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一章(2 / 2)
孙韶不动声色,端起面前的咖啡,抿了一口,差点苦到心里,他放下杯子,安静地等着。
“喏,刚刚的花店看到了没?”罗美玲用夹着烟的细细的指头指了指街尾处的花店
孙韶点头。
“那是我姐。”罗美玲道,“那男人是我现在的姐夫,以前的男人。”
孙韶诧异地眨眨眼——这是要开始琼瑶奶奶我爱你,你爱我,你不爱我,你又爱我姐,姐妹争一夫,小三与原配的各种凌乱的节奏了吗?
罗美玲像是猜到孙韶脑补的剧情,被烟呛了一口,笑得直咳嗽,“对,就是那么蛋疼的剧情。”
“不过呢,剧情说蛋疼也简单,说简单也复杂,其实就是好女人和坏女人的最大快人心的结局。他本来就是我姐心仪的对象,跟我姐是大学同学,大学里和朋友组队玩乐团的,我姐带他来我家玩的时候,估计两人正是暧昧的时期,就差一张纸没捅破了。”
“当时我正读高中,一看到他,就不可自拔地疯狂地迷恋上了他,然后不顾我姐我家人及各方的意见,死皮赖脸,死缠烂打,要死要活地就追着他跑了。”罗美玲一边笑一边道,眼里漫着的其实都是苦涩的泪。
孙韶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为罗美玲的叙述角度和词汇涌起一股淡淡的蛋疼感。
剥离罗美玲叙事情感的问题,这个故事倒没有那么复杂,罗美玲姐爱那个男的,那个男的怎么想的,现在已经不好考证了,但是按照罗美玲叙述的是,罗美玲和这男的倒确确实实上演了一场要死要活轰轰烈烈的爱情。
为了他,罗美玲高中读完,大学没考上,也不去复读,径自揣了自己的身份证就一门心思跟定了这个男的了。
也是因为这个男的,罗美玲也慢慢走上了音乐的路,甚至成了他们乐团的编外人员,时不时会上台上两首歌的那种,唱着唱着,罗美玲就爱上了这种感觉,也许比爱这男人更甚。
所以,当男人因为毕业要放弃乐团回家接受家里的安排时,罗美玲受不了,和男人大吵了一架跑了,结果男人在找罗美玲的途中,跟一帮游手好闲的路边小鬼干了一架,被打得脑震荡住院了。
于是男人家里人知道了,一直找罗美玲下落的她的家人也知道了,双方齐聚医院,又是一通我指责你没管教好儿子,诱拐人家女儿,你指责我不会教养女儿,弄得人家儿子现在成这副德行。
双方互相攀扯指责的功夫里,罗美玲的出现一下让事情爆发到了巅峰,罗美玲被自家父母以命要挟,弄回家锁了起来。
她姐姐则代表她每天去医院给男人家二老赔礼道歉,顺便照顾自己和自己妹妹的心爱的男人。
于此同时,罗美玲则在家和自己的家人做斗争,终于以好好复习再考一年,考上好大学做交换,换到父母儿女关系重新和谐,她也终于能出去见自己心里的男人。
只是,这时男人已经出院,按照家人的安排,走马上任去了熟人的公司做了部门小干部,历经人事后,变得越发成熟,也离罗美玲曾经爱慕的那个为音乐痴狂的男人越远了起来。
两个人,一人已经走上了社会,在社会的磨砺下,变得平庸但越发贴近世人对好男人的看法,一个还在学校里苦苦煎熬,一边受着复读的苦,一边想尽办法偷偷出去,就为了能维系住当初充满两人快乐与回忆的乐团。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大,差异也慢慢显现,最重要的是,男人家里已经开始张罗着给男人找个贤妻良母式的女人,处两年好结婚生子让他们抱上孙子了,而罗美玲才刚刚经历了乐团最终因为凝聚力不够解散,同时也迎来自己的第二次高考,瘦得几乎脱了形。
这时,她的姐姐终于重新走进了男人的眼帘,一切突然就好像水到渠成了一样,他们之间甚至一句分手都还没有说,他跟自己的姐姐就已经走到了一起,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在我大三那年,他跟我姐手牵着手到家里来谈婚事,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透过门缝看他俩,那时还真恨不得出去给那俩乐呵呵的准夫妻一人一刀子,我不痛快,大家就谁也别痛快了。”罗美玲笑嘻嘻地说。
“可惜,我还是得顾着我爸妈不是,他俩才是真不容易,你看,这男的本来就是自己大女儿带回来的,看那小模样,当时还真是郎有情妹有意的那种。后来捯饬捯饬,居然撇了自己大女儿,拐了自己二女儿。好不容易,二女儿看着学好了,大女儿又跟他搅合在一起了,但是两人看着倒真的很真诚很有诚意的样子,我爸妈怎么忍心为了个一事无成的二女儿去驳了大女儿这辈子就一次的要求呢?”
“而且我姐这辈子,真的是好女儿好女人的典范,现在也是好妻子好妈妈。她从读书时,就不要我妈操心,现在不管是持家工作还是孝顺老人,每一样都是我开宝马都追不上的。”
罗美玲笑得泪都快出来了,还是一个劲地笑。“哪像我,在两人结婚那天,我背着个包跑出来了,大学也没再念,家里人也不再联系,就仗着自己嗓子还不错,能唱两首歌,就混到了今天。”
“你看现在,好女人上天堂,坏女人走四方。这就是结局。多符合中国观众对大团圆的要求。”罗美玲摊摊手,说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孙韶捏着杯子,静静地与罗美玲对视,想看到她极力掩饰的情绪背后的东西,良久,他才摸了摸自己面前的咖啡杯道:“咖啡很苦吧?”
罗美玲一怔,神情就恍惚了起来,眼底接连飘过各种喜怒哀乐,忽而就埋着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抽噎,孙韶无奈地摇头,伸手招来店员,点了一杯多加奶和糖热可可,又让人送点抽纸来。
等罗美玲哭得差不多的时候,孙韶才将热可可和抽纸都递给她,罗美玲拽着抽纸一边擦一边嘟囔:“今天没粘假睫毛果然是明智的,不然这一哭还得了。”
孙韶听了,有些瞠目结舌,顿时觉得女人和自己果然不在一个维度上。
想归这么想,但他还是温和地将热可可给递给罗美玲。
罗美玲咕噜噜一口灌完,看着目瞪口呆的孙韶,妩媚地一笑,“吓到了?”
孙韶想点头没好意思,只能傻笑。
“行了,说完故事说正事,小勺,你给姐写首歌吧。”
孙韶:“?”
罗美玲握着空了的热可可杯子,低敛了眼睑道:“姐在现实的大海里浮沉这么多年,现在不管则么说总算熬出了个头了,多少也算走上一个新台阶了,往事种种皆休。但你也知道,肖统和我启示都算是公司的新人,寰宇那是什么地方?那里每年进进出出的大明星都是好几十号人,更别说那些已经小有名气的小歌星小明星了。公司里虽然给我安排了很多课程,也在肖统的运营下承诺,会给我三等的包装和宣传,但是专辑的事却没有办法解决。”
“好歌轮不到我,口水歌,肖统说了,一个专辑里一两首也就到顶了。如果多了,我的起点也就定在那里了,以后想上就更难了。好不容易,肖统带着我求爷爷告奶奶的,找了几个稍有点名气的制作人,终于也凑到几首好歌了,但也就几首,肖统说只能勉强做主打,想要做得好一点,还差好几首呢。”
孙韶听了,顿时感同身受地回忆起自己当年的种种,心中一阵悲凉,他们走在最末端的人,没有机缘没有贵人,只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永远都是这么艰难。
“昨晚上,我听了你们那首《王座》时,心里震撼的同时,就萌生了这想法了。结果后来和肖统一碰头,他的想法居然和我不谋而合。今天找你来这的主意也是他给出的,他说,想请小勺你帮忙,容易也难,他说他出面,你十有八|九不答应,但是,我出面,你应该会答应,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件事想办成,首先,得做你朋友。”罗美玲道。
孙韶顿时哭笑不得——怎么一个两个都用这招?
“那你之前说得那么长串的悲情史是为了告诉我你把我当朋友啊?那也只是你当我是朋友,又不代表,我把你当朋友。”
罗美玲顿时笑得像个狐狸,“只有朋友才听人倾诉,一般人遇这情况,不早就掉头走了吗?谁还搭理我这疯女人啊?而且……也不光是为了这个,我想……唱属于自己的歌,属于自己的故事,我知道,这个只有小勺你能做到。”
孙韶看着这样的罗美玲不由动容,最终,在她期许的眼神中,挂着苦笑点头,“行,我应下了。”
孙韶应下后,罗美玲立即松了口气,两人之间的气氛才真正轻松下来,两人漫无目的地开始闲谈,一会儿是孙韶捧着罗美玲说红了以后千万记得给他抱个大腿,一会儿是罗美玲说还抱什么大腿,现在自己就抱着孙韶的大腿。
两人一边逗趣一边互相捧着,说着说着,最后实在都受不了这股矫情劲,笑了出来。
等到店里人多的时候,两人便走出了店,笑着在店门口分手。
罗美玲头也不回地往街头走,孙韶则意有所为地往街尾走,走到花店前,他停下来,回头看得时候,罗美玲早不见踪影。
他信步走进店里,早上那会看到的男人已经不在了,除了几个忙碌的店员,就只有罗美玲的姐姐抱着一个花盆站在过道里,孙韶瞄了一眼,这花盆好像就是她早上搬出去摆在花架上一盆,怎么又赶着往回搬?
他随意一瞥,看到一旁低矮的花架上摆着一排向日葵,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走过去道:“老板,给我包一束向日葵。”
“她不喜欢向日葵的,你买一盆醡浆草吧。”身后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说道。
孙韶回头,看到是罗美玲的姐姐,他笑眯了眼,“你怎么知道我买给谁?”
罗美玲的姐姐柔柔地笑,“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她其实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唯一能入她眼的既是醡浆草了,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生命力很强。你去其他花店还买不到呢,我这里后面有好几盆,你买给她吧。”
孙韶摸着下巴看向罗美玲的姐姐,对方眼底清澈明晰,不躲不避,孙韶最后笑着摇头,“我不买给她,醡浆草,你留着什么时候自己送吧。我是买给我男人,他是糙汉子,就适合这向日葵,你给我包一束吧。”
罗美玲的姐姐惊愕地长大了嘴,瞪眼看着孙韶。
孙韶哈哈笑出声来。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小勺对罗美玲的姐姐最后一句话很有含量来着……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感觉出什么?</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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