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归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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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整理大纲没有更新,心中歉疚,把以前写的一个短篇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创作缘起是在我旅行的时候。偶然闻到了一款香水。当时心生欢喜,就买了下来。将感触整理了一下,写出来,就是这个短篇了。
所以说,文艺果然是种病吧?
正午时,阳光暴晒在飞扬的尘土上。
沉重的风卷着香料焚烧的气息从街道的尽头吹来,掀起我的头巾。
在进入巴格达的城门之后,一望无际的沙漠似乎就距离我远去了,但干涸的气息还残留在风里。苍老地骆驼嗅着喧嚣地味道,踱着蹄子,徘徊在街口。我奋力地拉扯他,却感觉到气喘吁吁。阿拔斯从我的手里接过缰绳,将骆驼拉上了街道。
他是一个合格的仆人,健壮,魁梧,皮肤黝黑,嘴唇肥厚。赤足行走在滚烫的地上,只有腰间缠绕着白布。他好奇地看着耍蛇人坐在摊子上吹笛,止步不前。
我用皮鞭敲了敲他的胸膛,他才反应过来,弯下腰,用额头轻触着我的鞭子:“尊敬的主人,您有何吩咐?”
我示意他从骆驼背上帮我取下行囊,然后将皮鞭倒转,丢给他。他茫然不解:“主人?”
“阿拔斯,你从埃及随着我来到这里,六年了,你尽了你的义务和责任,现在你自由了。”我将水囊挂在腰间,行囊提在手里,看着行礼庞大的影子压在我的背上,忽然有些累。可能是我真的老了。
“可是,主人……”他愣住了。
“好了,走吧,随便你去什么地方。我们的旅途已经走完了。”我看着他瞎掉的左眼:“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吧,我也要去找我自己的归宿了。”
我还想说一些什么,可嘴唇嘟哝了一下,却觉得没什么话可说了。我转过身,走进人群里,偶尔回头时看到阿拔斯站在原地,捧着鞭子望着我,像是在呼喊什么。当我再一次转头时已经看不到他了。
太阳照的很刺眼,又热。
我打了个喷嚏,觉得喉咙里像是针刺一样的痒,太热了。
我随手拉住了人群中经过的僧侣,他的白袍被我扯出几道黑印,猛然回头时想要勃然大怒,可看着我脸上的伤疤,却吓的不敢说话了。我理解,一个老到这种程度的人,脸上有那么多刀疤,哪怕胸前挂着象征仁善和福音的经书也不像是一个安分守法的人。
“喂,这里多久没下雨啦?”
他似乎疑惑于我只是问这么简单地问题,在我的催问之下,结结巴巴地回答:“十、十年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期望着他能够认出我,可他茫然地看着我,只眼瞳里倒映着我的凶狠表情。
“你走吧。”
我松开他,吧嗒着干涸的嘴唇,摇头晃脑了半天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许久之后,忍不住低声叹息:“真可笑啊,阿卜杜拉,这个城市已经忘记你啦。”
在太阳把我晒死之前,我终于在陌生的集市里寻找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它还在那里,和离开时一样。
这里很多已经变了,很多没变,可我已经快把它们忘记。
我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项链,在玛瑙和玉石的后面,那一把缠着金丝的银钥匙已经变得黑了,这么多年它和我贴在一起,随着我一起老去。
铜锁在拧了半天之后打不开,看来它也变得没用起来。
我摇了摇头,后退一步,抽刀斩开了门上的锁,铁链落在地上,发出啪啦的声响。然后陈旧地木门就倒下了。
这么多年了,它已经腐朽,全靠铁链将它固定在那里。现在铁索断了,它也没用了。倒下时像是死人的尸骨,掀起了带着霉味的尘埃。
我离开这里十年,这里没有人打扫,地毯和桌子上早已经落满灰尘,让我有些无从下脚。太长时间的分别让我不敢确认这里还像我想象的那样,可当我拉开地窖的门之后,就放心下来了。
墙角的的人依旧还在那里,久违了十年,她还活着。
她包裹在落满尘埃的麻布中,蜷缩在腐木上,干枯又佝偻,像是一具干尸。左臂和左腿蜷起来,将她的身体半撑起。可黑色的锁链束缚着她的脚踝,又从她的肩胛骨上穿过去,钉在墙上。她听到开门的声音,抬起头时展开了脖颈上的皮肤,干涸的鱼鳃抽搐着。
“阿卜杜拉,你来晚啦。”
她的裂开嘴,露出笑容,眼睛闪闪发亮:“我等了你好久。”
“我走的时候你没告诉我路会那么长。我走了十年。”
我疲惫地坐在她面前,喘息着,这漫长的旅行所积蓄的疲劳像是在这一瞬间都爆发了。我累的想要倒头睡觉,可看不见的使者还拉扯着我的头发,在我的耳边告诉我:不要睡,阿卜杜拉,你的路就快要走完了……
“讲讲吧,讲讲吧。”
她努力地向前凑着,殷切看着我,声音不像是当年那么妩媚,可依旧带着魔力:“这一路怎么样?”
我靠在她身边,贴着开裂的墙壁,想了想这一切从何开始。
三十年前我是一名前途远大的僧侣,二十年前我是哈里发‘哈伦·西拉德’的书记官,十年前我踏上路途,走完了用尽后半生的路。
我终于回到这里了,可是从却无从讲起。
“我……我从巴格达出发,先去了耶路撒冷,那里没有船愿意载我海的另一边,所以我转道去了埃及。一路上的人都在打仗。我带着哈里发的信物,就没有人伤害我。
我觐见了苏丹,说自己是哈里发的信使。他是个慷慨的人,赠给了我财宝和仆人,可是却不愿意给我船。我说我要去海的另一边,他便觉得我是被魔鬼蛊惑了,将我驱逐出了他的领地。
我只好向着东边走,走了很多年……经过了很多诸侯和王公们的领地,遇到了一个盗匪团,失去了一些行李。有一个叫做辛巴达的年轻人跟着我们,后来他也走啦,但愿他活的还好。我跟着一个商队横穿了沙漠,他们想要到东方的中国,一路的瘟疫和沙尘杀死了三分之二的人。”
“都是很干涸的路啊。”
她轻声说。
“是啊,干涸又寂静。”
我点头,挠着乱糟糟的头发:“可能是这个世界已经疯了吧?
要不然为什么会让一个野蛮人统治那么大的帝国呢?那些意大利的商人想要他手中的财宝,将香料进献给他。我害怕那个疯子在杀死他们时将我也一起杀掉。所以我改道去了新德里,坐了船,到加德满都。”
“天竺人真的有很多黄金么?”
“恩,像是苏丹的宝库。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宝物,驯养毒蛇和巨蟒……”
我说着说着,说不出来了,幸好还有烟草。我擦着火石点燃了烟杆,细细的抽着,火光明灭时照亮了她的脸,依稀能够看得见过去的摸样。
“我走了十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可那么多事情我都忘啦,想不起来了。”我低着头,有些难过:“最后我到了海上,遇到了暴风雨……在水里遇到了很多事情。”
“后来呢?”
“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