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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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山一样的庞大无比的灰黑色绒毛团子轰隆隆地滚过来,轰隆隆地滚过去,所过之处地动山摇,如汹涌浪潮般铺天盖地、让所有莽荒凶兽们都闻风丧胆的恐怖凶兽潮,愣是被这只滚来滚去的超巨型绒毛团子给冲得七零八落。
数不清多少头陷入狂暴状态的洪荒凶兽都被死在了碾压轰撞下,有很多更是直接被碾压成了一滩肉泥。这一幕让身经百战的芦大王都不禁缩了缩脖子,忒凶残啊!
“爸爸,那是?”同样看到这动静的大毛一双圆溜溜的黑亮眼睛都看直了,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毛绒绒的黄肚皮太多肉了,鼓起来导致这一低头都看不到下面一双小爪儿!
一直以来,大毛都坚定地认为,自己要长成喔喔爸爸那样有着有力翅膀、粗壮大腿、坚硬尖喙和锋锐利爪的雄鸡,才能在战斗中发挥出该有的杀伤力。这是小毛啾第一次见识到,圆到看不清爪子在哪儿的绒毛团子竟然还能有这么一种凶残的战斗方式!
芦喔喔也是开了眼界,一时间对下面大草原上正大杀四方的凶残绒毛团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此大规模的兽潮,席卷而过无可阻挡,如果是他自己遇到这股兽潮,也只能选择迅速逃遁,没想到竟然有人敢硬捍兽潮。
这体积、这杀伤力、这凶残劲儿,芦大王不得不甘拜下风。
他把小鸡崽护好,又往高空上飞了点避开没头没脑撞过来的一群巨型鸟兽,回道:“是我以前跟你提过的那头混沌神鸟幼崽。”对这超巨型的绒毛团子,芦喔喔印象还算比较深,想了想,继续说道:“我记得是叫赢穷来着。”
这时候,地面上正把整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当地毯滚来滚去的凶残绒毛团子似乎是玩够了,猛地刹车停下来,不管后面已经被糟蹋得溃不成军的兽潮,轰隆隆地蹦跶到一块干净点的地方,使劲抖抖身子,灰黑色的绒毛几乎能遮天蔽日,绒毛上覆着一层透明的能量膜,并没有被血污、泥土之类的弄脏。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颇让人有些哭笑不得。在芦喔喔和大毛都还只是抱着远远观望的态度,甚至还打算退走暂时不招惹这位明显凶残度破表的正统东皇后裔之时,这超巨型的绒毛团子也发现了他们,竟然主动凑了上来。
显然,这位赢穷殿下记性很好,还认得出空中那只大花公鸡就是当初在广场上引起自己好奇心的那一个奇怪家伙。身为宇宙中唯一一头混沌神鸟的幼崽,这只凶残的绒毛团子智商并不低,只不过好奇心旺盛到了一般人都受不了的程度,幼崽脑袋里除了吃就是玩耍,一玩疯起来——那就是脱缰的团子,看兽潮的下场就知道了。
“呦啾?”
“啾?”
一大一小两只绒毛团子互相看了好半晌,也不知究竟是哪根神经莫名其妙的就对接上了。就这样,芦大王终于找到了第一个盟友。
有了凶残的团子结成同盟,即使他们只有两个人,也在所有剩下的东皇后裔中成了一股不可小觑的顶尖势力。芦喔喔的战斗值本身就够彪悍,再加上一个能把天都滚出个窟窿来玩的赢穷,只要不遇到其他几个同样强强联合的顶尖同盟和极其恐怖的洪荒凶兽,他们横着走都没问题。
“赢穷!赢穷!”被彻底淹没在灰黑色绒毛里的大毛艰难跋涉,可就他那小身板,脚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的头顶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大陆。跋涉了好半晌,他不得不啾啾着叫住这家伙:“赢穷!你快停下!”
因为体型的悬殊差距,大毛的叫声完全被轰隆声压住了,让脚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听到却不是什么问题。不过被叫的赢穷不仅没有停下狂奔的脚步,反而撒爪儿奔得更欢了,一路轰隆隆拔山倒树,遇啥撞啥,愣是在连绵起伏的莽林间制造了一场人为地震。
从高空中远远望过去,就能看到移动山峰般的一团灰黑色绒球好像是在滚动,其实因为头顶上拐带了个小团子,大团子没敢像惯常那样滚动,而是使劲儿倒腾着一双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小细腿在跑,很难想象那一双细细的爪子能支撑着那么庞大的圆滚滚的身体。
一边没头没脑地往前狂奔,赢穷那奶声奶气的声音也欢脱得不行,一边还不忘应着声:“不停不停!我好不容易才把你从芦叔那抢过来一会儿,毛毛,咱们去海里玩吧!我带你去滚浪!就咱俩一块玩,不管芦叔!”
这头事实上已经从蛋里孵出来五千三百多年的混沌神鸟幼崽是个没脸没皮的巨婴,坚定地认为自己和小伙伴毛毛是一个辈分的,叫芦喔喔叔叔叫得那叫一个顺口。其实真要论起血缘来,芦喔喔和赢穷算得上是兄弟,论年纪,芦喔喔都能管这家伙叫祖宗了。
不过芦大王也是个不讲究这些的糙汉子,被凶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这一声声的叔叫得还挺舒坦。自从成为盟友后,两人的地盘扩大到了十二座山脉,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生性好斗,一个无法无天人来疯,成天正事不干瞎祸祸,俨然成了横行一方的恶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