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4)(2 / 2)
房子可以暂时不买,但两个人一直住集体宿舍确实不太方便。不说别的,现在两个人正在热恋之中,一个血气方刚,一个初经人事,正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要是每次过生活都要住酒店实在太奢侈,车震可以偶尔为之,要是经常搞就失去了新鲜,而且说实在耗费体力太大。
所以说找个合适的地方还是必要的。两个人商量来商量去,决定还是先租个房子,两个人搬来一起住,让两个相爱的心暂时有个容身之所。
租房子相对简单一些,只要位置合适、环境安全就差不多了,至于有没有家具、周围配套设施什么的可以不怎么计较,毕竟只是临时的住所而已。
两个人在中介公司,很快就找到一所比较合适的房子,八十多平,三楼,是原来公安局的宿舍,户主因为单位又分了所谓的集资房,所以老房子空出来。
房子距离医院挺近,公交车很方便,大概二十几分钟就能到;里面有一些简单的家具,水、电、暖、有线、网线一应俱全,基本稍加收拾就能入住;租金稍贵一点,一个月2000,不过这点钱在王文强眼里已经是小意思了,所以双方见面之后在一些细枝末节问题上达成一致后,就交钱、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