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千年(2 / 2)
他们誓要杀尽那些可恶的神来复仇。
这场由神兽挑起的诛神之战,注定不会是一场胜利之战。神兽很快便在神的镇压下尽悉而亡,就连百花羞也被天庭捉住,神明们给她打上叛徒的印记,剥夺了她的仙藉和美丽的容颜,还把她押到刑场,绑在祭仙台的柱子上,等待着天明。
天明之时,便是神将斩杀她,洗净她罪恶的神圣时刻。神明们,称这个过程为“敬神”,而“敬神”的结果,不过是要收回她的灵魄。
“收回”,多么可笑,失去灵魄就等于魂飞魄散永无轮回,明明是属于自己的生命,明明是天生就拥有的东西,却像是被别人赐予的一样。这是多么的不公平!
可这天下,哪有公平可言?
就在百花羞被处决的刹那,混沌出现了。她跟神做了交易,用被神奴役为代价,换取百花羞的转世轮回。
然而,玉皇大帝却认定百花羞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即便到了凡间,她也要受整整五百年的横死之苦。
整整五百年,每当她活到十五岁,就会因种种灾难而死。
整整五百年,混沌都一路追随着百花羞的灵魂,一世又一世地保护着她。
直到这一世,这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世,百花羞告诉她,有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一个人……来找她了。
可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样丑陋的样子。神,是可以透露皮囊看到灵体的,她知道如果他看到自己的容颜,就一定会大怒而违抗天命,替自己复仇。一向善良得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他人的百花羞决定离开。
“再能征善的神,也无法撼动天庭的!他只会落得跟我一样的下场……我不想……让他再遭受如我这般的痛苦,不能啊……”
这样说着的百花羞,结束了这一世自己的性命,把宝象国交付给了混沌,自己离开了宝象国。
未能完成神钦定的轮回,就没有资格再回到天上,而是坠入永无光明的魔道。也就是说,今那以后,百花羞将永生永世做一个流浪的魔,没有实体的魔,在孤独与流浪中度过无休无止的永恒。可即便如此,她也宁愿让那个人永远处于平安之境,永享神明之姿。
真傻啊,这个愚蠢的傻姑娘。
她明明那么柔弱,那么弱小,却总想用尽全力去保护别人。孰不知……她才是真正需要被保护的那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