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庐阳四少(下)(2 / 2)
但是,却有人把这份报纸寄给了区交警大队的吕警官。
吕警官一接到这张报纸,就知道有麻烦了。有人想找事!
果然,不多久,就有一个男的打电话给吕警官,问他有没有收到一份报纸?
吕警官道:“收到了。你是谁?”
对方道:“我是《赣粤工人报》的记者,我姓江。”
“哦,江记者。你好。我们见个面吧?我请你吃饭?”
“好啊。”
见面地点,约在市中心广场附近的“万家灯火”酒家,这个酒家原来是皮蛋疤子的,王穗也管不过来,加上资金紧张,就转让出去了。
江维新40岁了。个子瘦小,而吕警官中等身材。偏胖,二人站在一起,让人觉得不是一个级别的。
然而,吕警官却不敢轻视眼前的小个子男人。此人是记者,从他写的文章看,明明掌握了甘峻打人的详情。却又笔下“留情”,还故意把报纸寄给他,显然是有图谋的。
这种无良记者。被有些人称之为“妓者”,真要惹上了,也挺麻烦。
吕警官的副科梦还没实现,正是关键时候,他可不想出什么问题。
二人先是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慢慢切入正题。
江维新道:“吕警官,甘峻打人,就这么‘私了’了,怕是会留下后患啊。”
吕警官道:“其实,我也是为方可军着想,真把甘峻抓进去,受到法律惩处,那他就用不着赔偿方可军那么多钱了,最多就是医药费,再加点继续治疗费、误工工资、护理费什么的,有三、五万元足够了,现在可是花了十万块。”
江维新点点头:“吕警官说得也有道理。但是,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以钱代法,或者说,花了钱就可以逍遥法外,这个不行吧?”
吕警官道:“江记者说得很对,是我考虑不周,我主要还是替方可军着想的,其实,在我们日常处理一些交通事故纠纷案中,经常会有这种做法,如果肇事司机愿意多出些钱补偿受害者,大多数受害者还是愿意接受的,毕竟,肇事者受到惩处,并不能给受害者带来实质的好处,多拿到点经济补偿,更实惠一些,你说是吧?”
江维新道:“吕警官说的,我也理解。不过,我在采访过程中,也听到了不少‘的士’司机的话,他们对甘峻的这种做法,非常气愤!他们说,撞了人家的车,还要打人,还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断二根,这还有没有王法?就因为他是市委领导的儿子,就可以为非作歹、逍遥法外吗?”
吕警官听了,暗自惊心:这个姓江的很难缠!
吕警官道:“那,江记者,你认为应该怎么办呢?已经结案了啊。”
江维新道:“结案了?就算是结案了,也可以作些补救吧?甚至还可以推倒重来吧?”
此时,吕警官心里恨得想打人,却只有强忍着。
江维新道:“在采访过程中,有不少‘的士’司机,包括方可军都问我,这件事可不可以打官司?还问我愿意不愿意支持他们伸张正义?说实话,如果真搞到打官司的地步,我会请我的律师朋友免费为方可军打这场官司。”
吕警官其实已经明白了,姓江的越这样说,越不会这样做,无非就是抬高价码罢了。所以,吕警官干脆不说话了,听他怎么说。
果然,江维新也不想多废话了,道:“其实,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我们也要替甘书记想想,要维护领导的形象,是不是?”
“是,是,江记者比我更懂得顾全大局。”吕警官赶紧“接缸”。
江维新道:“为了调查这起事件,我这半个多月都花在这件事上了,花费也是不少。”
终于说到实质了。
吕警官道:“是,你们做记者也不容易,适当地补偿一下,还是应该的。这样,我负责跟甘峻联系一下,尽快答复你?”
“好,吕警官是个热心肠,呵呵,我很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那太好了,我也很愿意跟记者交朋友。”
……
与江维新分手后,吕警官思前想后,越想越复杂,甘峻打人的事,看来已经有很多人都知道了,很难隐瞒下去了,如果再被什么人拿来做文章,会是什么结果,很难预料了。
于是,吕警官将江维新敲诈的事跟易志强汇报了。
易志强沉默了一会,有些不高兴地道:“怎么搞的?不是说就此了结吗?”
“是了结了啊,都签字了。会不会是110那边有人捅出去了?”
“不可能!”易志强道,“还是‘的士’司机心里不服。”
“那个鸟记者太可恨了。”
“那个记者,暂时还真不能动他,以后找个机会吧。”
“是。”
“这件事,我得向甘书记汇报了,先等等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