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神奇的金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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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王丽苹给儿子带去的不是一封信,而是恒亮的送给她的一本笔记本,可是王丽苹一个字也没有写。
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恒亮,她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她想无论你成没有成家,她都要传答她对他的思念。
恒亮是怎么想的,她就不得而知。
从儿子回来的信息,好像他还是一个人,就是他还是一个人,她不也配他了,她结了婚,还有了儿子,这个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她也老了,就是同他在一起,也生不了孩子,也不能给他传宗接代,这是对一个男人是残酷的,其实她都不该这么做,只是心里想得痛。
她真的很想很想,她很清楚,他不再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她想像他现在的样子,想像是美好的。
但,她不同别人,那你现不成个人形,她也甘心守在他的身边,只要有他的气息,他的身温,这就够了。
她爱他不是一个人的外形的如何变化,而是爱这个人的思想,爱着这个人的灵魂。
王丽苹再一次陷了痛苦之中,她在猜想若是他有了儿子,或者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她不完去破坏的。
可是,她知道目前还只是单身一人,她的内心的痛在加剧,而是直心灵深处的痛。
儿子潘志豪说:“一年后回国,退休。”按年龄不应该呀,这个人是不是她日思夜想的人呢?
这个她在冷静思考,这个不对呀,她不好去问儿子,为什么没有此人的其他信息呢?
十有*是弄错了,再说美国那么大,也不可能恰巧就遇到他了,而恰巧是潘炜炜的教授。不过有一点可以正实,他是中国人。
仅证明这一点是不可能说明问题的。
她也是太粗心了,为什么没有在信上写上自己的在址呢,王丽苹在不停责怪自己。
若是有地址,或是有了他的电子信箱什么的,也可以写写信什么的,聊聊天,这样不就能了解他现在的情况。
她越想自己越笨,笨得像一什么,什么笨就像什么。
她看着办公桌上的金笔,突然发闪了一个,这光亮很是耀眼,也就是瞬间。
她又仔细看了看金笔,没有什么异常,是自己一时眼花,还是有什么的提醒。
她清楚这金笔不是一支普通的笔,闪一下代表了什么呢?
她在琢磨。
她一直就将同往常一样,上班时带到办公室里的桌上放好,再开始一天的工作,下班时,带在身上。
这支金笔,她从未离开过她的视线,也可说是形影不离。
这种突如来的反常,她有些茫然。
她从实管里取出来,反来复去的看,还是没有什么异样,当她感到一定是个错角时,又一次闪耀,这一次,她不怀疑了,真真切切。
金笔在告诉她什么呢?
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将金笔放回了原处,开始一天的工作。
到了晚上,她有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她想世界万物都有灵性,金笔也不例外,何况金笔就有她自己身特异功能,她是领教过的,后来这事那事,也没有很好的研究,更谈不上去开发其才能了。
这个一闪之光,一定是有特殊的意义的。
她半躺在沙发上,一双长得好看的玉脚,放在小椅子上,拿出了金笔,左看右看,没有什么异样。
她转下笔套,笔尖红红,这是什么回来,她从来没有打过墨水,更谈来上有红墨水了。
她信手拿起茶几上的电话簿。在上面画了一下,一行英文字,她不认识,这到底是什么?
英文她是知道,她一个也识不得。在这一行字里有两个像是拼音。
对了,她赶紧起身,打开电脑,打开百度网页,将这一行英文字输了进去,一查,她惊了。
这是美国的地址。
这地址是谁的呢?
收信人“恒亮”这两个字金光闪闪在她的眼前。
她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怎么可能,可这是网上查的,是没错的。
她准备按这个地址发一封电子邮件,是不是也没有关系,大不了白写。
她想是喊恒亮,是喊小哥,还是喊小老师呢?
虽然,她在这头,心里还是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这个开头,就将她难住了。
最后,写了开头,是这样写的:恒亮哥,你好!一别三十年,你还好吗?
虽三十年了,可回想起来就是昨天,那一幕幕,那一件件的往的事,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