他玩,流浪汉就跟旺财一样,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很安静的听着。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旺财和流浪汉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到了庙里,却发现,旺财又不在庙中,不知道走到哪了,忍不住叹口气,道:“前两天才 被打成重伤,这会又跑哪去了?”
小弟只好到处找流浪汉。
世间人有千百万个,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宿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
流浪汉是否也有他不能摆脱的宿命?
红墙绿瓦,红漆大门,大门上,刻着东方府三个大字,门口摆放着两座威武的石狮。
流浪汉蹲在不远处一株大树下,一动不动的,他的身子卷伏着。
一辆马车疾驰而来,马是飞奔的速度,朱凌风一边走,一边寻找着熟悉的身影,没有注意到马车驶近,看到马车疾驰而来时,朱凌风吓坏了,苍促间,摔倒在地,把手掌擦破了皮。
眼中尽是惊恐,竟忘了要赶紧从地上起来,逃到安全之处。
流浪汉看到了朱凌风,他快速飞身而起,一手拉住马的缰绳,他的速度,居然比闪电还快!
他的力气,居然大得一把勒住了快速奔驰的马匹,马儿的套着缰绳的嘴,被勒出了血,马吃惊,扬起马蹄要踩人,流浪汉一拳打下去,那马儿居然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死去了。
这一拳的力量,实在令人咋舌。
马车翻倒在地,车厢内,一个衣着鲜美,但却狼狈之极的小姐,努气横生的从车厢爬了出来,她的头发也乱了,她瞪大双眼,瞪着流浪汉,大喊一声:“来人哪!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野人杀了!”
四个大汉早己将流浪汉紧紧包围,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刀,明晃晃的刀!
朱凌风吃惊的看着那些刀,拉着流浪汉,道:“快逃!是丁家的人!咱惹不起!”
流浪汉抱起朱凌风,身子轻轻一滑,就闪过这四个人的攻击,四个人,四把刀子,刀刀落空。
流浪汉抱着朱凌风飞奔而去。
东方静恰好从东方府的大门出来,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的看着流浪汉离去的方向,喃喃道:“那双眼睛果然好亮!会是他吗?除了他,还有谁能如此明亮的一双眼睛?除了他,有还有谁有这么快的身手?还有谁,能一拳打死一匹马?可是,昔日玉树临风,俊美非凡的他,怎么会是如此邋遢的流浪汉?”
无论是谁,都没办法把江小浪跟眼前邋遢的流浪汉相提并论!
流浪汉带着朱凌风,逃到林外野草丛生之处,与朱凌风躲进草丛,直到四骑远离,才走了出来,回到破庙。
朱凌风望着流浪汉,道:“你的力气真大啊!竟然能打死一匹马。”
流浪汉坐到地上,看着朱凌风,朱凌风叹口气道:“今天我的运气实在不好,早上去偷偷听先生讲课,结果,被发现了,旺财也被打死了。小弟没了旺财,心里难过死了,来找你,你又不在。我只好到处去找你,害我差点被马撞死。”
流浪汉摸摸他的头,朱凌风说着话,却听得马蹄声渐近,流浪汉把他抱起,躲到神像后面,只见刚才追他们的四个人,不知道怎么的,绕到了这坐破庙来,他们走进破庙,道:“晦气了!追了老半天也没追到。不知道他们躲哪了。”
“谁知道呢,那脏兮兮的脏鬼,就像一条钻泥的泥鳅,滑不溜湫的,任你怎么拿,怎么擒,都拿不住擒不住,这会,谁知道他们钻进哪个泥洞了。”
“管他呢,咱们累了老半天,还是先休息会。”
“休息?一会回去,咱都准备挨大小姐的骂了。”
“挨骂不要紧,说不定皮也得脱下一层。大小姐那鞭子上有倒刺,谁挨上一两鞭,准要脱皮见骨!”
“当人奴才就是这命,主子高兴还好, 主子不高兴了,随时挨打挨骂的。替他们打人杀人,要是遇到狠角色,我们给杀了也有可能。”
“同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东方家的小姐,就没有咱丁府的小姐刁蛮.”
“可不是。咱大小姐听说东方家的小姐拿新嫁衣到朱姑娘那刺绣,大小姐是非要把嫁衣拿去不可,还非逼人家答应先替自己刺绣,听说东方小姐的婚期和丁大小姐是同一天。这世上的事,也真是巧。”
“要是这两个大小姐碰到一起,没准会打起来呢。”
“还不是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打个你死我活的。她两最多就是动动嘴皮子。”
“我们小姐就是听说东方小姐今天去了朱姑娘那,所以,才快马加鞭,要去会会东方小姐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流浪汉,把她的马打死了。我看这回大小姐能生上好几天的气了。”
“我们没找到流浪汉,回到丁府,要怎么交差啊。”
“笨啊,她只记得严家的少爷,哪记得别人啊,回去随便说,咱把流浪汉打进臭水沟了,不就得了。她还能真到臭水沟去查看啊?说不准还会乐呵呵的给咱们一顿赏呢。”
四个人呵呵大笑,把半路猎来的猎物烤熟吃光,扔了满地的肉骨头,便拍拍屁股离去。
猎物的香味直把朱凌风馋得口水直流,他的口水顺着口角流落,滴到流浪汉抱着他的手上。流浪汉低头看了看饿得瘦骨粼粼的朱凌风,朱凌风看了看被扔了满地的兽骨。
眼见四个人离开,朱凌风再也顾不得什么,跑了出来,拿起兽骨,猛咽口水。张口便要去吃那骨头。
那肉骨头被啃得乱七八糟,又扔地上,就算还有一点肉渣渣,那也已经沾了满地的泥沙,哪还能吃?
流浪汉将骨头抢下,扔在一边,拉起凌风的手就走。
凌风不舍的三步一回头,鼻尖猛嗅香味,眉头皱得老紧,肉香味啊!都难得闻到一回哩,就算不吃,闻闻过瘾也行嘛。
“你可知道,那些美味,是小弟一辈子闻也难得闻到的!”
流浪汉带着他,在山中行走着。天寒地冻,地上有积雪,他们走了好多地方,也没能找到有什么野兽或什么动物,他们越走越偏僻,越走林子越密。
朱凌风开始害怕了,但他的手一直给流浪汉牵着,他不知道流浪汉带他来这些地方做什么。直到听到密林中一阵声响。朱凌风吓坏了,颤声道:“有,有,有怪物。”
流浪汉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抱着朱凌风飞身而上,躲在一株树上。
朱凌风张大了口,这么高的树,是怎么上来的?怎么感觉像是被神仙带着飞上来似的?
流浪汉用手指放在口中,轻轻嘘了一声。
朱凌风便住口了。
流浪汉把朱凌风安顿好后,便见密林中,出来一只野猪。那野猪显然是出来猎食的。
野猪闻着人的味道,寻味找来,到了树下,流浪汉折下一段树枝,飞身而下,树枝笔直的插入野猪的脑壳,那野猪竟然连动都没动一下,就咽了气。
朱凌风吃惊的张大了嘴吧。他从来没想过,这个落魄到处处任人欺凌的流浪汉,原来这么厉害。
流浪汉把朱凌风从树上接下来,扛着野猪,找到有水的地方,把野猪的内脏清理干净,然后找了些柴,架起野猪,把野猪烤熟了。
8 小弟拜师,一口奇特的拜师茶
朱凌风直到现在,还处在惊愕中,一直没回过神,流浪汉把烤熟的野猪肉递给他,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中,流浪汉变成了神仙,满足了他想吃肉的愿望。
这梦是这么的真实,肉的香味,是那么实实在在的串进了他的鼻尖。
他忽然张口角了自己的手臂,疼得他哇的叫起来。
流浪汉不解的看着他,朱凌风叫起来,道:“天哪,我不是做梦!我不是做梦。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好大一头野猪。”
朱凌风看了流浪汉半天,忽然跳了起来,跪在流浪汉面前,口中直喊师父。
流浪汉怔了许久,似是想躲开,朱凌风扑上前,用力的抱着他的大腿,道:“大侠,求求你了,我知道你是高手。就连我爹也不可能一下子打死一头野猪。我知道你的武功一定很厉害。求求你,收我当徒弟好不好?”
流浪汉犹豫许久,终于点了点头。指了指凌风,又指了指自己,摇了摇手。
朱凌风想了想,道:“师父的意思是,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不可以给别人知道?”
流浪汉点头。心中忍不住暗赞凌风的聪明。
朱凌风笑了笑,又磕了几个晌头,道:“师父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师父,我知道拜师是要端茶给师父喝的,这里没有茶,就用那溪里的水好不好?”
流浪汉点了点头。
朱凌风跑到溪边,用自己的一双小手捧起溪水,可惜,他的手太小了,捧了点溪水,还没走到流浪汉身边,溪水便已从他的手指缝中流走,一滴不胜。他只好那样反复的走到溪边,反复的去捧水。他的小手被冻得发紫。愁眉苦脸的呆在那,看了看流浪汉,流浪汉却在专心弄着野猪肉,就像根本没看到他的难处似的。
朱凌风想了许久,开始在地上寻找可以代用的工具。可惜,地上除了一些杂草,就是石头。
凌风忽然笑了,跑到溪边,张口把溪水含进口中,跑到流浪汉面前,附上自己的嘴,把口中的水渡过流浪汉口中,流浪汉又怔住了,瞪大美丽的眼睛,瞪着朱凌风,朱凌风嘿嘿笑道:“这里没有杯子没有碗,凌风的小手又盛不来水,只好用嘴吧了。不过,不管怎样,拜师茶总算给师父喝到了。”
凌风在心底小小的加上一句:“姐姐说过,不可以吃别人吃过的东西,因为别人吃过的东西有别人的口水,要是不小心吃到了别人的东西,就要一辈子听那个人的话。嘿嘿,以后师父听徒弟的话,才叫好玩哩。”
流浪汉苦笑,把烤好的野猪肉又撕下一块,塞到凌风口中,无可奈何的看着凌风,大概在哀叹自己上辈子欠了这混小子的债,才会给他这般缠上了。
凌风在心里想着美事,贼贼的笑了起来,两个人吃饱后,还有好多野猪肉没吃完,凌风道:“师父,我想把这些肉带回家给我爹爹和姐姐吃行不行?”
流浪汉点头。
替他割下一大块肉,他们的刀子,竟然是一块比较尖利的石头。但这块石头在流浪汉手中,却比一般人家用的刀子还要锋利。
朱凌风看得羡慕不已。
朱凌风拿了肉,便往家走去。
流浪汉跟在凌风身后,凌风走,他也跟着走,凌风望着他,道:“你想跟我回去?”
流浪汉点头。
凌风想了想,道:“可是,我家就姐姐一个人赚钱养家,你要是回去了,姐姐就要更忙了。”
流浪汉依然一步一步跟着他。
凌风看着他,叹口气,道:“你跟我回去也行,不过,你不能整天发呆哦,要帮着干点活。反正你力气大,好不好?”
流浪汉点头。
凌风笑了,道:“那,走吧。”
两个人走了一会,凌风忽然停下来,道:“不对。每个人都有个名字,你没个名字不好,你又不会说话,我得给你起个名字。可是,要起什么名字好呢?你不让我说出我们的师徒关系,我自然不能当着大伙的面喊你师父了。可是,总得有个称呼啊。”
流浪汉站在他身边,一动也不动,凌风早己习惯了,他知道流浪汉可以一动不动,不吃不喝的呆上好几天。
凌风道:“要不,这样好了,你先叫旺财吧。我家旺财死了。这个名字,也就没有用了。先给你用着。等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换过。”
流浪汉道:“好。以后我就叫旺财。”
凌风吓了一大跳,用结巴的声音,很不顺畅的问出一句话:“你……你不是哑吧!”
旺财道:“我又没说过我是哑吧,只是不想说话而已。”
凌风奇怪的道:“那你现在怎么想说话了?”
旺财叹口气,道:“谁叫我很不小心上了贼船,收了你这个大嘴吧徒弟。”
凌风把嘴吧尽可能的撮小,道:“我哪有大嘴吧,你看我的嘴吧比小老鼠的还要小。”
旺财含笑道:“我不跟你说话,你都能叽叽歪歪说个不停,要是回了家里,你爹或你姐姐一问起来,你不是要把全部事情都给说出去了?”
凌风道:“师父吩咐过不能说的事,我绝不会说出去的。”
旺财道:“不但拜师的事不能说出去,包括我会说话的事也不能说出去。”
凌风哦了一声,道:“那万一他们有问题问你呢?”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自己编故事回答。只要别说我的事就行了。还有,我救你打死马和打死野猪的事,都不能说。明白么?如果你敢说出一个字,你我的师徒缘份也就尽了。”
凌风哦了一声,道:“但我们把这些野猪肉带回去,要怎么解释野猪肉的来处?”
旺财想了想,道:“你可以说是遇到好心人了。”
凌风皱眉,道:“这不是在说谎么?”
旺财白了他一眼,道:“我不能是好心人么?你只是没有说明白是我打死的野猪而已。”
凌风哦了一声,忽然又道:“万一姐姐说好心人在哪,我怎么回答啊?”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可以说好心人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事情,这样就可以了。”
凌风笑了,道:“是哦。师父真聪明。”
旺财叹口气,道:“你还是别喊我师父的好,免得喊漏了嘴。就喊我旺财吧。”
凌风笑着跳上流浪汉后背,让流浪汉背着往家里走去。朱凌风发现,流浪汉对回他家的路,比他自己还熟悉。
朱家村离破庙不远。旺财到了朱珠家的时候,朱珠正在刺绣,绣新娘的嫁衣。
小弟哇了一声,道:“好漂亮的新嫁衣,是谁的呀。”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再过半年,她就要嫁人了呢,好多嫁妆衣物,我得尽快的帮她绣好。”
朱小弟道:“何姐姐也要嫁人啦。真巧。我们在破庙,听说丁大小姐家把嫁衣拿来了,还有什么东方家的大小姐。姐姐,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们不要接吧。”
朱珠道:“为什么?”
朱小弟道:“爹爹最恨东方家的人了。东方大小姐的嫁衣,你要是接了,只怕爹爹要生气的。”
旺财愣在那,痴痴的望着那新嫁衣。他的手微微颤抖着。
9 新嫁衣
朱珠抬头,望着旺财,道:“这人是谁?你怎么把陌生人带回来了。”
小弟道:“旺财不是陌生人,旺财跟小弟是好朋友。姐姐,旺才好可怜啊。在外头老是给人欺负。我想着让他来我们家住下。以后帮着我们做些活儿,姐姐就不会太累了,他也不用在外面流浪,被人欺负。”
朱珠望着旺财,道:“你叫旺财??”
小弟道:“他是个哑吧。是我给他的名字,叫旺财。”
朱珠又好气,又好笑,道:“旺财是你的小狗的名字,你怎么能用小狗的名字称呼人家?”
小弟扁扁嘴,道:“人家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嘛。再说了,他也乐意用这个名字,是不是啊,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