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内乱,朋族的小麻烦(2 / 2)
于是,为了让他们感受到朋族的善意,管理层取消了对他们的禁令,只是让他们按照法令,尽快接受领导。
但是,管理层显然还是太小看,那些遁甲人……不,是生物的野心了。
公元11年1月10日,这时年会的时期。
本来这只是小年会,不过因为遁甲人的加入,高层特别召开了大年会。
而年会的成员们,大都再等待着最后七个遁甲人部落的好消息。
但现实给了高层们当头一棒,就在当天下午,神殿传回信息,‘遁甲人反叛,位于边界的七族脱离朋族领地,去向不明’。
据野史记载,当时的木纹族长脸色铁青,而那些作为未来管理者,应邀加入年会的遁甲人代表更是破口大骂。
年会的气氛顿时显得沉闷。
从历史中翻出,学者们能够计算出,当这个信息传回时,遁甲人其实已经离开了两天多。
为什么遁甲人要离开?他们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等等谜题,也成了学者们闲聊的话题。
以遁甲人的挖掘能力,离开固定的聚居地后,朋族根本只能靠运气去寻找这些家伙。
怎么办?就这样放任他们离开?
当然不行。
于是,高层迅速调集离得最近的战队,以及能够信任的遁甲人军团,进行撒网式搜查。
所幸,朋族领地不大,而精神力虽然困难,但也能投入地层。
所以不过七天时间,战队就传出找到遁甲人的报告。
这时候,被摆了一道的高层,没有再给予这些遁甲人任何机会,直接下达了‘全部捕获,反抗者杀’的决定。
据正史所说,提议这个处理办法的,是当时位于军事院军团部部长的,一名原遁甲人长老。
事实是否如此,我们已经无法分辨,除非时光倒流,学者们也只能从历史的点滴之中,加上自己的分析得出或许正确,或许错误的结论。
因此,就不纠结于到底是谁发布的命令了吧。
到公元11年7月1日,‘叛逃’的七个部落中有三个都被发现。
按当时的史料记载,战斗进行的很快,在朋人战队和遁甲军团的合作下,有了以前对付灵族的经验,这三个部落只抵抗了不到十天,就被消灭。
整个战斗,朋族一方损失朋人12名,遁甲人78名;而‘叛逃者’方,则损失遁甲人1417名,余下的1万3千人都选择了投降。
出于安全考虑,这些遁甲人被分散安置在了各省,以‘协助叛乱’的名义,将这些遁甲人编制为开垦军团,农业种植的30%均需上缴,而且刑期20年。
这是朋族第一次大批量处罚人员,由此可将当时管理层对遁甲人反叛的不满,当然,其中有没有其它意味,就仁者见仁了。
而在这次事件中,长老院和神庭,都意外地保持沉默。
不过事情还没有完。
剩下的四个部落是更大的部落,加起来人口近四万,他们游离于族群,对于朋族的认同不高,而因为与灵族的战争,内部的战斗力也不错。
就这样,时间推行到了公元12年2月,真正出乎朋族预料的事发生了。
北方连续出现十二个市反叛,他们就像讨论好了一般,而四万遁甲人也在那里出现,其中甚至还有三个管理神殿,宣布进入十二市。
随即,十二市宣布成了新朋族,组成管理机构。
这时候再不明白其中有问题,木纹这个族长就算是白当了。
公元12年2月底,朋族高层飞速通过决议,派遣长老院两位长老,与最近的珑月战队汇合,向北方十二市发起进攻。
但这些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一方的劣势,当两位长老提前赶到时,发现十二市居然在这时候与遁甲族联合,在地下挖出了混乱的地下迷宫,至于地面上的朋人,无论是否是支持他们的,都被强制撤入了地底。
不过,这些有野心的家伙,显然还是高看了自己的力量,同时过度小瞧了管理层的力量。
公元12年3月底,灵月战队与第三遁甲军团赶到北方十二市原址,与两位长老会合。
随后,他们在提前赶到的两位长老带路之下,依靠‘确认一条,封闭一条’的通道处理模式,以不到12天时间,就将这些人全部堵在了三个大型洞穴中。
如同闹剧般的反叛,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被迅速扑灭,最高管理层的强势,再一次展现在世人的眼中,为那些不知感恩的野心家们破了一大堆泥土。
经此一战,不仅顺便解决了遁甲人的问题,更是让族群中开始有些苗头的野心家冷静下来。
战后统计,消灭反叛朋人中的首领等主要成员76人,被俘者也被处以死刑。
消灭遁甲人2271人,全部属于战损。
俘虏朋人2771名,遁甲人37721名。
在对于这些俘虏的处理上,朋族内部显然发生了分歧,主要集中在朋人和遁甲人是否区分待遇上。
因此,直到公元13年1月的年会之后,最高管理层才最终做出对这些俘虏的处理决定。
对此战、以及之前对遁甲人围剿战中的俘虏进行甄别,判定无罪,以及【被迫胁从】、【选择胁从】、【主动胁从】三极定罪。
无罪,当然是指那些面对敌人的强势,也没有认同,在被处理前就被营救出来的人员,他们全部无罪释放,并因为良好表现,获得大小不等的奖励。
至于有罪者。
最轻一级的【被迫胁从】,无论是朋人还是遁甲人,都将处以5年时间,30%农业税,强制开垦荒地,并在服刑农闲期间,无偿为朋族工作的处罚;
较重的【选择胁从】,因为存在叛变倾向,对朋族缺乏忠诚,因此处以15年时间,40%农业税,以及强制开垦荒地,并在服刑农闲期间,无偿为朋族工作的处罚;
对于最高一级的【主动胁从】,这是仅次于以及被处死的76名领头着的大罪,但出于保障人口,加上他们不是策划者的原因,并没有对他们处以死刑,而是以30年时间,50%农业税,在服刑期间,无条件为朋族工作的处罚。
对于所有参与反叛的罪人,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必须接受朋族的教育,以扭转他们的反叛意识,让他们认识自己错误,以免刑满之后成为不稳定因素,更导致更多反叛出现。
可以说,这是朋族第一次,如此大规模地处死朋人,它成为了朋族内部对反叛者处理方法的范例。
而整个事件,在历史上被分为初期的‘七山叛逃’,以及后期的‘十二市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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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重感冒,杯具ing……
头好痛。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