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客至(2 / 2)
还不等七月说什么,这位聪敏的小姑娘笑了笑:“无事,我年纪小,这一身不算失仪。”说罢,竟是蹦蹦跳跳地往正屋走去。
七月跟随沈曼多年,进过宫,赴过宴,大大小小的场面都见过,对着秦琬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姑娘,如今竟有点本能地敬畏,不怎么敢反驳她的意思,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秦琬进屋,有些无奈地想着那位不请自来的客人何时能走。
庭院虽被打扫过,却仍有一种挥不去的血腥气,被滚水和火焰肆虐过的痕迹犹在,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回想。秦琬刻意放慢脚步,熟门熟路地扒着木门,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就见秦恪坐在正位上,正与坐在左下首的客人寒暄。观其神色,竟一扫昨日的软弱、犹豫和狼狈,眉宇间都流淌着欣赏和满意。
秦琬长到这么大,从未见过父亲露出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不由呆了。
秦恪极宠爱她,她课业十分优秀,这的确不假。但正因为她天姿聪颖会读书,却没有足够多的笔墨纸砚来练习,秦恪越是欢喜她的天赋,就越是愧疚她的处境;越是愧疚她的处境,眉宇间的郁色就越难掩盖,可今天……秦琬恨恨地盯着那个青袍少年,恨不得用眼睛将这个姓裴名熙的家伙戳出十个八个的洞来!
她情绪一露,盯的时间未免长了点,裴熙察觉到有人多事,还以为是丫鬟慕他,刚欲开口,就听代王笑道:“裹儿,莫要站在门口了,进来。”
秦琬收回投在裴熙身上的目光,大大方方走到秦恪身边,亲昵地蹭着父亲的袖子。裴熙见状,微微挑眉,来了点兴趣。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丫头不喜欢自己……有趣,当真有趣!
这位皇长子殿下本就极偏好能与自己谈得来的文人,又在这片文化荒僻之地呆久了,好容易见到一个出身尊贵,仪表堂堂,气度非凡,容貌甚佳,且在经史子集,诸般杂学上都颇有造诣,与他谈了一个时辰话题都不重样,什么都接得上的人,简直是越看越爱,恨不得自己有个这般出挑的子侄才好,见状便拉了拉秦琬,向她介绍:“裹儿,这是新来的使君,裴熙裴旭之。”说罢,他望着裴熙,用一种骄傲至极的语气说,“这是小女,秦琬。”
大夏风气开放,未婚少男少女交游嬉戏都算不得什么,何况秦琬年纪尚小,不需避讳?
秦琬已然猜到七月口中的“两株三十年份的参”是从哪来的,便压下心中那一抹父亲被人抢走的酸溜溜,行了一礼:“见过裴使君。”
裴熙轻轻颔首,竟是像长辈一般,生生受了秦琬一礼。
秦琬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裴熙刘宽可是从来不敢受她的礼得!
方才一番交谈之中,秦恪已看出裴熙秉性不错,就是为人太过张狂了些,不给人留面子,莫说对秦琬一个小姑娘,就连对他这个皇长子,也是该据理力争的时候就据理力争。
或许人和人之间真有缘分一说,裴熙这种万人嫌的脾气,秦恪倒不介意,心道二弟年轻的时候比这少年郎还张狂很多呢!少年人嘛,意气风发是好事,太过拘泥古板反而落了下乘。为免得女儿将气氛闹僵,秦恪笑了笑,说:“旭之啊!先前我还没问,你怎么忽然想到来这儿了?”
以裴熙的家世,哪怕被人弄到了这个位置,他甩甩袖子就能直接辞官不做,一辈子当个林中高士,富贵闲人。对他放弃两京繁华之地,跑来这个穷乡僻壤的做法,秦恪心中万万不解。看在他和裴熙颇为投缘,裴熙也不像那种奸猾狡诈之辈的份上,秦恪索性直接将这句话给问了出来。
裴熙果然没隐瞒,干脆利落地说:“阿翁说,若我继续呆在京城,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盖了麻袋,拖到小巷子里,狠狠地揍一顿。为了保住我这张还算过得去的脸,索性让我回洛阳。但这样回去,未免有落荒而逃之嫌,可巧彭泽县长一职空缺,我便调了过来。”
他说话幽默风趣,秦琬忍不住笑了起来,秦恪则有些瞠目结舌:“你,你……这是……”
裴熙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阿耶知道后,差点没打死我。”
若是换个心眼小一点的人,此时定恨不得直接掐死裴熙哪有当着苦主的面埋汰人家,潜台词是您老人家是个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意沾的?偏偏秦恪认清了自身的处境,明白人情冷暖,反倒觉得裴熙虽有些骄狂,却不失率真,便道:“旭之多虑了,你这般出挑的郎君,谁见了都只有赞赏的份,怎会暗地里……”说到这里,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盖你麻袋?”
裴熙一听,大生知己之感:“正是,我不过就是参了几个太子宾客,东宫辅臣,阿翁和阿耶就吓得和什么似的,真是无趣。”
秦恪本顺手端过茶水,打算喝一口,听见裴熙的话,差点没拿稳杯子:“你说你参了谁?”