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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轮原本打算快点赶到香城,完成这桩倒霉的差事,哪里想得到,竟是这种结局,不仅扔不掉这个包袱,还给这个包袱拴得死死的,心里郁闷得不得了,恨不得跳河。
他脑袋里嗡嗡直响,一屁坐在地上,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恨恨地道:“我真笨,怎么在这种时侯说出这种话?这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向后一仰,躺在地上,无奈地长叹一声。
在瑞克的一生中,有许多著名的任命,比如任命魏莽出任军务总长,任命帕金奇为参谋长,都是历史学家所乐道的。可对这两人的任命,并不是历史学家最欣赏的,他们最欣赏的是瑞克任命屠轮为“三夫军团”的军团长一事,对此盛赞不已,不惜笔墨,堆了一大堆辞藻,把瑞克吹到天上去了。说他如何如何英明,慧眼识英雄,任命了一位拥有杰出才干、仁慈之心的卓越军团长,把一帮死囚打造成一流的军队,创造了一个神话,人人封侯得爵,这是任何军队不能比拟的。而对于被任命者,则大书特书其具有别人没有的胆识、勇挑千钧重担,自动请缨。
历史学家们哪里知道,任命者和被任命者心里有多郁闷?都快发狂了!
风陵关以北三百里有一条不大的只能过人,不能过牲畜,因为道路实在是太窄,只宜人通过。这一条信守了不知多少年的教条已经被打破了,正有一支五万精骑在快速前进。清一色的黄骤马,个头高大。膘肥体壮。是出自奔马王国的良驹。这种马的好处在于耐力极长,经得起长途跋涉。
兵器钩上挂着两丈长的骑士长枪,枪身是精钢造就,闪闪发光,特别是磨得锋利的枪尖,在日光照射下发出幽蓝的光,要是这道幽蓝的光变成一道优美的曲线,那就是死神的召唤。会把挡在骑士身前的敌人刺个透心凉。
五万名骑士全都是牛高马大的大汉,双睛明亮,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气势,只有身经百战,在死人堆里爬过无数回的勇士才能有的凌厉杀气,从他们身上的恺甲的曲线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坚韧肌肉蕴育的巨大力量。精钢打造的头盔和恺甲覆盖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的威武,亮闪闪的盔甲给本就英挺不凡的骑士增色不少。
骑士的左肩上插着二十柄制式标枪,左腰挂着一把制式骑士马刀,刀身极长。足有五尺,刀鞘上的风云图案是他们身分的象征。那是奥玛里维精心打造的休卡王国最精锐的“风云骑士军团”。
风云骑士军团一直是奥玛里维手里的尖刀,很少使用,就是在攻夺丝城的战斗中,奥玛里维也没有打出自己手里的王牌。奥玛里维在攻占风陵关的同时就在策划,要一举攻占蓝月帝国的首都,把蓝月帝国的行政、军事、经济中心掌握在自己手里。
奇袭勃英特,一举消灭蓝月帝国,是一步风险极高的棋,奥玛里维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经过深恩熟虑后,他还是决定进行这次奇袭。主要的原因在于,想早点结束这场战争,把蓝月帝国的领土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要知道京唐国的百万大军已经翻越断云山脉,出现在断云三角洲,正和凤。花明统帅的紫云军团对峙。
凤。花明虽是不世名将,能不能把京唐国的大军阻挡在断云三角洲,还是未知数,不是奥玛里维不相信凤。花明的军事才干,而是据他的情报网报告,京唐国有一个囚犯帕金奇因向菲因五世献计而被打入囚车。
出于好奇,奥玛里维指示要把帕金奇的计策搞到手,他的情报系统不负他所望,如愿以偿地搞到了帕金奇的计策。
奥玛里维看完了被人称作“疯子的胡言乱语”的计划,拍案而起,赞叹不已,“真是奇才!”
据他的情报部门报告,帕金奇给菲因五世用囚车拉着随军,原因他当然是想得到的,心里不断地祈求神明保佑,菲因五世早点把帕金奇给杀了。
要知道,在战争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会改变战争的进程,帕金奇眼下虽是囚徒,谁知道有没有偶然因素把帕金奇变成座上宾,让他提出绕过云阳要塞,出南门,过金鸡岭,走壶关,直取勃英特的计划?要真是那样的话,勃英特就会落入京唐国手里,这场战争就会演变成为京唐国做嫁衣,出力的是北方四国,得好处的是京唐国,这正是奥玛里维无法接受的,所以,他决定冒险,打出自己的王牌,让风云骑士军团奇袭勃英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