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2 / 2)
随着第一期的录制结束,许愿也结束了为期两天的followpd生涯,她这辈子真是再也不想干第二次这种活了。
“辛苦你了,阿愿,”回到酒店之后,向阳看着神色呆愣得像是灵魂出窍了的许愿,连忙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鼓励,“今晚好好休息,然后明天回北京,准备一下就该开发布会了。”
“阳姐我真的是……够了,”许愿皱着鼻子扑到她身上,“以后我再也不要做followpd了好累啊!”qvq
“我知道我知道,”向阳摸了摸她的头,“可怜的孩子,不过我还是有个噩耗想要告诉你。”
“卧槽又特么咋了。”许愿突然觉得有些脊背发凉。
“本来节目组给高速发过第五期和第六期通告,结果他的经纪人说上半年要拍mv所以没时间接这个,但是今天投资方那边又来了消息,高速又接了……”向阳看着她一翻白眼,连忙晃了晃她的肩膀,“阿愿撑住啊,撑住啊喂,我也没办法啊,栏目组的特约赞助商的代言人正好是高速,不好推啊。”
“我懂我懂……”许愿蹲下来,双手抱头,“但还是觉得有点尴尬啊,你知道么他一直以为我是男的,然后这两天好像终于通过木星的透露知道了我的性别,他整个人都炸了……”
“我知道,木星跟我说过,其实不止是高速,连木星都……有点不太相信。”向阳说完还无奈地耸了耸肩。
许愿:qvq
“不过第五期和第六期要五月末才录呢,别着急,能拖一天是一天啊。”
“……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
和向阳分开了之后,许愿回屋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看了两个小时的电影。可能是休息够了,所以女人天生的逛街热情又死灰复燃了起来。
香港是出了名的购物天堂,就算是windownshopping,不逛一圈就离开了肯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但如果上天再给许愿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一定不会做出这个更让她后悔一辈子的选择。
当晚旺角的人流量很大,或许是因为今天他们在香港录节目的缘故,不少香港市民都出来压马路了。等到她进了旺角的商业区,就看到一堆小姑娘兴高采烈的举着相机互相推搡着往里面跑。
不得不说好奇心害死猫。
她下意识跟着人群拥挤的方向,果不其然就看到有一堆摄像大哥扛着摄像机在旺角的一个天桥上,周围的许多工作人员好像在匆忙地收拾东西。
“张哥?”她在密密麻麻的人群里看到了张效之正一脸郁卒地指挥各路工作人员收拾东西。
“小关?”听见她的声音之后,张效之安排好了周围的工作,然后走到她旁边,“你也在这儿啊,这么巧。”
“哈、哈哈,是挺巧,”许愿有些尴尬地笑了两声,“这是怎么了啊?”
“高速在香港的消息被放到网上了,结果就……”张效之随机四处指了指人头攒动的粉丝们,尖叫声不绝于耳,“你懂的。”
“哦……那他呢?”
“他这两天有点恍惚,干什么都集中不了精神,不过还好工作都完成了,刚才他说想自己静静,所以就自己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许愿听到这句话之后突然紧张了起来,这么多粉丝,万一被发现了那真是……
“没关系,他原来开组合演唱会的时候来过香港,这片还算熟,虽然不会粤语但是英语还不错,”张效之安慰道,“你不用担心了,我先去忙,有机会再联系。”
“哦,好的,你忙吧。”
离开了熙熙攘攘的粉丝群,许愿心里还是有点放不下。
虽然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每个手机上都能自助查询各种导航,但是……
欸?
许愿还没走多远,就在一家大商场一楼的星巴克落地窗前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起初目光被吸引到只是因为那人穿了一件特别亮眼的红色夹克外套,黑色的牛仔裤勾勒出笔直纤长的双腿,正排着队买咖啡,只不过明明在室内却还是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和灰色的口罩。
她的目光仿佛长在了他身上一样,看着他点单、交钱、拿走咖啡,然后慢慢转过身来,露出那双熟悉而明亮的眼眸。
站在落地窗前的许愿连忙转过身,背对着落地窗,不敢回头去看。
但是没想到他居然径直地走到最靠近她现在的位置的座位坐了下来。
许愿的心脏仿佛提到了嗓子眼,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一层厚厚的落地窗,一个人低着头坐在椅子上,而另一个人则抑制不住狂跳的心脏,抬头看着香港四月里被乌云遮蔽的夜空。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许愿翻出手机,在看到屏幕上显示着的消息时,剧烈跳动着的心脏仿佛瞬间停掉了一拍。
高速:你现在在哪里?
高速:我在旺角看到一个女生,和你的背影特别像
许愿将手机放在贴近心脏的位置,眼前是车水马龙的旺角,但是却十分清晰地感受到身后有一双眼睛盯上了自己,就算隔着一层落地窗,也依然灼热。
她的大脑已经来不及思考,为什么高速会认得她的背影,只是将手机匆忙地放回上衣的口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与此同时,坐在星巴克里面的高速正目送着她穿着米色风衣慢慢消失在香港的夜色之中,他举起手机,拍下了她离开的背影。
然后戳开了和张效之的对话框,那上面赫然是对方告诉他,刚刚在旺角的拍摄地偶遇了关雎的消息。
高速:老张,你还记得她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吗?
等了十分钟,对方回复了他的消息。
张效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米色的大衣吧?不过当时挺忙的,也有可能记错了
高速又想起了昨天早上木星发给他的那张图片,虽然采光昏暗,像素也很模糊,但大衣的款式却出奇地相似。
到底是哪里不对?或者说,到底哪里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