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发大财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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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都!”马冬梅惊叫一声,身子没动,只是右手一招,七八十米开外的那个小球就飞了过来。
擦拭掉小球上的粘液,驼都的真容露了出来。
与其说这是一颗珠子,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小型雕刻件更为恰当。
驼都的大小和核桃差不多,成黑色,隐隐透露出一丝血光,表层凹凸不平,像极了一个愤怒嘶吼的人头像。但驼都的形象似乎并不是固定的,如果盯着看,似乎表层有一层神秘的物质在不断地流动,呈现的图案也不断的变化,很容易让人感觉晕眩。
“这就是驼都,这就是不死族的传承!”马冬梅紧紧抓住驼都,甚至都不舍得让陈飞看。
“死灵之气缭绕,普通人根本就用不了驼都,也只有女侠这样的奇才,才能发挥驼都的妙用!”袁鹏举也回来了,说道:“恭喜女侠获得血族至宝。算上那块血魄的话,女侠现在至少是三条命,即便是遇到了临淄的白狼王,咸阳的灞桥细柳,也能战而胜之了!”
白狼王和灞桥细柳都是六级玩家,比凯特的玩家等级还要高。
但等级高并不代表战斗力强,以凯特刚才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来衡量,绝对远超九尾狐,袁鹏举等五级玩家,在陈飞的心目中,甚至当初曾经化身七级巨猿的绝望一号都没有这么厉害。
“师爷主人?”马冬梅撅着嘴,充满渴望的看着陈飞。
“喜欢就留下吧。”不用马冬梅请求,陈飞也会把血魄和驼都交给她。
这两样东西都是不死生物身上掉下来的,也只能是作为血王的马冬梅才能使用,换做他人,别说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甚至有可能被这两件充满邪恶力量的东西侵蚀心智。
“既然驼都和血魄都归女侠所有,那这枚魔角……”袁鹏举突然拿出一物,也充满渴望的看着陈飞。
这竟然是巨婴出生时候头顶上长着的那根犄角,当初长度超过三米,现在已经缩小到不足三十厘米了。
犄角有一个天然的弯曲弧度,末端并不是很尖,但却有一些红光在缭绕,根部位置有巴掌宽,因为刚从凯特脑袋上挖下来,还带着一些血迹,显得有些恶心。
“这也是宝贝?”陈飞不由向远处凯特的残躯看了一眼。
高级魔物,果然浑身都是宝!
“当然是宝贝,不过对于陈先生这样的大家来说,几乎一无是处,但对于我这样的刺客来说……”袁鹏举突然双眉一挑,手持魔角猛的向战车上一刺。
“嚓”的一声,魔角竟然直接刺穿战车的装甲,就如同匕首刺穿南瓜似的容易。
“这么锋利?”陈飞看呆了。
小小的一把匕首竟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刺穿装甲战车,这要是掌握在袁鹏举这样的刺客手里,他几乎就可以杀死任何强大的敌人了。
“陈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件东西防身,请先生成全!”袁鹏举担心陈飞不给他,连忙躬身施礼,突然抬手在赌魔戒指上轻轻一擦。
“哗啦……”一阵金银珠玉撞击的声音传来,在袁鹏举面前瞬间出现了一座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