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春韭贵如油(2 / 2)
韭菜炒蛋,在先秦时期就是很常见的菜。《礼记》中云:“韭以卵。”想来是某位先民,曾经用蛋配以韭菜烹饪,食觉味美,经过众人的口耳相传,遂成为了一种全民提倡的吃法。直到今天,不论是韭菜炒蛋,还是韭菜蛋花汤,依然是没有过时的家常菜。
不过,很多人都不喜欢吃韭菜,因为韭菜上火,韭菜当然上火,不然怎么叫“还阳草”。
近年来还流行一种韭菜的吃法——烤着吃。烧烤摊的iǎ贩用一根细长的竹签,把整根的韭菜串成一串,放到炭火上烤,并不时涂刷上自己调配的烧烤汁。烤好后,韭菜的外表已经变得焦黄蔫软,加上干结在上面的酱汁和调料,以及星星点点的辣椒末,若是从没吃过的人,乍看之下,很难会想得到这是韭菜。及至入口细细咀嚼,这才发现,韭菜特有的香已被完全激发了出来,味道实属上乘。
这样烤的韭菜去掉了一些韭菜中特有的韭菜味,吃起来确实好吃多了,不过,这样的韭菜吃起来更上火,而且这样用炭火烤的韭菜还有害健康。现在还出现了一种放在油里炸后再放调味的吃法,先不论那些油经过千百万次的炸后会不会影响健康,单单吃进嘴里满嘴冒油,那就敬谢不敏。
乐回到屋中,却看到三郎坐在地上,正把他那些宝贝豪猪刺从箱子里一捆捆的拿出来,放在老道面前炫耀着,老道也是童心未泯,盘腿坐在三郎面前。
三郎拿出来的这些豪猪刺都是去年在山上捡来的,支支又大又长,平时被三郎宝贝的藏在箱子里,每天晚上都要看一眼才会睡觉。又长又大的豪猪刺,看得一旁的老道羡不已,连忙腆着脸向三郎讨要几支。
三郎一脸为难的样子,这些可是他的心肝宝贝。最终三郎还是很豪气的送了老道几根豪猪刺,不过一副心疼的表情出卖了他。
豪猪刺两头白中间黑,又很长大,很适合做簪子,尤其是道簪,所以老道才会跟他要,主要是三郎这边是一捆捆的,多的要命。三郎又从他的宝贝箱子里拿出一根长牙,宝贝似的在老道面前一晃而过,又收了起来,好像怕被人抢走的样子,这是上次被乐拿回来的野猪獠牙,送了囡囡一个,三郎也留了一个。
长长的獠牙看得老道一愣一愣的,一会才回过神来,上次好像听说乐他们在山上捞到一只独耳野猪,这个应该是那只野猪的牙吧。
三郎手又往箱子里掏去,掏出一个圆滚滚、亮晶晶的石头来,石头通体如在阳光下闪着一缕光芒。老道拿过石头,看了一下,对着一旁喝水的乐问道:“这什么东西,玻璃珠吧?”
“什么玻璃珠,是山上冲下来的石头,估计是鹅卵石一类的。”乐鄙夷的对着老道说。
“在哪捡的,我也去捡几个玩玩。”老道听了有点意动,也打算几个来玩。
“捡这东西全凭运气,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的。”乐把那“的”音拉得很长,好像老道是没什么运气的人一样。
老道听了乐阳怪气的冷嘲热讽后,不由眉头一皱,两眼一瞪,“肚子饿了,还不去煮饭。”
乐看到老道生气,连忙灰溜溜的跑掉。倒不是怕他,只是有选择的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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