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负面新闻(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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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顿了一下,刘畅继续宣读声明:“对于《中南周末》的态度,我们表示强烈不满!何谓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客观、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我们仍在继续与《中南周末》交涉,不排除运用法律武器为谢本忠同志讨回公道。”
声明最后再次敦促《中南周末》恪守职业道德,承认报道失实并郑重道歉。
随后,当事人谢本忠发言,他介绍道:今年3月,村里来了一位姓姚的记者,他说想重点了解一下村里青年外出打工情况。反复追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村里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人出去打工了,是不是十户九空?第二个问题,村里的男人都出去打工了,他们的女人在家里是不是很寂寞?会不会有人乘虚而入?当时,我们回答他,村里出去打工的是不少,但不一定都是男的,也有不少女的,有初中、高中刚毕业的女子,还有些结了婚,有了孩子的也有出去打工的。在我们这里,农村妇女都是讲妇道的,谁要是做了不守妇道的事,是要被村里人看不起的。
说到最后,谢本忠有些激动起来,大声道:“那个姚记者写的‘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是瞎编哩,我根本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其他干部也不会说这种话。这种话,只有那种最让人看不起的懒汉、无赖才说得出来,因为他懒,他穷,穷得讨不起老婆,只有过嘴瘾!”
接下来。郧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彬发言,他介绍道:《“留守村”纪事》这篇文章提到了郧南县的飞岭乡,并没有点竹下村的村名,经过我们认真核实,整个飞岭乡只有竹下村来过记者,而且是村支书谢本忠同志负责接待的,这位姚记者还在谢本忠家里吃了餐饭,老谢家里还杀了只正在下蛋的鸡招待他。
听到这里。有记者笑了。这看似扯“闲篇”,其实却在暗讽那位姚记者不厚道。
杨彬接着介绍:前几天,县委向竹下村派出了工作组,工作组吃、住都在普通农民家里,一边帮农民干农活,一边深入了解情况。大家普遍反映,无论是谢本忠同志本人,还是村里其他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干部。都为村里的发展做了许多工作,这些党员干部在群众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也要靠种地养活老婆孩子。谢姓人在竹下村是大姓,可以说,村里有一大半人都姓谢,都是他本家亲戚,是他的晚辈,“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这种混账话怎么说得出口呢?吹牛都不是这样吹的,如果吹这样的牛。那等于是在骂自己禽兽不如。
听到这里,有记者又发出了会心的笑声。
随后。郧南县公安局长周志彪表示:如果真如《中南周末》所说,郧南县出了这么一位“第一牛支书”,那他已经触犯了刑律,我们希望《中南周末》那位姚记者能提供详细线索,帮助我们为民除害,伸张正义。当然。凭空捏造,诽谤我们的基层干部,那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我们要提醒那位姚记者,提醒《中南周末》,三思而后行。
接着,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成林表示:鉴于《中南周末》所发表的文章《“留守村”纪事》已经严重损害了郧南县飞岭乡竹下村党支部书记谢本忠同志的名誉,并对他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我们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向受害人谢本忠提供法律援助。日前,我们已经向《中南周末》杂志社和该社记者姚某发出了律师函。
随后,记者们开始提问。
来自新华社的记者提问:“如果这次新闻发布会之后,《中南周末》仍然坚持他们的报道是客观真实的,请问郧城市方面会采取什么措施?”
刘畅答道:“我们的态度是先礼后兵,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本身就是一种应对措施,接下来,我们会视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运用法律武器,为基层干部讨回公道。”
《武汉早报》的记者向美女律师张琪提问:“你们已经向《中南周末》发出了律师函,你们确信对方收到了吗?有回复吗?能向我们提供你们的律师函吗?”
张琪回答:“律师函三天前已经通过传真方式发出去了,肯定是收到了。对方还没有回复。至于律师函,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不能提供给媒体。对,我们要尊重双方当事人。”
另一位《农民报》的记者也“忽略”了律师刘成林,直接向张琪发问:“你们帮谢本忠打官司,收费吗?”
张琪答道:“纠正一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还不能算是打官司。如果下一步,不得不打这场官司,那也肯定是不收费的。我们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手的所有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一切帮助,都是不收费的。”
立即有记者追问:“在这个事件中,你们认为谢本忠是弱势群体?”
张琪道:“当然!农民当然是弱势群体,村官也是农民。前几天,我和我们刘主任去过谢本忠家里,他家的经济情况,在村里算中等,村里比他家富裕的有不少,我还问过几位村民,对《中南周末》的报道有什么看法?他们很愤怒,说要是那位姓姚的记者再敢进他们村,他们要打断他的腿。”
张琪的回答激起一阵笑声,连谢本忠都笑了。
第二天,国内、省内各大媒体及各大综合网站都报道了郧城市举办新闻发布会的消息。
新华社用了这样的标题:《郧城市发声:“第一牛支书”纯属子虚乌有》
《鄂省日报》的标题是:《郧城市质疑某周刊:凭空捏造,居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