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阳光灿烂好日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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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世界还没过够,转眼就变成了三口之家,这叫段迦仁如何能忍?
猴子精观颜查色,知道自己不讨大哥的喜欢,故而平时绝不在他面前露面。非到必不得已必须露面之时,也定然把自己当成聋哑,不闻不问。若非得言语应对之时,则把自己当成机器人,一个指令一个回答,绝不多说。
对手如此乖巧伶俐,叫段迦仁的满腔怒火都喷在了石棉瓦上,烧不起来了。
他工作又格外忙,满世界搂钱,稍有空歇,也宁可把时间和力气花费许尽欢身上,见缝插针的跟她腻乎。
然而许大仙并不乐意跟他腻乎,因为他腻乎起来就跟个牛皮糖似得,又黏又韧又难缠。
好的时候恨不得登梯子为她摘星星,可转脸又能摆出一副“秦香莲”的嘴脸抱怨她是个“陈世美”——只因她宁可去广场喂鸽子,也不愿意陪他去看歌剧。
歌剧有什么好看的?一个个吊着嗓子唱大戏,她又听不懂!
可他不依不饶!听不懂也得听,人在国外飘,她难道就打定主意不学洋文,甘心情愿当一个洋文盲?
学洋文跟听歌剧有什么联系?她在学啊,猴子精教她呢。一对一辅导,专人私教。
那鸽子又有什么好?到处拉屎,抢食,一个个跟强盗似得,她就那么爱?天天去,去不腻?
许大仙哪里是爱鸽子,佐不过是为了躲他。一千只鸽子的吵闹争夺都比他可爱,毕竟鸽子不会拉着她谈情说爱,腻腻乎乎。
所以说到底你就躲着我咯?我就知道你不在乎我!——末了,他又甩出这样的话来气她。
她能怎么着?当然把眼一瞪,把袖一甩,把门一甩,扬长而去。
也不走远,就是出门上街转悠。
段迦仁的公寓在纽约上东区,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整座大楼历史悠久,周围不是美术馆就是音乐厅,乃是纽约上等社会聚集之处。
看到她,门卫约翰就引擎的打招呼。
“许小姐您出门?外面风大,请注意保暖!”
她把洋文在嘴里咂麽一遍,转化成中文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才微笑一点头。
“谢谢,你客气了。”
她跟着猴子精学洋文,颇有进展,不过日常对话也就到这份上了。能听和能说,是两回事,及至能写,又是另一回事。
楼外的寒风扑面而来,冷得让人一哆嗦,跟楼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但这份冷也让人精神一振,驱散了温暖如春所带来的慵懒和颓靡。
她慢悠悠的在街上闲逛,走得累了就转进咖啡店里,喝一杯香浓的奶茶,吃几块甜蜜的蛋糕。美国人的饮食马马虎虎,实在不值得称道。但咖啡来自巴西,蛋糕来自法国,别有一番风味。只是太甜,美国人的舌头似乎缺乏对甜味的敏感,非得加糖加到齁了才能品味甜味,以至于寻常店铺里的西点都甜到发腻。
幸而纽约是个国际大都会,世界各路豪杰汇聚一堂,美食也是五花八门。尤其是上东区的美食,更是以追求健康为标准,口味清淡,做法考究,摆盘精致,绝无肥腻。
但又太清淡了些,好好的蔬菜全是做成沙律,拌上酱也没什么好味道,吃起来就如同嚼草一般。吃多了,恍惚就觉得自己也成了牛羊,在大草原上嚼着草根菜帮子。
对纽约的美食品评一番之后,她又施施然起身,扭头往回走。
及至回到大楼里,段迦仁已经在大堂等候多时。一看到她就跟失孤的孩子见到亲人,飞奔着扑过来,双臂将她抱住。
“都是我错了还不成?你去了哪里?急死我!”
快三十的男人,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可真叫人恶心。许尽欢一眼都不要看!
不过因为刚刚吃饱喝足,所以心情还不错,也就懒得跟他计较。
而他也颇有眼色的簇拥着她,一路做小伏低装乖巧,哄着她回家。
回到家,雨散云开,风平浪静。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乐乐,吃喝玩乐,一天就又混过去了!
圣诞节照例是去许家过!
虽然许尽欢毫无表示,但段迦仁却无师自通的讲究起来。一年到头跟老丈人家都不闻不问,年底总该去表示表示。
虽然这个老丈人在许尽欢眼里一钱不值,但他总觉得许家的存在是他和许尽欢关系的证明。段家和许家在走动,那他和她就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
一年之前,许妈妈颇担心段迦仁是陈世美。但一年之后她已经看清,自家女儿才是陈世美。
她似乎压根没想过要给段迦仁一个名分!
作为母亲,她也很想鼓起勇气跟女儿好好谈一谈,拿出一点长辈的气势和过来人的经验,给她说道说道。
然而一旦跟女儿打了照面,她就跟被什么东西镇住了似得,半句长辈的话也拿不出来。
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她隐约觉得眼前这个女儿已经绝非曾经的那个。她只是看起来形似,而内里完全不同。
至于这个女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不敢想也不敢问。问了,她可能从此就再没有女儿!
许渊也再次来到纽约,打着看望哥哥嫂子的名义,看望许尽欢。
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段迦仁把她照顾的面面俱到。
她略微胖了一点,脾气也更大了一点,时常要发一点无伤大雅的小脾气,人人都得宠着她,哄着她,让着她。
段迦仁的脾气也大了不少,已经能跟她犟嘴怄气,虽然事后必得伏低做小的哄她回心转意。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在外人眼里是越来越像一对欢喜冤家。
那个曾经爱他爱到痴狂疯魔的少女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连影子都没有剩下。
在温暖如春的室内,在一片吵吵闹闹的欢腾声中,他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感到彻骨的冰凉。
看来明年,他没有再来的必要。
圣诞节一过,段迦仁就厚颜无耻的把拖油瓶段迦康仍在了许家,自己则拐带着许尽欢跳上飞机一路直奔加拿大阿尔伯塔省。
那里有一座阿伯拉罕湖,一到冬天湖面上就会结冰。湖面结冰不稀罕,但阿伯拉罕湖富含沼气,湖面的冰块里全是漂亮的气泡,特别有趣。
他多少有点摸到她的脾胃,他的女神对浪漫毫无兴趣,只喜欢新奇好玩的事物。
粉红沙滩不堪回首,这回他另辟蹊径,准备给她来一个冰湖奇观。
阿伯拉罕湖的沼气泡没有给他丢脸,一望无垠的湖面冻得结结实实,冰层直达一米多厚,能开汽车。
岸边的水脏,冰也脏,气泡也少,不好看。
但往湖中央走,就能看到一大块犹如海蓝宝石一般纯净无暇,晶莹剔透的冰层。冰层里的气泡也多如繁星,大小不一,恰似无数天神的珍珠项链,统统坠入湖中,一串串林立着。
有些气泡甚至接近冰面,只隔着薄薄的一片冰壳,触手可及。
正因为气泡太多太大,也就显得冰层脆弱纤薄,踩上去岌岌可危,欲断欲裂。
可她一点也不在乎,哪里是走,简直是跑,花蝴蝶小燕子似得在湖面上飞来飞去。
光轮景色,虽好也不显得出挑。她跑了一阵就觉得累,湖面上一无所有,冰块气泡看多了也腻。
他便上前揽着她,在她耳边叙述下一阶段的计划。
等到了晚上,天黑了,炸冰玩。
阿伯拉罕湖冰层里的气泡是沼气,沼气能燃烧。把冰壳敲开,沼气就会滚滚而出,把沼气点燃,就能看到熊熊燃烧的火焰。
漂亮,说不上,但好玩是一准的。
在房车里吃饱喝足,等到天黑,就带着打火机和铁镐,再次走上冰面。
在白天找好了一块布满大气泡的“宝地”,特地留下了标记。顺着标记一路走到,他带好护目镜,裹紧了领子,调整好戴在头上的探照灯,抡起铁镐开砸。
“准备啊!准备!一敲开你就点!”他指挥道。
轻巧的活留给她,力气活他来做。
铁镐亲吻冰壳,冰壳应声而破,沼气无色无味,悄无声息就涌出。
许尽欢把点火器凑近,轰的一声,火焰就朝着她的头脸喷射而来,差点把她的眉毛睫毛都给燎了。
她呀的一声,一屁股坐倒在地,刚好避开了火焰。
火焰很猛,犹如一把蓝色的利剑从冰层里扎出,笔直笔直的喷射而出。但两三秒之后,就消失无踪。
没想到她也会被吓着,段迦仁嘿嘿直笑。
许大仙有些懊恼,拍拍屁股跳起来。
“再来再来!找个大点的,火力更猛!”
他直起身,一手持镐一手撑腰,伸手指点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