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江湖情,朱家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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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虽大,却早已没了江小浪的容身之地,虽然离了宫,然而,所到之处,无不是世人对他的唾弃和咒骂。睍莼璩晓
最恨江小浪的人,莫过于朱家村的朱恨。
据说,朱恨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仇恨,他的仇恨,要从三四年前朱家村附近的芦花岸说起。
那一年,芦花岸边,芦花飞舞,雪片般洁白的芦花,在夕阳下,舞出寂寞,舞出了孤独。
他的岳父,单枪匹马的找到了江湖中称之为魔的世间第一美男子,要与之决斗。
朱恨带着妻子儿女,匆匆赶来,想要阻止这近乎自杀的决斗!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法已通了神,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是来自地狱的魔剑!他的剑下,从不留活口!
然而,朱恨赶到时,只见那白衣魅颜,就站在那血芦花下,手中的剑,在夕阳下,闪着噬血的寒光。
他的岳父倒在地上,睁大了双眼,到死也不愿意相信那夺魂一剑的魅力!
他的妻子眼看着父亲倒下,理智在瞬间便已丧失,提刀砍向那貌美如仙,心如修罗的白衣少年。
少年的剑光划过,寒光如电,不容人眨眼的功夫,洁白的芦花,已被鲜血染红。
在夕阳下,映出一抹艳丽与凄凉。
妻子临终前一句话,“记住这血芦花!”
他又怎能忘?
虽然他的双眼瞎了,可是,他的心中,他的脑海中,永不忘血芦花!多少年了,血芦花一直在他眼前飘飞。
仇恨令得他的容颜讯速苍老。年仅四十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有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一般,岁月用仇恨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痕迹。
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女儿叫朱珠,自从三年前,她的母亲,死在血芦花下,她的父亲瞎了双眼之后,年仅十三岁的她,便挑起了家的重担,一个女孩子家,靠着一点刺绣的本事,赚点小钱,艰难的维持着家的生计。转眼,已过了三年。她已从一个十三岁的稚儿,长成一个十六岁的花样少女。
儿子朱凌风,大家都喊他小弟,今年只有七岁,可怜的小弟,因为父亲的仇恨,所以,被迫每天最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要扎马步练功夫,幸好老爹瞎了眼睛,小弟总有机会偷偷溜出去玩。
那脏兮兮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亮光,眼看老爹坐在椅子上打盹,眼珠子转了转,捏手捏脚的移向院子外面。
原本扒在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冬日暖阳的小狗,忽然竖起了狗耳朵,睁开了狗眼睛,瞄了瞄小弟,发出几声呜呜的叫声。
兄弟,你偷偷溜出去玩儿,怎能落下你的狗哥们呢?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啊。
小弟吓得头皮一麻,竖起食指,置于嘴边,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小狗一骨碌站了起来,前爪子向前伸去,后爪子后蹬了蹬,弯了弯小腰儿,伸了个懒腰,然后,撒起蹄子,轻快的跑到小弟身边,很狗模狗样的伸长了舌头,抖动着。
小弟轻轻敲了敲小狗的头,带着小狗,捏手捏脚的出了篱笆。
走出大老远,一人一狗撒欢儿乱蹦达,小弟欢笑着,跳跃着。
朱珠从屋内出来,只见老爹在打盹,而小弟和旺财却不知去向,只好叹口气,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老爹的身上。
她的手上,拿着她绣好的帕子,准备拿到市集去卖。看着空空如也的院子,知道顽皮的小弟,又悄悄的跑了出去,也就不忍心叫醒父亲,只怕父亲醒来,察觉小弟不在,又要气恼,于是,把所有能保暖的物件拿了出来,披在朱恨身边,帮着御寒。
只盼贪玩的小弟能赶在朱恨醒来之前回家。
撒开小腿儿,欢快的跳跃于野外林间的小弟,玩疯了的欢呼着,拿着几天前在芦花岸巧遇何姐姐时,何姐姐身边一个叫凌霜的姐姐送给他的小竹剑,带着小狗旺财,四处“行侠仗义”去了。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侠客,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救过不少被丁家九少爷欺负的小伙伴。
只可惜,被他救过的小伙伴没有一个愿意和他玩的,只因恶少警告过他们,如果谁敢和小弟玩,谁就是他们的敌人,没有人敢招惹丁九少,所以,村里的孩子们都不愿意跟小弟玩,谁也不愿意挨揍。
虽然小弟发誓,再也不帮这些可怜的孩子,可是,每回看到有小朋友被欺负,他又忍不住要上前帮助那些小朋友。
这会小弟逛到一条街道上,闻着客栈内飘来的酒菜香味,想像着自己在那客栈内坐着,像说书先生说的侠客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滋味。
想着想着,口水便叭嗒一声,从口角滑落。
不远处,几个小男孩在玩弹石子,耍得正欢,小弟终究是孩子,很快便被吸引了,带着旺财,走向那些小男孩。
一小马,驼着一个约摸十岁左右的小胖公子,身后浩浩荡荡的跟着数十个家丁,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小胖公子神气活现的停在玩弹石子的小朋友身边,拿出身上漂亮的陶瓷烧制的小圆球,炫耀的道:“看见没,我这可是上等白玉瓷弹珠。”
小男孩们一脸羡慕的看着那晶莹如玉的白玉瓷弹珠。
小胖公子眼珠子转了转,道:“只要你们像小狗一样趴着,绕着我的马儿走十圈,学着狗叫,本公子高兴了,就赏你们一只弹珠。”
男孩们咬着牙,看着那诱人的白玉瓷弹珠,心里有说不出的渴望和羡慕。
几经挣扎,一个男孩子忍不住诱/惑,扒在地上,绕着马儿边走边学着狗叫。
弹珠的诱/惑,在孩子们的心里,可比美食的诱/惑还要强烈。
什么是骨气?什么是志气?那是有钱人家,那是大神们的节操!
孩子们馋着那洁白的弹珠,眼见有孩子照着做了,生怕弹珠落在那孩子的手里,自己睁着眼儿,干馋着,于是,纷纷趴在地上,绕着马儿转圈圈。
狗吠声一声接一声。
小胖公子哈哈大笑,把一粒弹珠扔到地上,笑道:“狗儿们,给,肉骨头来了,快抢啊!谁抢到是谁的!
男孩们眼看只有一粒弹珠,谁都害怕弹珠会落在别人手上,拼了命的抢夺着。
小弟看得直咬牙,只觉这小胖公子是那么的可恶。
悄悄拿出弹弓,包着一个小石子,射向小胖公子的后背。
小胖公子吃了痛,回头望向小弟恨恨的道:“给我打!”
数名家丁走向小弟。
小弟吓得撒腿就跑。然而,他毕竟人小腿短,很快,便被家丁抓住,一顿好打,直把他打得趴倒在地上,起不来,家丁们怕闹出人命,这才住了手。
他的小竹剑,也被折断,心疼死他了。
小胖公子跳下马,走到小弟面前,用他的腿,踩着小弟的脸蛋,咯咯笑道:“跟我丁九少爷斗!找死!”
小弟恨恨的瞪着小胖公子,咬牙道:“有本事不要叫人帮忙,我们两单打独斗!”
胖公子笑得更得意,道:“你傻啊你,我明知道打不赢你,为什么要跟你单打独斗?”纯媚女王,桃花多
小弟鄙夷的哼了一声。
胖公子眼珠子转了转,道:“别说我丁九少爷不给你机会,只要你从钻过我的裤档下钻过,我就放了你。”
小弟吐出一口唾沫,咬着牙,恨恨的瞪着丁九公子。
丁九少爷皱眉,道:“不答应?那我打到你答应为止。”
得到丁九少爷的命令,家丁们又是对他一顿好打。直打把他打得晕过去,丁九少爷叫家丁把他扔到垃圾堆,才扫兴离去。
从昏迷中醒来,身上脸上,疼得他七荤八素,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摇摇晃晃的拌到一个物件,人摔倒在地上,睁眼细看,却见是一个流浪汉卷缩着身子,躺在离垃圾堆不远的地方。
小弟吓了一大跳,爬起身便要逃离此地。但才跑没几步,听那流浪汉几声咳嗽,不由又停下脚步,上前看了看,用手摸了摸流浪汉的额头,这一摸,吓了一大跳,吃惊的道:“怎么烫得这么厉害呀。喂,你生病了么?”
流浪汉虚弱的看了看他,淡淡一笑,又咳了咳,咳出了不少血,他似是不愿意将血吐出,免强咽回腹中,只是血太多,仍有不少血冒出口角。
小弟看得心惊肉跳,着急的道:“都咳血了,该怎么办?”
流浪汉挣扎着坐起,小弟咬着牙,道:“你在这等我,我去找大夫。”
小弟跑开,找了好几个郎中,可惜,他没有钱,又是一个小孩子,走进药铺,还没开口说话,便被药铺的伙计用两只手指拈着后衣领,甩垃圾一般,把他从药铺的门口扔了出来。
请不到郎中,只好一个人走回垃圾堆,可回到垃圾堆,那流浪汉却已不知去向。
小弟一个人慢无目地的走着,心里头担忧着,不知道流浪汉病得那么厉害,会跑哪去了。
话说流浪汉见小孩去找郎中,便挣扎着站起来,蹒跚离去,对自己咳出血的事,丝毫不放在心上,走不了多远,一群乞丐将他团团围住,乞丐们二话不说,拳脚棍棒直往流浪汉身上招呼。
流浪汉竟然不闪不避,任由乞丐抠打,没多久,又吐出不少血。小弟碰到他们,吃惊的看着他们,眼看着流浪汉血越吐越多,急起来,竟然忘了害怕,拨腿上前喊道:“别打了,别打了!要打死人了!”
只可惜,他虽然有救人之心,却无救人之力,被乞丐像老鹰拎小鸡一般拎了起来,再狠狠的抛下,小弟吓得脸色苍白。紧闭着眼睛,惊慌得发出一声尖叫,只以为自己要被摔死了。
谁知却落入一个宽大的怀中,他睁开眼睛,看着抱住自己的流浪汉,流浪汉的口角,还在流着血。小弟用自己的衣袖抹向流浪汉的口角,他的衣袖还没碰到流浪汉的口角,人便被流浪汉放了下来,乞丐的棍棒依旧不停的打向流浪汉,浪流汉用自己的身子护着小弟。小弟虽然没有被打中,但终究是孩子,在这乱棍下,吓得直哭。
直到乞丐们打累了,才收了手,乞丐头瞪着流浪汉,呸了一声,骂道:“臭小子!老子警告过你,出现在老子面前一次,老子打一次!你难道忘了么?”
流浪汉一边咳血,一边护着小弟。他虽然是流浪汉,却有一腔傲骨。
“贱骨头,欠打的衰样!让你加入我们瓦砾帮,是我们帮主看得起你,你偏偏不愿意,真***找死!”
流浪汉冷眼望向乞丐,嘴角扬起一抹讥笑,却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流浪汉的态度惹恼了乞丐头,乞丐头哼了一声,道:“从前我要收你,你不服从,现在你就算想要投入我门下,我也不肯收你了,你给我记好了,不要再忘记,你出现在我面前,我打一次,打得你不死不活!在这方圆百里,你休想要乞得半点食物或半文铜钱!就连垃圾堆里的馊食物,你也休想去拾取!就算你捡了食物吞进肚子,我也叫你给吐出来!”
乞丐们发完威,神气的昂首挺胸离去。
小弟咬着牙,呸了一声,骂道:“就会欺负老实人!”
流浪汉见乞丐离去,挣扎着站起来,一摇三晃的扶着路边的墙,想要走开。然而,居民们见他身上脏兮兮的,满身是血,哪里肯让他扶着自己的墙?一个个拿着扫把,扫向他,要将他驱赶。
流浪汉即不恼,也不烦,竟然真的不再扶墙,摇摇晃晃的走着,走几步,摔一跤,小弟跑向流浪汉,想扶他,却是人小力微,根本就扶不动,小弟眼眶含泪,道:“我还以为你是生病了才吐的血,原来是给坏蛋欺负,打伤了才吐的血。小弟也经常被人欺负呢。我们都一样可怜。”
流浪汉对他不理不采,只管一步一步离去。
小弟一步一步跟着,道:“你要去哪?”
流浪汉愣了许久,他的眼神空洞的望向远方,但口却紧抿着,不肯说一句话。
小弟挠了挠头,道:“原来你不会说话啊。没关系。旺财也不会说话,可是我跟旺财是最好的朋友,以后,我们也是好朋友,好不好?今天你不要命的保护我。我知道你虽然不会说话,但心地却很好,也很勇敢,不像我救过的那些小孩,一个个都害怕恶少爷,不敢跟我说话,不敢跟我玩,更加不敢保护我了。”
流浪汉冷眼看了看小弟。
小弟嘻嘻笑道:“我叫朱凌风,不过,姐姐他们都喊我小弟。”
小弟习惯了一个人对着旺财说话,也不管流浪汉是不是有听进他说的话,叽叽歪歪的说个不停,见流浪汉拨腿又要离去,赶紧的跟上前,叹道:“可惜,凌霜姐姐送我的竹剑被坏蛋折断了。哎……
流浪汉在听到凌霜二字时,身子猛的停顿,小弟没想到流浪汉会忽然停下来,结结实实的撞到了流浪汉身上。若非流浪汉将他扶住,只怕他这会屁股非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不可。
流浪汉的手,好大的劲,紧紧抓着小弟的手臂,小弟只觉得自己的手臂,好像要被抓碎了一般,疼得他双眼泪水汪汪,泪珠儿在眼眶打着转儿,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流浪汉似是意识到自己力量过大,缓缓放松手上的力道,痴痴呆呆的看着小弟,唇动了动, 似是想说话,却终究没有发出声响,许久,眼神暗淡的转身离去。
那眼神,小弟看着竟然感到揪心,上前拉着他的手,道:“你准备到哪去呢?这里有坏蛋要欺负你,你是没好日子过了。要不,我带你去我家附近的一个山神庙住下。山上有时候也能采到一些野果子吃呢。”
他说着话,也不管流浪汉答不答应,拉着流浪汉,就往山神庙走去。
5 严小七的梦
这世间,有人穷,就有人富,有人幸福,就有人苦,人活着,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梦,或美梦,或恶梦。人在恶梦中挣扎的时候,那种恐惧的感觉很真实。有的人在梦中受了伤,醒来后,还能感觉到受伤的位置会有疼痛的感觉。
严小七经常做着相同的恶梦,梦里,亲人的血在空气中飞散,像花一般飞散,雪和血,混在一起,血溅到她的脸上,血的腥味扑鼻。她品偿了亲人的血的滋味。
从恶梦中惊醒,小七发现,自己是卷着身子,双手抱膝坐在床上,被子紧紧的捂着她的身子,她坐在床上,身子不住的颤抖着,她的眼角,不停的跳动着,汗珠就像豆粒般滴落。她甚至记不起,自己是坐着入眠的,还是躺着入眠的。
小七的脸上,流着豆粒般大的汗水。恶梦惊悸的感觉犹在,鼻尖仿佛还有血腥残留。
是残秋,寒冬己近,户外,己有雪花飞舞,寒意已袭人,薄衫已难御寒。
晶莹的雪落在地面,给大地缀上点点银白。公主生存记
小雪,但小七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就像雪莲花辩上的水珠儿一样,晶莹剔透,映着光亮,闪着晶莹的十字光芒。
她身上的白衣服,比雪还要白。
她的脸色,比衣服更白。
身子在寒流下,打着寒颤,不知道是冷,还是恶梦惊魂后残留的惧意。
阿婆躺在床上,她己经病得无力从床上坐起来,岁月己经在她的脸上络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苍老的脸上,爬满了皱纹,她的眼睛依然是慈祥的。
她知道,自己大限将致,她望着小七,眼中含着无限怜悯与不舍。叹口气,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想着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