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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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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黑人兄弟们很给力,在美国各地进行抗议,但直到第一次开庭,波士顿的地方法院仍然不允许华人出庭。

美国是白人主导的社会,在激烈的抗争下,他们或许会给黑人一些权利,不过想要真正的平等,可能性并不大。

即便是在后世,林子轩也经常看到美国黑人示威游行,争取自身权益的报道。

我总算是做了一些什么,即便只是一点小小的进步,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他这么安慰自己。

第一次开庭并不是宣判,而是双方律师做出陈述,出示证据,法官再决定是否再次开庭。

当然,如果证据确凿,也有当庭宣判的可能。

季鸿明一方出示的是老人与海的草稿,还有一份陈述。

按照他的说法,他和林子轩是好朋友,经常聚会,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生活拮据,他在林子轩的公寓里借住了一段时间。

正是在那段时间,他创作了老人与海,并且把稿子给林子轩看过。

写完小说,他想要出版赚取生活费,便在纽约的出版社奔走,却无人问津。

这时候,林子轩要返回中国,他无法再借宿,只能搬离林子轩的公寓,在临走前,他让林子轩帮忙把稿子寄给大西洋月刊杂志社。

他回到纽约大学的宿舍,错过了大西洋月刊的信件,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被刊载了。

直到最近他才从一些报纸杂志上看到评论老人与海的文章。

这和林子轩的说辞完全不同,季鸿明的这份陈述几乎没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从林子轩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轩亲笔写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轩当初租住过那栋公寓的房东,也很难证明季鸿明是否在那里居住过。

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

林子轩这一方自然极力否认季鸿明的说辞,林子轩只是找季鸿明翻译文稿,从来没有在公寓接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小说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份拼音方案,那个笔名正是林子轩的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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