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 在路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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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是歌唱比赛,黄勃没有了兴致。
他早年为了出道,参加过不少歌唱比赛,知道那些比赛是什么样子,无论你唱的多好,音乐公司总是会选择那些相貌出众的参赛者。
就算拿到了名次,进入了音乐公司,也得不到太好的资源,只是消磨时光而已。
说到底,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七四年出生的黄勃如今已经二十五岁,他这二十五年的经历可谓丰富多彩。
从八十年代流行歌曲传入大陆,还被称为靡靡之音的时候,他就迷恋上了流行歌曲。
初中刚毕业,十六岁的黄勃到琴岛本地的酒吧驻唱,成为了驻唱歌手。
为此还和家里闹了不小的矛盾,他的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思想还算开明,看到实在是管不住儿子,就默许了他去唱歌。
黄勃白天上学,晚上到酒吧唱歌,主要是模仿那些港台歌曲。
像是小虎队和草蜢,节奏明快,适合酒吧的氛围和年轻听众的需求。
他隔一天唱一回,一回能拿到十五块钱,在普通工人每月工资只有一百块左右的年代,这比辛辛苦苦上班挣得多。
每次上完体育课,黄勃请班里的同学吃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享受着同学羡慕的眼光。
九十年代初期,内地流行音乐最为兴盛的地方在南方的花城。
喜欢流行音乐的歌手几乎都南下花城,寻找唱歌或者成名的机会,黄勃也在其中。
在花城,他混进了一家音乐公司,和他同期来花城的一批人,像是毛拧和张莹莹等人,后来大红大紫,他还是一事无成。
由于个子不高,长得不帅,公司不愿意在他身上花费资源。
那是一个偶像歌手容易走红的年代,俊男美女才能吃得开,黄勃和他们不是一个圈子。
客观的说,黄勃长的不算差,看时间长了也挺顺眼,但和毛拧那样的一对比就很明显了。
在花城待了两三年,看着别人红遍全国,还上了春节晚会,自己却依然在歌厅跑场唱歌,黄勃心里难免不得劲,有点小郁闷。
随着校园民谣的风行,京城成了流行音乐歌手的聚集地。
黄勃想换个环境,在九四年底来到了京城,继续在歌厅驻唱。
刚到京城那会他过的很幸苦,住在京郊的民房,每天蹬两个钟头的自行车去酒吧唱歌,晚上十一二点还要蹬着自行车往回赶。
京城的冬天特别冷,屋子里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只有一个煤球炉子。
有时候,他回去发现炉子灭了,只能在被窝里冻得瑟瑟发抖,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后来,凭着一副擅长唱流行歌的嗓子,以及又能主持又能跳舞,还能插诨打科的才艺,他在京城的歌舞厅站稳了脚跟,有了些名气。
当时和他一起在酒吧唱歌的还有周讯,满闻军,沙保亮等人。
几年过去,周讯转行去了演艺圈,混出了名堂,在国外拿了奖,其他人也签约了音乐公司,发行了专辑,逐渐走红。
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来来往往,有人成名成腕,有人从此不再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