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神最扑街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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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佛码字功能,疯魔码字功能的深化加强版,处于该状态中,宿主码字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千字。功能开启需要500积分,功能使用为每小时50积分。”
看到“疯佛码字”功能的介绍,苏何觉得没什么好犹豫的,必须得开启这个功能,其他不说,姓价比就比疯魔码字高出一半啊。而且她现在也不差积分,虽然一直在使用“疯魔码字”功能,可由于《绝世》的火爆,她人气再次直线上升,现有积分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1**0分!
当即,苏何便将“疯魔码字”进化成了“疯佛码字”功能。
“呼—,时间不早了,还是睡觉吧,明天再体会这‘疯佛码字’功能的效果。”带着微笑关了电脑,苏何**休息。
这一晚,苏何睡得真的很香甜,因为能够从心灵到身体都放松下来。而且也不用特意穿着那种深色的衣服,睡觉的时候紧紧地盖着被子,而是想怎么睡就怎么睡,就像以前在家里一样。
第二天,苏何早上八点起来,刷洗梳理完毕,穿了身较为中姓的衣服,就下去吃早餐。回来的时候没忘了给肖皓带一份,然后站在肖皓门口,使劲儿的敲他的门。
“肖皓!肖皓!你个懒猪快点起来呀!早餐还要不要了?”苏何提着早餐,凶恶恶的喊叫着。她觉得,对肖皓这种人真的完全不需要客气。你越客气,他越上头。
苏何喊门的这会儿,有人路过总不禁多看她一两眼,暗道:嗯,虽然凶了点儿,但真是很可爱的女生啊,而且还早上来给男朋友送饭,好贤惠。哎,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么个女朋友呢?
终于,肖皓半闭着眼睛开了门,伸手接早餐,看向岳落时却是一愣。苏何见此,气道:“发什么愣啊?快把早餐拿去!”
肖皓道:“苏何,今天没戴眼镜啊?”
“没戴眼镜怎么了?我在寝室也不常戴啊。”苏何撇嘴道,觉得肖皓莫名其妙。
肖皓却摇头道:“不是,刚才我第一眼瞧过去,还以为你是个女生呢...”
“女你个大头鬼,出现幻觉了吧?把早餐吃了赶紧去补觉!”苏何直接打断了肖皓的话,将早餐放在了他手上,然后回自己屋里了。
回自己屋里,苏何将刚才的事情想想才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以前在寝室里,她不戴眼镜的人时间确实有,但大多是在睡觉时。她起得比肖皓早,睡得也比肖皓早,而肖皓又总是打游戏,偶尔去看她,自然瞧见的多是戴眼镜的她。还有,身上中姓的衣服肯定也是产生误会的原因之一。
想到衣服,苏何又想到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来——是时候去买几个罩罩了呢,不然都不敢出门了。
坐到了电脑前,开启电脑,苏何将什么肖皓的误会、罩罩之类的事全都抛开,准备全心投入码字之中。
今天是周四,也是她开新书的第四天,不过因为周二的爆发,现在《绝世》已经有十万字出头,正好进入了一个小**之中。这么说其实也不太对,因为不仅是《绝世》的创意,便是其节奏、情节、布局也和现有的书大不相同。
现在的网络小说,大多是平缓积累,然后爆发小**;小**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在爆发成大**,这其中节奏是关键。节奏把握好了,便能一直吸引书友的关注;若是节奏乱了,书友看着看着就会弃书。
《绝世》却不是这样,纵观全文,几乎全都是小**,没有那种平缓的作为铺垫的情节。也即是一个**为下一个**铺垫,这叫做**迭起,直接叫人**。再加上现在有了十万字的字数基础,以及苏何每曰六七千字的更新,还有“美女写手”,“神级伪娘”写手的强大人气号召,可以说,没有一个可以在看了《绝世》之后弃书的。
当然,那种自视君子、卫道士的人除外,不过这年头网络上这种人太少了。所以,现在看《绝世》的书友都是一个想法,那就是——快更!快更!快快更!
抱着这种心态,许多书友都一直关注着《绝世》,于是,点击、推荐自然也随之而来。
其实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有从众心理的,当许多人都在关注一件事时,便是完全对那件事没有兴趣的人,也会去关注下。《绝世》现在在点点网甚至整个网文圈便快速的引起了这样一种现象,人气如同滚雪球般的,越来越大!
周三,《绝世》是会员周点击总榜第四名,周推荐总榜第五名;而到了今天周四,又各自前进一位,成了会员周点击总榜第三名,周推荐总榜第四名!
这样的情况,顿时让还在上面的两榜上面的一些顶级大神觉得菊花一紧。
而事实上,就在苏何使用“疯佛码字”功能码字的时候,某个群中就正在进行着《绝世》在双榜上爆菊而上的话题——这个群的名字叫做“神最扑街”。
“哈哈哈,老薛,今天是不是感觉菊花很疼啊?”光速蜗牛。
“泪奔啊,到现在还流血不止呢,求安慰。”薛鸿。
“蜗牛,你还有心情在这里笑老薛,人家就在你下面,难道你没感到菊花很紧吗?”唐三少爷。
“人生不就在爆菊与被爆菊之中来回罔替吗?我是早看开了,不过这次感觉还真有点儿特别呢。嘿嘿,不怕你们笑话,那个妖心的照片我偷偷看了好几回,真是越看越觉得可爱啊。”光速蜗牛。
之后,光速蜗牛还附上了一张妖心的照片。妖心照片一出来,顿时一些潜水的都冒出来了。
“我靠,蜗牛你口味果然很重啊,不知道他是伪娘吗?”说不得。
“是啊,妖心和我同组的,我向龙井打听过,是个男生。”天山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